讓我來炫一下Alexander Rothaug的畫。
在傳統、古典藝術中,我往往難以找到現代奇幻小說那種強烈系統化的「魔法」。
而要找文字風格較特殊的故事,則也很難以滿足我的需求——就連現代奇幻,也不一定願意像Alan Moore玩漫畫藝術那樣,操縱文字的魔法。
在英美奇幻小說與《龍與地下城》發展數十年,台灣自從九〇年代以後不斷受日本少年漫畫連載轟炸的時代裡,我想,各位已經聽過非常多稀奇古怪的「魔法(magic)」、「能力(power)」系統。
如果你點開這篇文章,我相信你對布蘭登・山德森世界觀創作與魔法系統的講座,八成也十分熟悉。但以免你不熟悉何謂「魔法系統」,我在此提供一個非常簡單的描述。
《魔法老師》裡有魔力,還有「風花・武裝解除」這種脫敵人衣服讓敵人無力化的招式——招式本身是一種「技能」,魔力作為「代價」,脫敵人衣服則是技能的「效果」。如此就能明確定義《魔法老師》的魔法系統。
魔法大多是屬於類似的技能,不過,也有《鏈鋸人》「惡魔契約」這種變形:技能的效果非常僵硬——在簽訂契約時就會決定好,之後要更改約定就得重新談價格——實際使用方式要看個人的創意。
技能型的魔法系統,大多都像是電動遊戲。你只要按下按鈕,角色就會做出動作,動作會有相應的代價,也會有相對的效果。
而說起魔力這種能量源,或技能外的「力量」,經常能被化約成數字。每一個角色可以有不同的數字,描述角色的不同面向。比如「龍珠」系列的迷因「戰鬥力超過9000!」就是非常極端的例子。
如果主角打不過下一個反派?沒關係,增加訓練強度,主角的拳頭自然而然就能打碎水泥牆、貫穿克維拉背心了⋯⋯
「什麼,這種東西不寫實?這是奇幻小說啊,別管人體構造的物理結構⋯⋯什麼?魔法運作的規則?我就是規則,我是作者、我說的算!」這種情況往往被稱為「戰鬥力膨脹(Power Creep)」,而不論是電玩遊戲或幻想文類,只要創作者想處理反派角色「逐漸變強」的衝突,就得處理主角變強的進程——還有其合理性。
要說其合理,並不是說,你必須遵守物理法則或我們的宇宙的邏輯,而是你必須合理地說服讀者、讓他們陷在你的故事文字裡頭⋯⋯然後,他們就不會質疑魔法為何會存在了。
這種處理方法很多。
比如,山德森最喜歡的,就是直接告訴你法則,然後整個故事只會跟這些法則互動——所有的問題跟障礙,都會在規則限制毫無改動的情況下進行。[1]
《魔戒》有自己的法則,但魔法不常出現,所以它根本不告訴你魔法的規則。哈比人的徒步旅行,不需要魔法——任何四肢精神健全的人,都可以徒步旅行。
有些奇幻作品十分擅長使用「韻筆(Flavor Text)」,它其實在告訴你世界觀的法則,但你第一次閱讀的時候不會知道那些是魔法,或是說韻筆能讓你認為「這段文字/這個說法實在太奇怪了,這肯定是因為它是奇幻世界,才會如此寫成」,如此造成相同的效果。
有些故事,比如傳統的寓言與神話,常以分段劇情來不斷挑戰主角,節拍緊湊,你不會注意到它其實正將法則分成小部分喂給你吃。
如果你稍微仔細觀察這些「方法」為何會存在,大都是因為,一,魔法是世界的一部分,解釋魔法就是在解釋世界的運作法則,二,魔法是解決問題的工具。
如果沒有問題,沒有障礙、阻礙、難關、敵人、災難等等衝突,魔法就不需要存在。
不過有些時候,魔法能解決一個問題,卻也會造成好幾種其他問題⋯⋯如果魔法效力夠久的話,說不定還能誕生出魔法的生物物種——魔物——呢。
對於那些喜歡山德森那種,有明確規則的「硬魔法(Hard Magic)」喜好者來說,魔法技能不只是電玩的按鈕/反應,而需要遵守規則⋯⋯但如果我說,這種思考方式也能反過來呢?
如果遵守規則,就是你的魔法呢?
想像一下吧:
在一個《黑魂》般的世界裡,你的靈魂被神祇刻印下一道挑戰:你每一次攻擊,都必須換下一個武器,而在你隨著挑戰時間增加,你擊敗的敵人屍骸逐漸堆積成山,你逐漸掌握了每一個武器的最佳攻擊方式,你使用落魂與儀式來淬煉你的身體,讓你能夠適應、使用所有武器⋯⋯
你在挑戰的過程之中,成為了「兵器大師」。而這位神祇還有宇宙,對你能如此完美達成挑戰,感到十分欽佩,讓你在持續進行挑戰時,就會祝福你——特別增加你的攻擊能力。
如此一來,你的Souls挑戰就變成了你的魔法系統。
這就是,「法則」類型的魔法。
它會直接干涉角色的互動方式,或是干涉讀者的認知方式——比如,某個魔物角色所說出的台詞,必定會是他內心意圖的相反,而因為他是魔物所以絕對無法違背這項法則;比如,某個深受魔法影響的人,只能存在於「空缺的形狀」之中;比如,某種妖精,所有言語行動因為他們的天性,必須是哄騙、欺瞞,但他們受宇宙的限制,也無法說謊。
這種對魔法的設計,除了將「規則」和「規則限制的對象」因果顛倒之外,也會把「技能」跟「屬性」搞得更複雜⋯⋯然後更能,融入角色的身體感。
而你如果希望讀到那種,能夠深入探索異者(Other)的身體感知的作品,你可以參考「異種小說(Xeno Fiction/Xenofictional Literature)」。這種小說是我所認為,最奇幻的幻想文類了:奇幻小說往往是以你所熟悉的語言跟文化符號,來講述你所不熟悉的世界、文化、語言,比較用心的作者則會寫出你從來沒想過的劇情跟人物,而在這種極端的幻想與逃避之中,異種小說則會將小說人物的身體感完全挪移出你的常識之外。
就像是,你若要學會索命咒,就必須「讓索命咒成為你靈魂的一部分」。
傳統上的奇幻,是作為人類的主角/敘事者/說故事的GM,講述他們遇見妖魔鬼怪、超自然或怪異事件的體驗。並非所有民俗文化都會將神靈「擬人化」,但人類的本能是用來與「人」交通、交流,所以在許多文化裡,妖魔鬼怪都會有著「人」的姿態,或是「人」的性格,或是「人」的格位——將神祇比做「父母」,即使,他們的生存環境雖的確能孕育生命,也能殺死他們。
而在奇幻小說這種本質屬於市場商品的寫作中,這種趨勢依舊存在,我經常看到很多「人類」被寫成妖魔鬼怪,或是「妖魔鬼怪」被寫人類——使妖魔鬼怪的心理身體運作方式與人類無異。只不過,他們被賦予了特定技能,或是增減角色屬性點數,比如智能、力量、敏捷等等。
你在閱讀希臘神話的故事時,有沒有認為那些神祇只不過是任性、長不大的神力嬰兒?沒錯,那就是將怪異擬人化的結果。[2]
我在評論「言語道斷」系列時,沒有清楚解釋這個想法,但正好我有機會重新細讀瀟湘神的作品,[3]我就想趁機解釋《槍與裂舌》(S&S)的魔法系統會如何運作——或者說,「言語道斷之死」理應運作,卻無法運作的魔法敘事。
S&S的魔法,就如同TRPG的魔法:
你說出自己想做的事,說明你想引用的力量源頭、目標以及你想引用的法則——前人或前段故事已有建立的法則——然後,魔法就會實現。
你所引用的法則將會限制你的行動與感知回饋。
也因為在遊玩TRPG時,所有的角色行動都是以「口述」來完成,你這樣將自我約束在特定的規則之下,如此就能建構出一個「魔法的身體感」。
如果你想說,身體是權力的象徵總和,就再也沒有比隣妖(Fae)和詭不靈(goblin)更能以美學美感的方式操縱你的身體美醜。
如果你想說,身體是不斷朝死亡前進的存在,你若要召喚「不死(Undead)」,就得遊走於生死中間,遊走於兩性之間⋯⋯所有的二元對立面,你都必須能悠然跨越。
如果你想說,身體是過往的決定與萬物影響的總和,縛生/縛聲會讓你不斷活過他人的片段回憶情感,在概念的總和與凝聚體之下,你可能會更靠近「概念」,如戰爭、狩獵、不和、慾想、妒忌、悠歡、厄運幸運⋯⋯你能從中提取力量,但這會沖淡你的實體性質,你的性格也會被這些事物給扭曲。
只要決定出「規則」之後,我想問題只剩「你應該如何寫出妖異的身體感」。
有些身體感會直接反應世界觀的背景,如《為了成為圖書館員不擇手段!》裡的「愛情小說」往往會使用大量的眾神名諱象徵手法,如果你不懂他們的神學,你不會懂他們的文學。如《Watership Down》這種異種小說裡的「動物主角」往往會有他們自己理解世界的方式,這些文化會對角色的感知範圍、思路心境進行限制,或如《螞蟻》三部曲系列,人類會被稱作「手指」。
當然,我們會寫這種十分貼近「非人類身體」的故事,就是因為我們想去理解人類絕對無法體會的生活感——在規則與限制之下,某種新事物、新感覺會誕生。如此便是我所追求的奇幻。
這也是為何,我對於「言語道斷之死」系列的最大批評,主要是北地異他們的美學——瀟湘神所寫的妖怪,不過是非常普通的人類,然後加上某些特技。這是本文所稱的,標準的技能型魔法系統。
從它的外表人設上來看,妖怪的設計大都是人形。從旁白描述來看,言死系列所說的「理」,不過是遊戲式的魔法系統。就像技能,就像屬性,而非真正的理,真正的法則。而從身體來看,要害是頭部跟心臟,好似人與妖之間沒有區別;能治癒妖的技能也能治癒神,好似神異世界裡只有一種HP系統;「理」這種東西好像很厲害、很重要,但在那兩本小說裡,根本就沒有妖怪身體的探索與展演——好像小說家,邊寫邊想,想到什麼很厲害的東西就加進去,譬如妖怪死後妖氣消散,卻沒有任何妖怪想到言語道斷並非「死亡」,而是逃跑⋯⋯
彷彿世界觀的所有結構,都只有技能這種一比一的簡單對照式結構。
如果連大家都愛的妖怪學大佬都寫不出來,有多少人能寫出異者的身體呢⋯⋯我不知道中文跟日文網路小說界,到底有多少人想想寫這種,夾帶著濃厚觀點(Perspective)的敘事。因為這種寫法,說起來是非常簡單的:
選用特定的感知,省略特定的情報,如此便能建構出異者的「身體」
但實際上真的會這樣寫的人,並不多吧?[4]
比如,拿最常見的「念動力」來當範例,應該是最簡單明瞭吧。
我所指的是《殺戮都市Gantz》那種,會流鼻血、移動力非常小的念動力。如果要像《X戰警》系列的琴,那樣能隨意念動的話,我不認為普通人可以付擔那種「魔法」的能量代價。
念動力,通常來說應屬「技能」。它就跟人類其他常見能力一樣,只有在滿足「普通人類」的條件時才能發動⋯⋯比如,你必須看到目標物,才能施展念動力。你可以想像,這跟使用槍枝是一樣的:你沒辦法瞄準你看不到的東西。若是使用琴那種超便宜的超能力,你就不需要特意瞄準也沒關係了。
所以《殺》裡面的超能力者,必須練習透視能力,才能用念動力扯斷肌腱之類的內臟器官。以此,完成戰鬥能力,並在戰場上有所貢獻⋯⋯不然他們幾乎就只是普通人呢。
念動力的數值化,會是增減力量高低、範圍遠近、持久時間、影響對象大小。當然,你若沒有透視力,「心臟爆破」或是「遠距離腦中風狙擊」這種事情是絕對做不出來的,你頂多只能做《黑袍糾察隊》的腦袋爆破——然後,你又會回到魔法代價的問題,畢竟人類顱骨若沒經過火化脆化,就非常難被破壞喔。
讓我們來想想,「法則式」的念動力,會是什麼樣子呢?
首先,我會拿掉能力者的四肢——直接像《蠕蟲》的大鼎設施管家保理那樣,連物質意義上的身體都被抹消——讓能力者可以感應所有「物體」,而他與世界的互動方式就只剩念動力,也必須不斷使用十分細微的念動力來讓他的「核心」可以移動。
這麼來看,這位能力者所見到的世界,應該非常有趣吧?應該會非常異常、異類,宛如異者外星人吧?
其次,他的內心旁白描述會著重於物體的位置,物體的質感與重量。他不會去關注顏色,因為他根本沒有眼睛可以看到顏色。
對他來說,人類說不定是一團團人行的、柔軟的肉,包裹著骨骼,昆蟲則會是骨骼包著軟肉內臟。
聲音對他來說是空氣振動的幅度。氣溫與氣味對他來說,恐怕是有著不同的「味道」的空氣,就像食物一樣——普通的食物對他來說,只是一團物體,而空氣那有如液態的流體養分,對他來說才是能被吸收的東西。
這樣的他,勢必會以完全不同於人類的規則來生活,以異種的方式來與世界、世間萬物互動。這就是第三種魔法形式的「法則」。
聲音對他來說是空氣振動的幅度。氣溫與氣味對他來說,恐怕是有著不同的「味道」的空氣,就像食物一樣——普通的食物對他來說,只是一團物體,而空氣那有如液態的流體養分,對他來說才是能被吸收的東西。
這樣的他,勢必會以完全不同於人類的規則來生活,以異種的方式來與世界、世間萬物互動。這就是第三種魔法形式的「法則」。
・實際的故事案例[5]
這樣解釋清楚後,身體感、身體性這種「好像很有學術、藝術感」的詞彙,就沒那麼複雜了吧?
如果沒很複雜,我肏你個文化氣息的,為啥沒多少個中文小說家寫出這種認真思考魔法系統的奇幻啊?
我會撇開《太歲》跟《禁咒師》,這種已經有相當讀者成績的作品不談;他們的趣味性高過這種奇幻藝術的鑽研——它們本身就已經夠有趣了,不需要玩這種文字美學遊戲也能講好故事。
其他小說家,特別是台灣寫奇幻的作家,有多少人願意這樣設計敘事的風格?瀟湘神不行。李伍薰⋯⋯《海穹》我覺得不行。《逐日騎士》、《戀光明》、《歸鄉:納席華》這些都行不通。《東谷沙飛傳奇》⋯⋯因為是原住民文學,或許勉強OK。所有「金車」奇幻文學獎的短篇——就我能勉強想起的範圍來說——沒一篇這樣認真經營文字的;這不是說他們寫得不好,而是他們的敘事風格很無聊。
其他「得獎」的近期奇幻作品,卻在網路上沒累積多少討論。在這種環境裡,較我怎麼信任台灣人推薦小說的品味,還要我繼續讀那些我沒必要讀的中文奇幻?很抱歉,他們的故事看起來並不有趣,他們的人物也不被讀者所愛,然後,還要我欣賞他們的文字?
你什麼時候看過這些人經營敘事美學來著?
更廣泛地說,有多少人喜歡他們的人設?我是說,除開BL那種美美的攻與受就能滿足腐心的程度喔?
我能找到的案例,只有《魔域大冒險》,《巫師神探》,還有風格超級極端的《Pale》跟《Pact》這些系列作品。
這些系列作品跟中文奇幻最大的不同是,他們都是由英文寫成。就算有幾本書沒有中文翻譯,也一定有法外資源能讓我來讀讀看。而中文奇幻⋯⋯我沒看到,對我來說就不存在。
看不到的東西,喊再多遍也不會變成看得到。不存在的東西就是不存在。
所以,我只能採用英文奇幻、TRPG的社群資源。就算我跟瀟湘神同樣想寫怪異的身體,我不必採用他的系統——我不必採用他的「非商業性」授權。其他人若是使用S&S這套系統,或是去找S&S所使用的文獻跟參考資料[6],他們都不必擔心被告。
有些案例是取自於野豬桑的Pale或Pact,或是用他的設定集——或說,世界觀創作的設計概念,比如魔法(術法)的處理對象與處理方法,還有世界其他面向/界域的分類。[7]
以下,為野豬桑(W)的作品案例跟我(M)臨時想出的故事。還請各位注意:我在這裡寫出的故事,不一定完完全全照抄野豬桑的作品。而其他我所參考的作者,也會簡以姓氏或縮寫表示。
・・案例1 小哥布林的勇猛史詩傳奇(W)
哥布林粗暴魯莽⋯⋯然而,哥布林就算矮小,也有個體比吉娃娃一樣大,或甚至只有手掌大。哥布林是直來直往的生物,粗俗、噁心、醜陋,慾望十分明顯但年長的個體也學會了狡詐跟惡毒。年輕、單純、愚蠢的哥布林,可以扛著一顆詛咒石,翻山越嶺(其實是走過森林小山丘),跨過洶湧波濤(穿過及膝高的小小溪水),他的肉體不斷受到沈重詛咒石(小吊飾大小的立方體石頭)的侵蝕,偷偷溜過轟隆戰場的邊緣而潛行到敵方後線(距離戰鬥地點不過五十公尺,敵人後方就只是個非常普通的淑女手提包),他夢想建立一個噁爛哥布林風格的主題樂園,在氣倦的昏沈與咒詛的陰暗之間,他可以瞥見煙炮屎尿紛飛的完美夢中景色⋯⋯
這個案例,是非常常見的「小人國」或「小精靈」冒險的變形。加上了「哥布林」的認知方式,給予他一個明確的目標,明確的阻礙(除了咒詛的侵蝕之外,還有哥布林不喜歡流動的水),強化世界觀創作(小哥布林的敵方是個美麗裸體斐人,美醜雙方死不相和),如此的故事開展,就能符合妖異身體的規則
・・案例2 士師的廣域裁判與撫平力量結瘤
士師,是宇宙為了撫平複雜力量個體之間的互動糾結,在蘇萊曼之印的指導下,指派出至高力量的個體,來負責管理沒有神異力量有義務或意願來干涉/管制的地區。
說白話了,就是某一片土地沒有人類術法師稱王,也沒有異者坐到人類靠著蘇萊曼之印所碾壓產製的王位上,這片土地也沒有神祇接受崇拜而能綿延不絕地造物、平定糾紛、創造出祂們的宙法家規,更沒有史前遠古巨獸,以純粹的力量霸佔整片土地空間⋯⋯宇宙認為,既然要說責任,就得要有人負責
負責決定情節重大的說謊叛誓,負責裁判新穎誕生的術法規則,負責引導無頭缺理的魔法物體和能量——撫平力量的結瘤/截流,使宇宙繼續運作、順暢運轉。
在宇宙觀看世間萬葉百態、佐味盡享森羅萬象之時,需要有人來閱讀這個宇宙的紀錄——因為宇宙想被閱覽,也因為閱覽者更能掌握宙法力量,更因為掌握力量者能促生出更多力量與生命,使宇宙法則得以被管理、控制。宙法便得以存續。
這樣的士師,祂們會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呢?
祂們不是神,卻被賦予神祇等級的期待、工具與義務。祂們的存在就是要裁判與引導。士師,就是宙法的「化身」。
祂們擁有全知的權能,但只能知道自己份內的事情。祂們不是神,無法永生——依然體驗著凡物的時間感,卻能淡化時間的流逝到自己能接近永恆⋯⋯直到祂們無法繼續找藉口說,這是士師份內職責所需。
任何人物都能成為士師。只要你能坐上四方的寶座,任何人都能成為新任的當地宙法裁判者。換句話說,士師是誰,並不重要——你隨時都可能會被人挑戰,你無法回應挑戰,無法以充分的、職分內的辦事能力來擊敗挑戰者,你就會被寶座與宙法給拆解、回收。宙法的運作形式只能被管理宙法的人所得知。你一坐上士師寶座,你就會做到你這個存在被抹消為止。
或許,你是一個廚藝之靈。你在夜市的壅擠踩踏事件中獲得了血、恐慌與惡意的祭祀,你有了人的形體,商攤販位的勾心鬥角成了你的筋骨肌理,官方調查、事件後處置跟法事,讓你有了能接觸外界的肢體。你開始在白天奔走,與其他商貿之靈、科技與創新的技藝魔物商談,你引入了新產品,讓夜市的商人有新管道可以推銷商品,你在週末的夜晚休憩、吸收能量,將一部分的關注力交予商貿靈(透明而輪廓霓虹的行銷細胞)以及技藝魔物(有著黃綠螢光閃電紋的蛇頭電纜浮空雲團),作為你成長與協作的代價。
你能理解人情百態,因為你就是人情百態——在人們說起「夜市人」的時候,他們就會想起你。
你可以走跳,可以談笑。牽著孩子的母親的手是你。舔著刨冰的孩子的舌頭也是你。方塊牛排的煙氣是獻給你的祭品。吊單槓的騙人挑戰,也是構成你心思的燦爛歡笑與野心。
而當你恰巧奪得東方士師寶座時,你的視野中心不再是夜市了——夜市仍是你心中最重的一塊,然而,你能聽見更多商場的聲音:科技園區,傳統市場,連鎖大販店,古雅老街⋯⋯然後這時你才明白,那些來逛街的大學生在講起「新自由主義」、「科技資本主義」時,到底是在描述什麼東西——那就是一條,流竄於眾星之中,粗魯而肆無忌憚地跨越浪濤深淵的鋼鐵巨蛇。
而更使你畏懼的是,你看到,那條巨蛇嘴邊,死繫著一條精密複雜的術法銜繩。
・・案例3 案例,放逐客隣人的故事緋聞(W&M&塔特)
聽說,在某個知名大學裡頭,有一個著迷於古典學的教授,只收非常少的菁英學生。他
老師被隣人的故事給著迷,嘴角浸染魔魅。學生舉行古老酒神祭祀的儀式,想要燒掉自我。儀式錯亂,召喚淫靡放縱的夢,使奇怪的性愛成癮不斷擴散在校園周圍的小城裡,直到有人開始調查,才稍有平復。
但這只不過是夢魘的開端。
人們開始傳說這個老師的緋聞。菁英學生們,開始在學生的誇大緋聞中不斷出現。比如神佛轉世。比如私生子與後宮。比如叛國政變的計畫。比如同性戀情殺。比如師生戀與男女雙子性愛等等不倫。
不幸的是,在學校開始官方的調查之後,在因緣湊巧底下,這個古典學課程的學生跟老師的所有緋聞嫌疑,都被證實為真——即便他們如何辯解說情況的不幸運導致調查員做出這些結論,專業的第三方調查機構感到被羞辱,直接將所有證據呈堂證供,使學校不得不正視這些緋聞
釘上棺材最終的一案,就是錯亂的儀式結束後,許多人不是自殺未遂,就是遭遇不幸但未有慘烈受害。幾乎所有人都指出,是這群菁英大小屁孩促使他們有這些行徑,或是陷入這些困境。學校對此難以置信,一方面是質疑教授身為人師,怎可放縱學生如此毫無道德倫理*常識*下限,另一方面,是因為受指控的這些人都有不在場證明——學校當然不會在宿舍或教室裡裝設攝影機,所以他們沒有直接的不在場證明證據,但許多學生都可以作證,說那些事件發生的時間點,他們不可能離開、去引起這些事件⋯⋯然而,有多少人相信那些學生跟他們的說法呢?
學校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現這位老師跟他的學生,能如何地富有魅力,他們行文談吐都風雅優美而複雜深邃,他們的意志力強勁堅實,有如美妙、壯碩的華麗野獸。而正是因為他們有如野獸,學校才下定決心,全部開除,並強迫這位老師放有薪假——雖說他根本沒領薪水——然後強制參加教學倫理的再教育課程。
這起判決事件,在校園裡留下一個傳說。誰知道這起傳說會不會重新上演呢?
・・案例4 案例,惡鬼與未竟魔(W&M)
我在此想介紹的,是惡鬼與未竟魔這種,經常被視為死者幽魂心願未了之後,回到人世間纏擾作祟的「鬼」。然而,在野豬桑的分類裡頭,只有未竟魔屬於「不死」,惡鬼則是屬於「墮淵界」的東西。
不過,這兩種異者在「死後」都可以「回來」——不如說,你不能殺死惡鬼,因為他在回來之後,他的身體會逐漸適應你所造成的傷害與暴力,因為墮淵就是肉體/物質性的碾壓的化身,能從墮淵界回到現世的惡鬼,通常都是窮兇極惡的種類。
未竟魔既為不死之物——自死而出的生,非死非生者——八成就不是自然誕生的異者,也就是必須經歷「創造」的過程:若你遇到未竟魔,你八成是被某人或某團體針對了。野豬桑的人物,將其描述為「有復仇者殺人機器風格的殭屍」,所以也是有可能自然而然地誕生——而這種打破生死交界的力量,通常也需要非常強力的慾望、情感跟行動成績,所以未竟魔大都會希望復仇,但也並非所有未竟魔都這麼黑暗。
另一種「殺死之後還是會回來、復活」的案例,則是戰爭/士兵的概念化身,取用枯墟界的力量,將概念化身為實體——意即,「戰爭化身」。不過這種化身,在擷取不特定多數人的形象之後,會有相當明顯的身分模糊性,他們既出自於「戰爭」,便不會像惡鬼或未竟魔那樣殘暴、無可理喻。
那麼,你在遭遇恐怖電影的情節,明明好不容易逃出陷阱、地牢跟惡夢般的酷刑城堡之後,拿來了刀槍,費盡千辛萬苦之力幹掉這個人形的怪物、魔鬼,他卻像從來沒受過傷一般,起身站立⋯⋯
然後,你跑到公路旁的電話亭打電話,打給一個聽起來非常像江湖騙子的「術師」,上氣不接下氣,你急急忙忙地問到底該怎麼辦才好。那個術師卻似乎在吃著便當,以一個問題回答你時,語調毫無緊張感:
「請問,你今天遇到的是惡鬼,還是未竟魔呢?」
你應該會很想衝過去揍他一拳,或直接掛斷電話吧?但請別掛斷,因為如果搞不清楚你到底是在面對著什麼樣的東西,你已經知道對方無法被殺死,你就永遠無法逃出生天了。
・・案例5 恐怖(W)
如果前面已經出現過了「恐怖電影」經常使用的不死殺人魔,或許某些術法師也能滿足「瘋狂科學家」或「巫妖」等等比較靠近科幻奇幻的恐怖。
天使跟惡魔則會涵括了神秘體驗、宗教方面的恐怖——天使作為神祇的創物使者,惡魔則是「創造」的反面,是虛空、無物與扭曲的使者。若宇宙本身就是「存在」與存有事物的空間,惡魔作為「存在的反對者」,自然而然就會被宇宙視為眼中釘⋯⋯即使我們的宇宙大多已是虛空,宇宙仍會想辦法拖累、阻礙惡魔與其恐怖。
但不論如何,惡魔必須作為「反對者」才能存在。如果墮淵界跟枯墟界各是物質與非物質的回收機制,惡魔恐怕就是「存有的平衡面」——所以,不管祂們的業值再怎麼破產,祂們也是「宇宙的一部分」了。
那麼,什麼才是真正的恐怖呢?
野豬桑認為,是在宇宙規則下,它的刻意與意外扭曲。造就成活生生的宙法BUG。野豬桑沒有解釋明確的「恐怖」觸發條件,他的文本只說到「儀式出錯」或「嚴謹而無法被打破的封印卻被打破」的情況下,就會造成恐怖;而我認為,宙法造成錯誤,是因為人類術法師所構成的「術法」有太多小眾特化的項目,控制太細,或控制太多,導致宙法產生「間隙」等,可以詮釋的空間,但這些能定義卻未定義的地方會造成宇宙不知所措——如此造成bug。
好比方說,一個心甘情願被獻為燔祭的男人,他的術法住持,希望能在科技乙太界打開一個通道,讓他的神能夠看見、影響科技術法。不過,這個犧牲者即使禁食了三天三夜,淨了身,拆除身上所有的人造物,術法住持也一再地檢視過整個連結神祇領界與乙太界的大型立體術法陣,所有事情都毫無差錯⋯⋯直到儀式進行到一半之後,住持才發現自己完全搞錯「犧牲」的意義——他是以古老的燔祭作為基礎,但這樣完全跟「文明」或「人造物」或「網路」、「電子」完全沒關係的犧牲品,讓宙間萬靈十分困惑,搞不懂他想連結到什麼東西
儀式進行到一半,無法停下來。
若是元素術法,這種儀式就很可能爆炸。若是使用魔魅或噁油來進行妖野或垃土的召喚魔法,儀式就只會失敗,很可能反噬術法師與犧牲品。若是墮淵、枯墟或謎道的儀式,也只會讓參與者深陷於這些異界的影響與運作法則之中⋯⋯
但若是這樣複雜的儀式,這樣明確的目標,這樣龐大的能量轉移,該定義而未定義之處擦槍走火。這個自願犧牲的男人,便化作一個遊走於資訊領域跟靈界的,擁有無數不斷分裂的肢體的人肉塊。
他所看見的宇宙被分裂、分解,解構成最基礎的層次——他必須前進,然後才能在時間軸上前進,然後要挪動不同層次的身體,才能在三次元空間裡面移動。他能明確看到靈界深處的模糊概念的湧動與脈搏,他能像挪動肌肉般,輕易操縱電波雜訊。
這樣的他,完完全全失去了人類的身分,成為了就連宇宙也會憎惡、讓惡魔也退避三舍的恐怖異者。而能消解、使他徹底消亡的人,只剩下至高力量,但他的神也捨棄了他這個失敗品⋯⋯
・・案例6 雙面博士與狼人(W&M)
如果各位有讀過《化身博士》,或是知道那個故事是如何處理「另一個自己」的這種分身(doppelganger)話題吧?
或者說,每個人都有著「想要變成他人」的夢想吧?比如,雙面偶像明星,平時是普通的高中生,夜裡是偶像。比如,蝙蝠俠平日是花花公子,夜裡是個會穿上戲服揍人的瘋子;超人平日是個工作過於操勞的記者,在危機時刻裡則會變成無敵外星人。
你若吃下一顆藥丸、喝下一瓶詭異的魔法溶液,你就可以在有限時間裡變成他人——或是完美、強大、異常到超自然存在的異者的地步——而這個邏輯可以繼續推演:
如果我在一個月裡挑出一天的時間,將所有獸性、惰性、破壞衝動與不理性,全部堆疊到那特別的一天,我就可以變成某種近似於「狼人」的東西⋯⋯然後在一個月的其他二十九天裡,享受魔法般的冷靜、理性與自我控制吧!
如果我將心裡面的暗影挪移出來,刻意使用他來創造出「與我正相反」的身分,我就能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我所簽訂的契約不再有效,魔法、金錢與業值的債務都不會落到我身上,或甚至,我能在「影子」浮現表面時,運用這個時間療傷、集氣等等,這樣或許就能拖延某些必然會發生的事,然後就能靠這些瑣碎的優勢扭轉乾坤!
或是將自己的人格分成兩部分,一部分可以展現出精巧的美妙愛情騙子,另一部分則是踏實工作、研究的老實人,這樣既可以享受人生勝利組,也能享有宅宅的日常時光。
在野豬桑的系統之中,甚至有人直接做出一個半身的「空洞」,然後捕獵異者,使其變為自己的那個半身。那樣的術法不是被稱為海德,而是妖釉——將宇宙的妖魔力量釉煉入自己的身體。
而各位很可能會注意到這其中的潛在母題:不論你的身分如何分裂,不論你與半身之間的權力/力量差距是如何,這兩個身分都是你。
野豬桑的世界觀裡有一長串設定,討論「術法師是如何分類『半身』的相關術執魔法」,因為老實說,並非所有海德都會以相同的方式運作——畢竟,並非所有人都是以相同的方法建構出自己的半身。
而就像《化身博士》的故事那樣,這些角色的心理敘事會十分斷裂。讀者或許能認別出「這是同一個人」,然而,兩個身分的視角差距過大、看待事情的分析角度完全不同,就會造成「讀者也不明白現在到底發生什麼事情」的困惑⋯⋯而那,正是海德的身體感。
對魔契宇宙來說,海德八成都沒有好下場:不是半身的力量壓制本尊,就是本尊的力量壓制半身,或半身直接取得自己的身體、自己的主權,然後為了延續自身的存在,便開始獵殺本尊。許多人會選擇海德術法,也是因為他們需要擠出那些丁點優勢跟喘息空間,他們原本已經十分絕望了,請想一想⋯⋯如果海德術法沒能順利運作,他們的人生會變成什麼樣的混沌呢?
・・案例7 少女園的老男人(W)
在許多科幻故事裡,人們以科學的角度幻想、追憶創世神話——特別是,《聖經》之中的樂園神話。他們將一個空間與外在隔絕,創造出只屬於自己的世界。
這就像是孩童幼稚的妄想:他們用積木,或是紙筆,拼湊、設計出自己的理想國,而等到成人之後,他們或許會走電腦模擬器,或採用《當個創世神》這樣的遊戲,或甚至是做出自己的微縮藝術花園,然後上演他們想要的故事線——演出他們想要的世界。
若給這種人力量,讓他們可以建立一個只屬於自己的魔法國度呢?
請想像《滅絕》,不過在個人領界的區域內的生態,變得更詭異,更接近〈貝絲的ABC(The ABCs of Beth)〉裡的水果天地(Fruity Land)而非《滅絕》那種反人類環保主義。
領界(Domain)就像眷屬(Familiar)跟魔具(Implement),是「人格」的延伸——你的領界是屬於你的義,是你必須維持的房子、土地或森林,但它也是你能儲放力量、道具、書本或你自己的一部分的地方。在領界裡,你有絕對的權力。
而如果你不斷將力量投注到領界上,你會成為一小片土地的神。正如其名地,領導界線,全地都為你所用。
我想大家都知道「鬼屋」這種恐怖類型吧?不是「屋子裡鬧鬼」、「建築物被鬼佔據」的那種鬼屋,而是「這棟房子恨你」的那種無機質的恐怖。你有沒有想過,要將這種思維反轉過來呢?
比如說,如果鬼屋是屋子被獲得了人格——或近似人格的東西——那麼,為何我們不假設「人附身在屋子上」?比如,像賽博龐克的意識擴張、將感知連接上建築物的電網。比如,一個古老吸血鬼,知曉屋子裡的所有動靜。比如,一個將意識上傳到太空站的人類,逐漸失去自己作為「人」的整體性,而化身為非人之物⋯⋯
如果你是一間學校、一個社群、一棟大樓、一片森林或沼澤或海域或河流的神,你會如何感知到日夜四季的變化呢?你會想創造出什麼樣的小宇宙呢?
・・案例8 線上遊戲的都市傳說/陷阱世界(M)
。
・・案例9 小廢廟的地方神(M&堀尾)
堀尾在《刻刻》之後,推出了非常有「地方創生」味道的《鑫鑫/鑫神奇譚》,而他就會是我在「神祇」上,希望將S&S東方化的案例。
・・案例10 歌曲(M)
獵歌,從古早傳下來的、能夠束縛敵方的歌曲。接近巨人魔法——巨大的神造之物,太古的產物,瀕臨絕種的異者,依然記得宙法之歌的生靈——然後將其轉換為更俗常的用法
比如在國家的儀式上,增加魔法效力。比如在深山裡,以瀑布做出水車,水車連結機械裝置,不斷吹響樂器、敲鐘鳴笛,特定的節奏強化家族派出去的戰鬥員,戰鬥員在遵守大型儀式的節奏時,會有特別強力的攻擊。
現在化、電子化之後,鼓聲與合成器的節奏逐漸融合進新版本的儀式。然後在家族開始研究物理與鍊金術的時候,他們開始觸及宇宙法則的某種核心⋯⋯而這將使他們面臨危機與轉機。
・・案例11 絕對、最強的偶像(W&《我推的孩子》)
人類作為超現實的建構
・後言
我不太確定這篇文章,到底是寫給誰看的。即使布蘭登・山德森在台灣奇幻界十分受歡迎,但這個「奇幻界」,並沒有你以為的那樣廣大。至少是絕對比不上,日本或西方的奇幻類型呢。[8]
而在山德森直接把整套課程班上YT後,又有多少奇幻科幻讀者去看他的課程呢?我想,或許我們不能將台灣類型讀者,直接類比於海外讀者——台灣人,不是外國人,以外國人的程度來要求他們,是很不可理喻的吧。
比如,在《異世界叔叔》裡有一個橋段,叔叔跟堪稱女主的女精靈跟路人甲乙,要跟一個可以附身任何人物的敵人戰鬥。
路人們使出了各自的技能,卻因為地下城的特性而戰鬥力數值大減。叔叔則是用萬能翻譯技能,直接跟魔法的小精靈溝通、立定新的契約/規則,以此反剋敵人超作弊的能力。PTT的ACG讀者,卻似乎無法理解「規則式」的魔法系統到底會如何運作⋯⋯或說,該如何玩弄規則式魔法。
如果所有魔法都有其規則,且這些規則能被制定、更改或消除,那麼,魔法的奇幻效果不再是「魔法的核心」——真正的核心是,你可以制定任何你想要的規則了。
Within the boundary of Rules, you can bind anything into reality. 這也是S&S的迷人處之一。
規則制,非常不同於技能制或屬性制。在後者兩種系統下,你可以智取、利用經驗或道具或其他人的聰明才智,想辦法繞過魔法系統本身的限制。
然而,你若是使用規則制的系統,除了智取,就沒有其他方法了——僅剩的「其他方法」,就是選擇強化規則的效力,而這種衝突比到最後,都會成為「力量質量」的比大小。
・側記
註1:如果規則有所改動,或能被打破、挑戰,那麼故事/敘事的主體就會偏移到「規則是如何建構、維持與傳播」的「文本」話題上。
註2:為了讓大家有正確的認知,我會如此幫希臘文化辯解:他們對於「靈」的觀感,與我們現代文化或其他異族文化截然不同,他們會說,你今天特別生氣,是因為有生氣的神靈力量在影響你,或是你身上的某種靈氣比較重,其他情感亦然。
這麼說來,或許他們就必須賦予神話裡的神明特別多情感,如此來傳達人與靈界/真理界之間的關聯性。
註3:嚴格來說,瀟湘神的言語道斷系列,應該正是我喜歡的那種規則制怪異,但很可惜,他寫得實在太差——他把所有神怪角色都寫得像人類——所以我在討論魔法系統時所參照的對象,是野豬桑,而不是瀟湘神。
註4:題外話。西方基於歐陸的理性主義,還有理性之下的科學、人道等等意識形態,構成了一個使用「透視法」的通用型世界觀。他們的世界,非常平均,有著極其客觀的標準,但在客觀的反動之下,也會有非常強烈的戲劇、私人、浪漫視角——如《包法利夫人》,就是使用寫實的手法,來表現女性與男性的情慾衝動。東方的故事⋯⋯相對來說,比較沒有這樣劇烈的反差,我認為這樣是可以拉高平均的享受值,可是,在要談論「魔法」的時候就不得不拉出自然/超自然、客觀/主觀這樣的差距了。
註5:最近我又一次被「純文學」的評論給洗臉,他們說:橫跨純俗的作品,能讓通俗讀者看到不同種的讀法;有潛力的創作者,不必被「奇幻」這種類型標籤給限制;「通俗小說」只不過是故事、結構⋯⋯就好像,這個世界裡的純文學讀者都不會學會類型的讀法,好像奇幻這樣極端自由的類型,能夠限制創作者,好像寫不出同時能感動人跟說服人的好故事,那些說故事的技巧,那些以身體感來展演複雜概念的作品,都不是值得人探索、深思的作品。
嚴肅文學太幹他娘的噁心,所以我不用「小說」案例,只講故事。
註6-1:我在此只連結了Pactdice的資源,但我在系統拼裝上相當大程度使用了Fate跟Blade in the Dark(Forged in the Dark)系統——世界觀的概念上,主要還是野豬桑的Otherverse,所以這樣並不算錯吧。
註6-2:說起「被告」的話題,這些開放性系統大都沒有正式中文的出版,他們也非常不願意其他人隨意翻譯之後使用CC-BY的名義出版,所以各位在找尋參考資料時還請記得要保護好自己。
註7:我之前曾說,我不打算翻譯野豬桑的Otherverse,因為太多東西只存在於歐語語境,我也不是很喜歡野豬桑所做出的某些,千禧世代寫作風格的選擇——那大多是因為他超愛寫青少年小說,但青少年並非探索某些話題的最佳媒材。
但我還是決定,要翻譯他的世界觀設計。因此,我有些地方會使用我的中文翻譯,好配合S&S的開發。若某些名詞已經有流行譯法,我就會挖出一些訓詁研究文獻,可能會取用尋常的譯名。
我在本篇文章中的案例,就不全然使用我的S&S系統譯名來進行解說喔。
註8:若要打個比方,台灣奇幻界比較像是北美的怪奇小説(Weird Fiction)界——明明分類明確,卻沒有多少人寫,而就算真有人寫,賣得也好不到哪去,而就算有人買,出版社的生存依舊是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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