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完《臺灣妖怪學就醬》,稍微有些吃驚:不是對當初老師推薦閱讀後的觀感吃驚,而是對⋯⋯沒有人指出本書中的巨大矛盾,深感驚訝——這本書有兩種觀點:第一種,是研究者認知到臺灣神鬼等民俗資料嚴重不足,對於創作感到相當不確定、小心翼翼,或認為創作與研究是兩回事。

  第二種,就是瀟湘神:如果日本有妖怪學的話,台灣為什麼不能有妖怪學?(即使民俗專業的人都會說,喔現在年輕人真受日本影響啊,或說,台灣不會有人把神或靈或妖或精或鬼稱為「妖怪」——因為台灣民俗,真的沒有這種說法啊?或應該說,現在這種不完整的民俗學裡,真的不會有人說「妖怪」。)如果奇幻小說也能作為民俗實踐的話,為何不來寫本土的「奇幻」?

  我個人是相當同意民俗學人們的觀點——如果要寫真正屬於本土的奇幻,當然會優先考慮民俗資料吧?如果資料數量不足,那等這些基礎研究工作做好之後再寫也不遲。如果真想要立刻建構所謂的「本土奇幻」,我會說,我有參考某某資料,但那絕對不會與原本的脈絡相同。

  這樣就能看出,「妖怪學」這原本不存在的東西能造成什麼問題了吧?首先,民俗學與妖怪學是兩種東西,前者是跑實察、考古、資料整理,後者是在日本影子底下摹畫出的新架構。

  我在和同學推薦瀟湘神大大時,我把他形容成「當日本人會比較開心」,而說真的,他是那種直接將「奇幻色彩」與「奇幻」拉成等號的人,他也是那種不知道奇幻加推理的類型綜合其實相當老派,卻同時抱持著「理性能與感性區隔」的老派思維的人。

  瀟湘神的問題真的屬於民族意識形態,這種無可解的情感考量嗎?當然不是!從我在這本書裡看到的觀點而言,只要瀟湘神不用「妖怪」一詞就好了,只要他不單單使用日本的理論框架,並且正視台灣的脈絡到底是什麼,就不會有我這種人說他成為日本人會比較開心。畢竟,我有些親人也想當日本人,他們過得也相當開心呢。說起來,不是所有寫台灣的人都必須當台灣人啊?

  這就讓我想到另一件事:

不論架空世界的脈絡,對讀者而言有多麽陌生,它都是以(文學)語言寫成。

  對瀟湘神大大而言,語言背後代表國族,國族有著身分與認同成分,需要脈絡的收回與轉譯——轉移翻譯。

  然而,因為正統奇幻一定具備翻譯的成分。不論你有多擅長文學技藝,你都沒在講述「真正」的架空異世界。而這種問題其實在普通的文化中也相當常見——就台灣的脈絡而言,參與《臺》這本書的專業人士都直接說:台灣人拜的東西,都會被稱為神,不管以前那是什麼樣的精或靈或妖,都會成為

 

・神祇,或說類似的東西

  為何我會用「神祇」一詞,而非「神」呢?在現代漢語中,這兩個詞彙間似乎沒有明確差異,然而「祇」有著「安心」的動詞義以及「巨大」的形容義——似乎只要夠強、夠巨大、夠讓人安心的東西,就能成為神。

  這就是為何我特意挑選「higher power」以及「greater power」這兩個詞彙來作為標籤。在野豬桑的魔契宇宙(Pactverse)裡,有個女老師叫杜蘿榭契太太(沒人知道她有沒有結婚,因為大家都很難想像她這種人可能會結婚)專門處理神祇——或是能被稱為神祇的東西。

  她在外傳裡,講起自己最接近死亡的經驗:她和一夥人去處理挪威的某個史前巨獸(從人類種族出現以來就已經存在的怪物,原文為Primeval),那隻巨獸不久前碰巧吞了一個女神,而史前巨獸唯一成長的方式就是同類的死,使得杜蘿契只能封印巨獸,而非將其「降伏」⋯⋯對,這個系列的角色真的能幹翻神祇。只要你用對方法,就能把神當作,非常強力的長效電池來使用。

  杜蘿契都以大象的「E」來形容目標的噸級——1E是七點五噸,然而就算只有一級E的目標,仍很是危險。

  類似的設定,也發生於魂系列:《惡魔靈魂》的魔法來源證明了,惡魔與人類同源,而所有惡魔起源皆來自「古老魔獸(The Old One/古の獣)」;《血源詛咒》裡的研究者們稱作「古神(Great Ones/上位者)」的神祇,實際上只是某種藉由血液混雜或遠超人智的技術而存活的生物。

  對日本人來說,「崇拜」這件事與「神性」毫無關係。

  那麼,為何要將「higher power」和「greater power」分開來呢?我會認為,前者用以形容上位者,後者則是有相當明確定義的有能者,比如史前巨獸。

  上位者能「上位」到什麼樣的程度?如果「greater power」能以E等級計算,那無上限的E的「上位者」,會是什麼樣子呢?野豬桑之所以用「重量」來思考,恐怕是因為在英文裡有著「fabric of reaility」這種說法,而他所書寫的神祇的這些「重量」不盡然是重力,但祂們都會拉出自己的領域——有如重力般創造出多餘的空間。

  對台灣人來說,神是因為我們——人類——拜了,才會成為神⋯⋯只要我們不特意討論「神」的定義是什麼,就可以暫時忽略「崇拜」與神祇之間的關係了。可是對日本人來說,崇拜能給予神祇力量,或說崇拜是某種祂所求之物。對野豬桑來說,神祇帶有著自己的存在絕對性質——不論你拜不拜祂,祂都存在,不過有些神祇根本不在意人類,所以不要找祂們,人類才會比較開心。

  單純的一個「神」字,就能如此複雜。我還沒講起其他系統的神祇,比如北歐歷史修復後的神話,或阿茲特克的神祇,或中東各個文化的神,或希臘與羅馬的神。每個神都誕生於各個文化的生活脈絡——正如民俗學者所說——而就算我們要建立清楚、明瞭的世界觀,仍得建立周圍的文化脈絡。我前文所舉案例,大都屬於虛構創作,但如果要說某些文化,如北歐或阿茲特克,虛構與真實的界線就沒那樣明顯了——現代的北歐神信仰者都明知自己所信的事物,正與古人不同。

  不會有人說奇幻是書寫現實,頂多只能說,它是在書寫「真實」⋯⋯如果專業人士連閩南人的傳統都不願意用了,台灣創作者真能走上瀟湘神描繪的「妖怪學」嗎?會十分困難吧。但既然是在寫小說,為何不寫虛構呢?

  就連托爾金,也是在用西境紅皮書玩弄虛構的真實啊?為何「虛構」這件事,看似無法為瀟湘神所接受呢?明明《獵魔士》也是虛構,為何那系列作品依舊能被波蘭當成國寶呢?

  而一個小說家,怎能不以作品嘗試觸及這種高度——使用虛構創作,來達到那種高度呢?

  或者該說,如果要講虛構的話,讓「在地性」這東西顯明自己的存在不就好了?為何會需要追求身分,而不玩幻想的虛構性呢?不過要這樣討論的話,會進入文學觀的差異了吧。

 

 

 

 

 

 

 

【如果喜歡這篇作品,還請分享支持。也可以輸入右上角的訂閱信箱,追蹤這個部落格的所有更新。】

arrow
arrow

    泠然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