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從哪部電影裡看到,有個人為了隨時都可以喝酒,他身上都會帶著一小瓶威士忌,在麥當勞買飲料的時候會順便將一些酒倒進裝着汽水的飲料瓶裡。

  聽說汽水加酒是很常見的喝法,我一開始只覺得用這種方是喝酒實在娘泡,同學也好像覺得跟普通飲料沒什麼差別,不過如果把酒精濃度較高的東西放進雪碧裡,感覺完全變不一樣了。

  在我們剛吃完麥當勞,回宿舍的路上經過7-11,一時興起想試試把超嗆的調酒家近我那只剩一半的雪碧裡。

  剛發現7-11有賣一口調酒的時候,我心血來潮想要試試看,沒想到一口灌下去,喉嚨像是一條亂竄的火舌鑽進胃裡,一時之間嗆到說不出話來,醺醺的後勁也讓我有些想睡。之後又試過了幾種別的口味,但價格實在很傷學生的錢包所以不常喝。

  那次好像是買轟炸機吧?加進雪碧時的顏色感覺很奇怪,像是某種電影裡會出現的奇異飲料。

  但喝起來卻意外地不錯。有一點點苦澀,調酒的香氣和味道跟汽水的甜攪和在一起,酒精緩緩隨著氣泡流過喉嚨的感覺十分清爽。

  只有一點不是很令我滿意,就是越喝越渴,越渴就越想喝。

  就在我和同學討論下次一起把室友灌醉,看看他會作出什麼事的時候,話題突然轉到宿醉。

  「宿醉感覺很不舒服。」

  「你怎麼知道?」我問。

  「我家附近晚上時,就會出現喝醉酒的人,有時候早上也會見到有人一身酒臭。」

  「那到底是什麼地方啊⋯⋯」

 

  「宿醉不是要喝牛奶嗎?」

  「咦?我聽說是要喝咖啡欸,不過好像也有人說喝雞蛋酒會有用」那是從「60號攝影棚」裡學到的,劇中角色誤以為雞蛋酒可以解醉,但其實不能。反正他一天到晚在扯謊,我也沒看過他認真過,偶爾片一下也無妨。

  「我記得是乙醛造成的吧」

  「啊對啊」我說,「乙醛一直留在身體內消化不了才會有宿醉,不過如果一直增加乙醇的話,乙醛就會繼續被代謝。」

  「那不就是要一直喝?」他笑。

   「沒錯!早晨一醒來宿醉,就要給他灌了兩大口威士忌,這樣就不會宿醉了。」我也笑了。

  「那不就變成酗酒?」

  我晃了晃手中顏色詭異的飲料,想著再喝一口。

  「沒錯,那就是酗酒的第一步。」

 

  脫離了高中,我們的生活已經不再是以往的碳酸系,不知何時,它已經被人偷偷添加了濃烈的酒。而周圍的人似乎也都喜歡這半頹廢的味道,不是無所事事地敲著滑鼠,沈浸在虛無空泛的勝利裡,就是在床上用被窩裹住自己,躲在黑暗和睡眠之中。

  往往都是第一個說出自己的夢想的人,喝下第一杯雪碧調酒。

  沈浸微醺的清爽中,一杯接著一杯地灌下口。睡醒時大口大口提神,睡覺前連續小口品嘗。實在不知道這樣的生活有什麼樣的樂趣和意義可言。

 

  魚說了謊。

  她當著我的面扯謊。在那當下,我頓時傻眼。

  我知道有些人就是喜歡胡扯瞎扯,也有人酷愛欺騙所帶來的快感,但魚雖然蠢,她絕不會那麼蠢也不可能那麼聰明。我只認為她是為了無聊的虛榮說謊。

  有必要嗎?我無聲地問,這件事有必要說謊嗎?

  當目擊到她和那個體育系擦身而過,視線交錯的那一瞬間她露出笑容,我幾乎可以篤定她沒有對我說出實話。

  謊言往往比實話更接近真相。

  她八成是對那個體育系有好感吧,我一直覺得她有時很膚淺,不過看來她真的很膚淺。真可憐了班上那位喜歡她的同學,因為她想享受被喜歡著的虛榮而無法得知真相。而我試了這麼久,仍然無法獲得她的信任,雖然可能是因為我只想利用她而造成某些細節上失誤,但我只好再試試從其他人下手。

  我真的只想寫小說,其餘所有課業外的雜務我都不在意。他們的雪碧調酒只要偶爾小酌就行了,跟著他們一起盡情享受那種毫無色彩的生活,對我來說沒有意義。魚現在連身為保險絲的價值都喪失,維持友好關係變得非常麻煩啊。

 

  這學期雖然帳戶裡莫名其妙少了好幾千元,不過一如以往,我對金錢實在沒什麼感覺,或者說我對現實已經冷感到了某種誇張的程度。不過我姑且還是算有花錢花得有些意義。

  我入手了人生第一支鋼筆!準確來說是兩支,因為買了廉價schneider寫一個禮拜的小說後,除了墨水消耗有些神速之外,我非常滿意。之前用原子筆寫小說,瞬間好幾支黑筆,也寫爆了一支爛筆。

  當我發現那隻爛筆明明是新買的,卻莫名斷水,最後乾脆罷工,我差點掀翻圖書館的桌子暴怒。我寫小說正寫得起勁,他媽的爛筆竟然寫不出東西!?一怒之下我把筆尖拔掉,直接用筆芯的墨囊前端寫字,沒想到直接用墨寫比用原子筆輕鬆。不久後我才知道,原子筆寫起來最費力,其次是鉛筆,最適合手寫的是鋼筆,而我害怕鉛筆的筆跡會糊掉,想說反正剛比也有廉價品牌就在學校的書店買schneider。

  然後,正式在誠品入手LAMY的素黑Safari。當然,除了墨水消耗很快之外,我寫得非常爽。

  這大概是我在這個學校裡,唯一且最有意義的一件事吧。

 

  最近不知道為什麼想起了國中時的一個點子,那時候我只是想寫部戰爭歷史劇,原因是因為「紅眼機甲兵」實在太帥了。

  和往常一樣泡在圖書館裡的我,看著整櫃子和戰爭相關的書籍,那時構想出來的狙擊手的影子回到我的腦子裡,但也和往常一樣,我對重新拾筆續寫的興緻缺缺。畢竟光是草獵就夠我忙了。

  不過,那個魔法與科技融合的世界倒是引起了我的興趣。大部分的小說不是單純魔法奇幻,就是科技科幻,再來就是魔法VS科技,真正將兩者融合的算是少數。可是有一點十分困擾我,那個世界的設定架構非~常~大,而且還是「歷史劇」,我現在對設定複雜的劇情沒有什麼特別的想法。

  所以我略過眼前的戰略知識區,來到它隔壁的政經社會學區,我就想出可以寫的東西了。

  如果說狙擊手是戰爭的故事,那我就在設計另一個角色,寫出戰爭前的政治的故事。

  雖然我絕不可能寫得像「狼廳」那樣好,畢竟我是讀國文系,不是讀正經系也對法學毫無概念,但我至少知道有趣的政治故事會長得像「紙牌屋」那樣。

  借了一本政治學概論來開始研究,我感到痛苦萬分,沒有老師指導我幾乎看不懂作者在講什麼鬼,可是那已經是所有政治學概論中最薄最簡單的一本了。

  God bless 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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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泠然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