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推出的商品

  這篇文早在今年上半,就已經寫完了。寫完後,依舊纏擾、常掛在文章列表上,逼得我不斷退延再退延。即便我已經不須再寫論文——或在只能寫論文的時候——它仍把我逼近瘋狂篝火旁的舞池。

  這東西,我必須寫。

  彷彿寫作在技藝磨練與分享故事以外,必須有個價格標籤,我才能以經濟學的語言說:「這東西,很有價值」。

  「價值」⋯⋯在我短短出社會、進入職場的兩個月以來,這個詞彙已經被強暴到連他媽都認不出原本的形狀了。我想引用經濟學、哲學等等嚴肅論文或研究時,馬克思也會跳出他的墳墓,打爛一筐子現當代的經濟學用數學語言;而當我想講形而上、道德倫理、社會工程、社群經營或藝術美感時⋯⋯我懷疑,那些出身自資本社會的孩子,到底能否以「非價格標籤」的方式來看待價值。

  我需要小說,就像毒癮犯需要戒止他們體內某種,無法被言語描述的癢。

  在我寫論文時,我手上能讀的就只有那幾本台灣奇幻⋯⋯而繼續看更近期的,過去寫手所踏過的軌跡的延伸,我卻沒辦法看出他們有趣去追尋,台灣奇幻所劃定的、凝結成晶的價值。

  畢業了,出社會了,研究沒有停止。我開始看艾瑞克森的馬拉贊系列,享受著他的角色、描述語言還有有聲書的音韻之美。但這份研究的成果,將是我個人對於「奇幻藝術」的薰陶——或說是,馨香氣息在我這個空格子裡所留下的殘煙污漬。

  我想寫出論說、介紹、分析和思考。我想練習Schnee大大好不容易生出的分析方法。我想像他那樣,在分析與評論之中想出寫作原則與習題,而說到習題,我也想寫獨角戲、束士、民俗故事。

  在海量的資源共享下,我當然也想設計我自己的SOLO角色扮演遊戲。我想寫遊戲書——跨系統的,世界觀的,單純用來當作類型補充的,各式各樣的資源書。我想寫出一個,令人大喊「哇幹,這什麼鬼!」的遊戲。我當然還想寫出醜惡與美好的罪愆和善意⋯⋯

  我自己也跟不上自己的產出了。AI翻譯的份量遠遠超過我能翻的書目,我卻,恐怕永遠都校對不完那些小說。

  我有想把痞客邦的稿件,慢慢轉入更專精的部落格,但只要我一停頓、停止寫作,新的點子與企劃就會不斷積累成堆、成山,成為高聳入雲的嚴壁。

  就算我想離開「工作」,有個更「傳統」或「正常」的生活⋯⋯這些成績,我在種種探索與思索後的所獲,能跟誰分享呢?親友?鄰居?而如果我要將這些東西散播給廣眾大家,最後也不是會回到「文字創作與溝通技巧」嗎?

  如果我延畢,多了半年的時間,是否更能將這些零散的企劃拼湊出一個,像樣的專職文字創作者的生活?

  但是,不行。我在七月時,必須趕畢業。如果我不脫離台灣文學的魔掌,我就無法走上我想走的道路了——就連現在,我也不確定我想做的東西是否能符合我的期望。老師曾說,我的東西不是翻譯腔,但那也不像普通的華語文⋯⋯我是認為,這樣在無援無錢的狀態下創作,構築自己的語言,似乎就避無可避了。

  如此大量的點子、角色模擬和寫作衝動,卻什麼都沒辦法寫。之前,是因為我只想硬拼出論文。現在,就只是沒有完善計畫的憂鬱日程。

 

我想推出的商品

我曾相信,愛情是生活必需品。而我對云的不了解是如此深刻。虛構想像貼不貼近真實,就一點都不重要了。

  想到哪些人「應該讀我的論文」,哪些人「會讀」,還有哪些人「絕對不會讀」,我所有動力都消失了。而老實說,工作不需要動力。

  工作,只需「完了」。還有「優化」與「模組改造」。

  為此,我需要agenda

 

・接受無奈,早已完了

  在很早之前,我就已經得到答案:資本主義的孩子,是無法想像社群的。

  即便網路小說的連載、發布形式才是台灣文學所需的解答,人們依舊不會放棄老舊的資本運作方法。如果無法想像社群閱眾,或連去實地「訪談讀者」(而非「實地考察你想描繪的對象,然後把他們銷售成圖樣、形象與偶像」)都做不到的話,老實說,這種文化產製的場域,想就都沒得救。

  再者,資本的極權統治,絕對不會在法律授權層面上,放開作家自己的文本。

  而如果物質條件沒有變動,我們就無法期待文化隨之轉動。

  我會如此,實際勸說:你若沒有錢,或是沒能考進台灣「中」字輩之上的頂尖大學,沒有住入台北、台中和高雄的都會區⋯⋯你就不可能接觸「台灣文學」。

  我聽到的內幕說法,也差不多是如此:台灣的文學基地都是靠國立大學推動,然後你可以想像一下:台灣明年、後年和更遙遠的未來,還會剩下幾所大學?

  一介窮書生、網路寫手,能做多少事情改變現狀?

  就連書店——比如墊腳石那種連鎖書店——也無法逆流而上喔?看看士林墊腳石,在我高中時他們的輕小說能擺在側書櫃的交叉口處。而現在?現在他們最前方的整排側書櫃都是投資經營書。最賺的,就是讓有錢的人「更有錢」的投資工具書呢。

  如果我期望看到一個開放資源、人人都能成為文化的享受者與創造者,就只能靠我自己先身體力行了吧?

  問題是⋯⋯如果我要賣些東西,假使我想要獲利——獲取經濟體制之中的「價值」,同時不把小說視為「私有」的商品,那我還能賣什麼呢?

  如此,這就是我的想法。

 

・我想推出的商品

  剛我才說,一個小小網路寫手根本不會對大局有任何影響。任何努力,都會是徒勞。為何我還想「推出商品」呢?

  因為,有些商品能靠著授權,遊走在「完全免費公開」和「私有化」的交界。

  首先,你需要「CC BY-SA」(創用CC授權內容:姓名標示-相同授權方式分享)。若我想朝社群發展,就絕對、肯定不能捨棄這項授權標準。

  它會要求所有使用這項商品——這本「書」或「故事」或「世界觀」——的人遵守著相同的授權內容。換句話說,它會自我複製、無限衍生。衍生直到,你無法看到它的原型為止⋯⋯而任何合理的著作權法關都會知道:「類型無法被私有化,所以,你的作品假若『已經成為類型標竿』,你就無法合理要求他人遵守授權條款。」

  就我所知,此類商品大都是TRPG:劇本、模組、完整或不完整的遊戲——其中,包含單人跑團、遊戲書。

  新人需要玩夠多遊戲,但我只能玩SOLO,所以八成會在寫五十本SOLO遊戲之後,或坐到我已經數不清遊戲數量之後,開始做書。

  這些遊戲,應能在Patreon等付費平台上隨意玩、隨意使用。或甚至,開放讓贊助者下載、傳播——轉貼的行為也在CC BY-SA的許可範圍內。

  如果有人想做出衍生作品,比如寫同人小說,比如寫遊戲紀錄,有些禮貌的人就會說一聲;對他們,就算我沒開放成CC BY-SA也應該許可吧?任何曝光宣傳,都是好的宣傳。有些人會在贊助後,直接一掃所有pdf檔,然後轉貼、隨意改編,而這又也行——CC BY-SA就是這樣運作的。

  只要沒人違規,沒人拿掉「SA(相同授權方式分享)」的部分,我就不需要多花心思。

  而這,就是我想做的商品,還有我想做的營運方式。

  如果有bug,我就會修正。

  如果有人提出想要的模組、改動,我會試著跑跑看,然後做出其他版本的既有遊戲。

  整言之,我依然是想說故事:以不同的形式,來講述相同的故事。

 

 

  現在,我每天的時間都非常充實/忙碌。

  未來能否撥出時間,去過上「正常的生活」?我不知道。論文時得閉門造車,現在畢業後,我跟J的廣播感覺做不起來。我覺得很可愛的女孩,似乎早是名花有主,我倆的互動只剩下友善的業務來往。而TRPG內容⋯⋯

  捨棄生活中大部分與「故事」無關的嗜好,就是必要的選擇。SOLO遊戲,勉勉強強還算是故事。

  我對人生經營,完全沒想硬拼。不過,都已經走到這條道路上了。前無古人,沒有前輩可以追隨;在我還沒有成績時,當然是更無來者了。

  我只希望,我能好好休息——抓緊時間,沈沒於我不必思考的安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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