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現在也開始大量地看連續劇,這讓我很高興,因為要了解故事和創作之前,得要有足夠的「常識資料庫」。如果有天,我父親能將守備範圍擴及小說,我就能和他介紹《蠕蟲》了。

  這是題外話。我最近在廣播錄音時和J聊著聊著,忽然有個點子:他不願意看電子書,因為在螢幕上閱讀文字會令他眼睛不舒服,那麼把《蠕蟲》製作成紙本就好啦!這部落格沒鎖右鍵,也沒鎖圈選,如果有人想自己印出紙本,我沒辦法阻止你們(假使能接受這種渣翻出現在紙本書上的話),但有人賣錢的話我就不得不告知野豬桑了--也就是說,我可以自己做紙本版《蠕蟲》送給J,這樣他便沒理由不將這故事放入廣播的主題了哈哈哈!

  回到正題。

  我和父親在討論著《先見之明》第一季的結局時,我姐忽然插嘴發問,我得好好向她解釋:編劇沒辦法做出特定抉擇,因為每個伏筆、設定必須全都有意義,不然就沒辦法完成戲劇性效果,讀者也沒辦法完整地體驗到「故事」。

  我也說,如果不達到某些條件,連續劇賺不了錢

  而我想我爸似乎將看片的爽快和作品本身的存在意義給搞混了。這世界上很多賺不了錢的故事榮登上經典的寶座。任何有理智、稍微有些品味的人都能理解,為什麼那些作品被稱為經典、正典、每個人都該讀的作品,但這並不代表它們走長銷路線,就不是好作品。

  

就算是網路小說,也沒必要奉承讀者

  我和老爸在這話題上表現出理解差異,是當我們待在阿嬤家打拉密/以色列麻將時,我邊打邊播放討論野豬桑超亞人類第二部作品《看護》的廣播節目「我們懂《看護》啦(We've Got Ward)」--那是第一部廣播「我們懂《蠕蟲》啦(We've Got Worm)」的續集。阿嬤問我那廣播在說什麼,我實在很不好解釋,所以我就說:

  這是個有超能力的世界,不管英雄還是反派都得經歷嚴重的創傷,才能有他們的超能力(完全省去第一部所有和超亞人類文化相關的劇情),然後這兩個主持人在討論的角色,他小時候母親原本打算帶著他從家暴的父親身邊逃離,沒想到沒能走出家門,父親崩潰開始揍他的母親,他也心理崩潰之後,超能力把他父親扯成碎片,他母親和他一樣都被嚇傻,可是她當時還在擔心自己的孩子被迫陷入這樣的景況,抱著他安慰他,沒想到超能力又走火,也把母親扯成碎片。

  阿嬤十分難以接受地皺了眉頭,我父親便接著說,不用擔心,那只是虛構,是為了讓人看得爽才由人想出來的劇情。

  我說,呃,這實際上並不是個讓人「爽」的故事。

  超亞人類宇宙從未像《說謊的男孩與壞掉的女孩》那樣,刻意要虐要獵奇。

  我父親作為戰後嬰兒潮的一員也作為工程師和網路公民,開始訂閱網飛之後也了解連續劇背後的製作團隊、商業和產業運作因素,會影響他眼前的最終作品。或者說,電影、電視、連續劇都應是如此。拍片所需的成本遠遠大於網路小說這種只有基礎建設和創作者的製作過程,《沙贊!》的導演也直接明說了,電影製作就是解決問題,因為一定會有各式各樣的出錯可能性,比如修圖時沒看到畫面中有飲料罐或工作人員,或單純是演員的檔期沒辦法喬好,各種鳥事都有可能。

  創作一件東西,並不是作出一件「作品」或「商品」,而是製作一個「象徵物」。不過,那是身為創作者的話題,而這世界上,我最希望避免的就是和父母聊我的創作工作--因為我不希望他們了解,我大部分工作時間根本不不曉得自己在幹些什麼。

  回到欣賞作品的方式這個話題上,我父親對於幻想文類或娛樂型作品本身,有著錯誤理解。

  YT頻道「HelloFutureMe」對於世界設定有一連串不同主題的討論、解釋影片,其中他提到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如果你不能在世界觀建構時引起讀者的恐懼或驚奇情感,你大概就做錯了某些事情。而論到角色塑造,創作者不必作出「有道德至高點的角色」(這種策略通常都不會有效),只要讓讀者理解角色,並且與角色同步前進就足夠了

  換句話說,把所有必要元素拆解開來,你會發現其中沒有任何一個必要條件是讓讀者「爽快」的東西。

  若說懸念之後的高潮、伏筆之後的劇情轉便都算是讀者會爽的要素,那麼你也該說《蘿莉塔》是個好作品,而且所有人都得要好好讀羅伯特強暴未成年少女的衝動,然後單純把那本書當成「飯」來打。

  如果你能打《蘿莉塔》,還請收下我的膝蓋!。那故事是個醜惡的悲劇,是會讓你硬起來,但對於自己硬的事實感到羞恥的小說。

  《可憐可愛人氣君》對創作com這種粉絲和創作者有機會聚集的場所,有著相當合情合理的理解:現代的創作,比起以前那配合某些特別的高知識分子觀眾,你可以為自己創作只有自己會喜歡的東西,然後,如果夠幸運的話,會有人喜歡你的奇怪癖好/品味。

  網路可以是巨大媒合場所……這裡什麼事都有可能發生。

  

野豬桑的崛起--數據方面來看

  本文後半部算是題外話。

  我在繼續上述主軸思考時,又PO了兩篇新翻譯。沒想到放假什麼都沒辦法寫出來時,反而是不需要思考的翻譯輸出效率最高。我在阿嬤家時,也注意到這裡《蠕蟲》翻譯章節人氣不一的現象。痞客邦沒有他們自稱的那樣佛心,沒有像Wordpress那樣提供「點閱率」和「點擊人數」兩者分開來的數據。就算有擴充功能,也依然不夠。

  我知道人有些時候就是手殘,不小心點開網頁又關掉,再打開時就在「人氣」上增加了數字,實際上閱讀人數卻不會因此增加。

  如果各位有興趣,歡迎點開右側文章分類欄自己看。我在痞客邦上只有買廣告遮蔽,所以你們能看到的東西,和我後台差不了多少。

  第一個章節到第二個章節,打了二五、三折左右,第二到第三則又是另外三折。

  這讓我相當好奇:野豬桑的主站(parahumans.wordpress.com)實際上在這方面有什麼樣的成績?或者說,我的這個部落格和翻譯品質,是不是做得不夠好?我想這個問題幾乎想到發瘋,還跑到迪斯可上問網友:野豬桑之前有沒分享過留下來繼續閱讀的讀者比例?然後,有個人發了野豬桑一四年五月時分享的統計圖片。

  我不確定迪斯可社團到底算不算公開場合,不過那已經是五年前的記錄,應該自己谷歌一下應該就找得到吧?

  總而言之,在那張圖上面可以看到幾個重點:

  • 第一,《蠕蟲》的「人氣」是在一一年之後暴增,看過他個人筆記網誌之後,可以認為是〈蜂巢5.10〉也就是第五轉的正篇最終章。

  這和PTT上的讀者觀感不太一樣,因為典範尚未明顯轉移。但,轉移依舊存在

  • 第二,wordpress有提供拜訪人和瀏覽數,兩種不同的數據,如果只看圖而不看表,會感覺每人平均提供了四、五十次點擊。

  這一點,我認為是相當重要的,因為不管有多少瀏覽數,假使是在獨立設計的網路小說部落格站上發表,完全不理會平台,你的人氣永遠比不上YT。YouTube作為網路創作者的經營方法有著非常重要的里程碑,YT在網路上也有著某種「主流」地位,因為人們對谷歌的使用量壓倒性地巨大。(也因為如此,現在YT的墜落才會如此令人痛心)

  就算是在YT上的創作者,成功有了數百萬的穩定人氣,也不一定有能夠獨立的經濟基礎。我看到他在一三年開始反思一一年〈蠕蟲.蜂巢 5.10〉被人們稱作「轉捩點」(統計數據上來看,轉捩點並不在那裡,但那一章節確實是《蠕蟲》人氣開始爬升的起頭),以及他對於賺錢這一回事。

  在說到經濟成功,就一定要說到倖存者偏見。野豬桑不只一次被問「你怎樣在讓這個網路上寫小說的事業成功呢」的問題,但我不認為他能給出,除了「八成,是幸運吧」之外令人滿意的答案。而我越看統計數據,也越納悶,到底為什麼人們會留下來呢?

  《蠕蟲》越接近結局,人氣數字就越長越大,而且也是在完結之後才真正成名。在成名之前,接近完結的穩定期,大概有多少人每天看他的網站呢?目測大概有四千人左右。四千人,而非四千次點擊

  回到我的YT經營模式:理想情況中大概會有點擊率的十分之一左右會訂閱頻道,換句話說,就是最低限度地參與創作者的平台,然後訂閱數的十分之一到百分之一的人,會願意小額贊助或買商品支持創作者--要看贊助的福利或商品本身的品質價格。這已經是「理想狀態」,但數字除一除之後,你就會發現最理想的平均可能情況中,只有四十人會小額贊助。

  假使他一四年底之後開始成名,差不多同一時間開始贊助頁--也就是說他認為paypal贊助者已經有足夠多人--就表示野豬桑靠的是純粹人氣之外的東西。AKA:連載的品質

  不是說每個小說寫得好的人都會像野豬桑一樣「成功」,而是邏輯上來看,我認為只有品質這個可能性

  

以譯者的角度來審視《蠕蟲》以及野豬桑的「成功」

  我想翻譯《蠕蟲》這本小說的原因單純就是,我想幫他宣傳這個故事,我也想從翻譯之中看看他如何設計故事以及章節結構。這些背後便是「因為《蠕蟲》真的是部好作品」,而且我願意花時間翻譯、學習,來向其他人證明這一點。

  我甚至也願意花時間,為我的廣播夥伴做出實體書,但那是另一回事。

  假使野豬桑沒有辦法在寫作中,獲得最基本的生活所須,我想我會做的不是翻譯,而是更積極在英文論壇上宣傳。

  「能讓我讀到這個故事,讓我有機會體驗小說中的所有情感,我心中充滿感激。」

  

  我最近借了書,想在網路小說的話題上做更多研究。

  野豬桑的數據很有趣,可惜我沒辦法從中獲得更詳細的資料,也沒辦法理解他到底為什麼能成功。作為研究者的自己,我肯定不會輕言放棄,但對於創作者的身分,我覺得這種話題實在沒有必要繼續進行。

  有個人在超亞人類論壇上問說,他開始了一個新的小說連載系列,想知道到底怎樣累積人氣。一位鄉民回答說:你寫了,自然有人會想看

  任何有理智的人應該都會認為:這句屁話,根本毫無道理。可是我認為這也是事實。當然,我作為台灣人,稍微利用了點台灣人常在網路上搜尋評論的文化,釣了幾隻小貓進來,可是要把人留下來就是完全不同的話題了。

  比如〈精心編製的愛〉八月一日下午兩點時的點擊數是九次,第二個章節則是兩次。我可以合理判斷:真正繼續讀第二個章節的人只有一人,假使第一節點擊人數是三、四人,就有至少二五折的人數降低現象。(點錯,得要重開畫面的情形,十分普遍喔)

  我當時在《蠕蟲》赫赫有名/惡名昭彰的第一個超強烈篇章結束後,就立馬棄坑,過了一、二年的時間才重新拿起來讀,但一讀就直接往結局衝刺。重新拿起來是因為,我還記得這是個好故事。《蠕蟲》讀起來十分虐心,但仍然是個好故事

  這文章的第二個部分的「有多少人留下來繼續讀這個故事」大哉問,直到文章結尾都沒有被回答。但我認為所有網路小說創作者都必須注意這個數字。

  至少,不要比三折更低(一九年八月一日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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