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想要聊聊,網路成癮這回事。

  如果你在網路上混久了,發現自己似乎離不開網路。沒有事情做時忍不住打開了IG、臉書、推特,也忍不住繼續往下滑,或不知為何就是想開YT,然後一直點開新影片,或是在YT演算法的推薦欄裡找更多讓自己浪費時間的新話題。

  如果你在做過這份量表(請將電子郵件換為你最上的網站,我個人來說是,YT)之後,屬於預警級、嚴重級,或是每天上網鬼混的時間超過四個小時,那麼你很有可能得來讀讀這篇文章,或尋求專業幫助

  不過我也得說,那量表似乎將上網當作某種,被社會其他人鄙視、輕看的活動,但像我這種臉皮超厚、幾乎沒有社交需求的人,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問題都不會影響我。

  

為什麼網路成癮不好?

  迷幻藥成癮大多屬於心理狀態不健康,因為迷幻要的效果只有扭曲人的認知。大麻(除了THC含量太高的品種之外)沒有毒性,但是它作為參雜了迷幻藥的抑制劑,會同時影響身、心理健康。海洛因是人腦能接受最強烈刺激,自然不得多吸食。古柯鹼是超級強力興奮劑,會大幅延續吸食者當時的心理狀態和衝動,也會嚴重影響吸食者的認知。

  對我來說,「健康」的毒品都是法律上最嚴重禁止的種類。以上提及的這些東西,若能控制吸食量,實際上不會太嚴重損傷身體。但正是因為不少人無法自制,所以我才會不建議其他人使用社會上稱為「毒品」的東西。而至於K他命、搖頭丸、強力膠這些窮人的毒品,讓我真心覺得,便宜沒好貨。毒品不是窮人能玩得起的愛好。而至於安非他命,你出車禍去醫院打嗎啡,比較健康也比較便宜--因為健保會幫你付了嗎啡/高濃度安非他命的錢。說起新人入手等級的各式各樣麻醉藥,我也覺得不要吃太多比較好,不然作手術時,你便會一直醒著,因為沒有藥劑師敢碰那些有麻醉抗性的病患。

  說到底,這些藥劑對於大腦的轉變,我認為應該和「知識」、「教育」並列為同一類東西,因為就結果上來說,只有影響程度的差異罷了。

  毒品可以分三種:迷幻藥,抑制劑,和興奮劑。其中幾乎不會造成任何身體傷害的是迷幻藥,不過這三者都有相同效果:它們的效果都有刺激或反刺激。

  換句話說,只要「刺激」變化程度足夠,就足以購成毒品的「享受要素」,然後形成成癮症狀。(超級不專業的超級簡化)

  人元一二〇一九年的現代,再也沒有比網際網路更龐大的資訊刺激了。

  從上面我提及的量表中各位應該可以發覺,專業人士看待這種網路成癮時,十分重視成癮者的社交情形,甚至只要社交生活足夠活躍,掛網路的情形似乎也不會那樣嚴重。或者說,他們十分重視高品質的社交生活。這是因為滿高比例的成癮者在重新建築健康的社交生活後,都放棄了這些成癮物質。

  當然,「成癮」並不只有心理狀態扭曲,也包括更複雜的身理系統不正常,但在沒錢看醫生,或不想看醫生花錢復健的時候,就得想辦法自己戒掉癮頭了。

  而我認為,我的網路使用量嚴重影響了我的工作和研究。而且我之前和教會的朋友一起出去吃飯,一個蠢蠢的美國人K說,他一直很喜歡在臉書上和人筆戰,其他人也都不知道他們的網路生活到底有多苦毒,所以我想,也許,我該寫這篇文章,以免有更多人沉陷在網路成癮中。

  

第一個方法:儀式感生活

  人類是動物,是動物的話,就能被制約

  固定時間起床,固定時間吃早餐或作運動,固定時間看固定新聞、報紙、網路小說更新,固定搭乘特定班次的公車捷運,每天都固定在那個車門上下車,走著固定的路線上班,進辦公室後的固定整理、工作日誌和工作進度檢查,這樣一來,大部分人都可以自我掌控生活。

  如果足夠偏執的話,甚至也可以更講求細微控制,每一個東西都得在固定位置,每件事情都得在固定時間內完成。

  換言之,改變作息和生活習慣,就是最明顯、直接簡單的方法。

  我之所以提及「儀式感生活」這個概念是因為,我認為每個人所花的時間/生命比例,說明了各自決定的生命重心。有些人花很多時間玩遊戲,去工作也是為了賺錢讓自己活命,來玩更多遊戲,那些人的生命重心就在於遊戲上。每個人都得決定,要以生命來崇拜什麼樣的東西。

  當我看見我網頁時間記錄器,每天平均上網時間有三成五是YT,只有一成是痞客邦,我知道我的生命並沒有放在我希望的創作上。

  

第二個方法:找到其他成癮症狀來取代

  當然,習慣改變並不容易。不過網路成癮的好處是,如果你是那種嘗過一次高品質娛樂,就回不去的人,很快從瘋狂追劇、追小說,變成了瘋狂找好作品,的時間浪費。

  網路上資訊很多,但真正的好作品卻很少。找到了之後開始飆,從結論上來說,花的時間並沒有減少。

  然而,網路還有第二個好處:所有人都可以從事創作的生產性工作。不論是寫作、畫畫、聲優、迷因製作,這些除了閱讀以外的參與過程,其中一定有能令你著迷的領域。

  對我來說,是翻譯

  寫小說雖然很爽,但是腦子也燒得特別厲害,我好幾次在寫東西寫了數小時之後回到家,什麼事情都做不了,徹徹底底廢人化,就連YT對我的認知來說也缺乏任何意義。如果我有足夠才能的話,我會允許自己這麼做:狂寫小說,然後回家累癱,換衣服運動,然後看小說看到要睡覺為止。然而,寫作對我來說,強度可比正式工作--就我上一份編輯工作來說,消耗的能量真的比正職還高。

  我需要的是:一、同時帶有娛樂性質和生產性質的活動;二、就算累了,也可以一直一直做下去的事情;三、我能有所成長、磨練技巧或知識,不能是單純吸收、消費

  而對我來說,最完美的就是《蠕蟲》翻譯。需要雕琢字句時,步調慢下來,可能會增加每篇翻譯的能量消耗,但翻譯將近一週年後,我幾乎可以作到,讓翻譯打字速度和閱讀同樣快速。不過,這說起來就只是把工作狂熱取代網路成癮罷了。

  

  把網路成癮控制住後,我認為,最大的效果在於SAN值健康的控制。

  有個YouTuber曾說,在網路上工作十分幸運,因為你不只需要創造娛樂內容的實力,也得足夠受歡迎,才能在網路上賺夠錢復起房貸、帳單和保險。但是,在網路上工作也得承擔職業傷害:長時間暴露在網際網路之中,你一定會看到非常、非常瘋狂的東西。

  如果可以的話,我也希望能稍微在翻譯上,賺點小錢。當然,我作為學生的本分依然比較優先,我也不希望便當錢和生活費壓力,影響我的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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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泠然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