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當喜歡的作家朱宥勳,在嘖嘖平台上有個《作家新手村》的訂閱專欄。#20〈如果你想寫作:給高中生的12條選系&自我精進觀念〉,我認為這篇文章相當有用處,可是他一說到「沒有任何科系會系統性地教你如何寫作」,就讓我想吐槽一下。

  但我也得先說,我沒有訂閱他這個專欄,應該說,我不願意花錢在限制成果閱覽的任何東西上。這只是我個人在網上混的原則。我怕的是,他用錢鎖起來的論述內容,會和我想談論的內容毫無相關或有直接關聯,我都不曉得,而這份對無知的恐懼十分惱人。

  假使閱讀這篇文章的你和我一樣對這個話題有興趣,我會建議你也去買下朱大的訂閱。

  這篇嚴格來說,並非三分鐘熱度,因為我花在這方面的研究時間遠遠超過三分鐘。往後如果有機會,也想來試試看自己的方案能否實行。

  

沒有科系能教寫作的原因

  一.朱大所說的,單純就是科系重點不同

  首先,自古以來中國學術和中華文化,都不怎麼重視文學。我們現在所說「文藝」,對古人來說都只是娛樂性質的玩物,是身無重任的市井小民會關注的事情,真正聰明的天才,應該學習政治權術、治國之理。宋朝之後這個情況大幅改善,但是文藝創作理論的發展,依然遠遠不及西方。

  我現在隨意讀著的台灣文學論文,一半是政治,四分之一是歷史,剩下四分之一則是文學批評,真正從事文學理論的人僅有少數中的少數。然而,對於創作者來說,理論才是真正能派上用場的東西

  因為在接受批評後、在下次改進時,會在腦中變成理論。

  我大學就讀的是高師國文系,重點放在國文學,以及教師訓練。我會對任何希望成為國文教師的人推薦高師國文,但作為純文學素養,或是更廣泛的創作,我會說,應該去考慮其他學校的學系。

  大家得知道,大學是「研究的場所」。大學之所以收學生,是為了賺錢,和吸收新研究人才以保持學術活力。台灣這種大學四立的文化,完全違反了原本歐洲大學建立後的菁英原則。

  然而我認為,這並不妨礙我們建立一個能訓練出作家的學系/機構

  二.台灣目前只有東華和少數幾家學校有所謂的「寫作班」,但愛荷華創意寫作已經有些歷史

  在談論我的點子前,我們也得承認,任何形式的學術研究都必須經過討論、一群人腦力激盪,才能有所推展。而台灣文學創作的現狀,對於文學創作沒有多少好處可言。

  不過,除開大學的話,已經有不少公司行號、私人社團想賺寫手的錢,坊間也頗多人開班授課。認真找的話,也肯定能找到願意組成寫作工坊的志同好友,那就是最便宜的寫作磨練場所了。

  只要等一些時間(以研究的角度來講,至少要給十年左右吧),也許,我們就能有接近完美的寫作教學教程成果了。

  

  我這裡只說小說。畢竟對我來說最為熟悉的,也只有小說。

  

設計理念一:系統性教學

  系統化的最初,你至少要能分門別類。

  以結構來分,有角色塑造、世界觀設計、文學藝術的技術成分、劇情設計、對話設計,諸如此類。

  以讀者觀感來說,有嚴肅話題、情緒結果正向、情緒結果負向,這些用來圈限讀者群的分類。因為不是所有大眾讀者,都喜歡皆大歡喜的團圓中國風大結局。

  以思辯角度,必須教授怎樣批評分析。這方面課程不必多,但肯定是必修,因為作者在寫作前,必須能分辨什麼是複雜的故事、角色,什麼樣的設計會導引讀者認為你的作品是簡單、單純的故事。技術成分多寡,和成品複雜性,不成正比

  以特殊話題為主,分析寫作方式,這類課程必須多選一、二的選修,主要目的在於,給予學員足夠起頭的工具。比如女性主義、極權主義,或科幻奇幻,或越界文學,或恐怖小說、愛情小說,等等。

  此外,研究和收集、整理資料也應該算在必修裡面,主要是藉由單純的資料呈現來說故事。這課程不必長,不必複雜,但必須要求每個學員都有實作過至少一次。小說的閱讀書單,也可以從這裡開始建立。

  這些課程,我個人會放在第一年。所有關於結構的課程必須是必修,讀者觀感多選一,思辯角度必修,特殊話題多選一、二,資料收集為必修

  如果真的有人能在第一年把這些東西都熟練掌握,第二年肯定會比其他落後的學員,更快進入成熟階段。

  這樣設計是刻意刁難學員,任何有理智的正常人都知道,這些東西不可能在一年內學完,可是我必須在逼迫學員大量創作前,把所有必要的資訊都塞給他們。

  最後,第二年課程只剩下市場分析及業界常識。主要會分成網路創作型,主流出版型,以及純文學出版型,針對三種不同市場,讓學員三選一。

  入學的學員,之後還想回來上課,只會收成本費。

  

設計理念:非系統化的實作分享

  第一年算是試水溫,讓學員知道兼顧工作和寫作的辛苦,因為我也要求所有人至少每個禮拜都交出一個短篇,還有小組成員互審(創作者不得辯論、不得發言,只能聆聽其他評審的批評)。這一階段教員不會參與,必須讓學員自己適應直接批評的殘酷,以及直白面對他人的失敗的勇氣。

  撐過第一年之後,第二年才是重頭戲。

  每個學員至少參與兩個小組,一個是他自己選擇的專業話題小組,另一個是並非他專業話題的小組。學員可以另外組成自己的小組,但是每個小組聚會、分享自己的作品時,必須至少有一位教員在場

  教員和學員一樣,必須交出自己的作品。不然只有學員的作品被批評,除了權力不平等外,也對於教員自己的生涯沒有好處。我希望創造所有人都一起追求更好的創作的氣氛,教員必須理解創作過程中的困難,並對此思考,這樣更能精進自己的教學。

  教員的職責有兩個:扮演編輯的二重身分,提出讓作品更好的建議以外,也必須提出非常實際的市場向建言;管理小組的出版、曝光業務。

  第二年的重點應該放在讓小組外的其他人看見自己的作品,教員必須想辦法讓組員面對事實:他們最後必須面對的是大眾,而不是自己的小圈圈。

  曝光業務可以包含網路公佈、宣傳,任何讓組員作品盡可能被大眾看到的方法。同時,教員也必須把大眾的回饋放到小組事項之中。

  因此,小組的人數不能多。我認為七人左右大概就是極限。

  

實際會遇到的問題:行政設計

  學校行政很麻煩,特別是這種完全沒有年級限制的設計。

  我不認為學習寫作得要有年級限制,而且要說文學藝術技巧的話,只能靠學員自己讀書就夠了。機構花錢聘純文學藝術專業的老師,大概對於學員的實際創作不會有多大影響,這樣一來年級限制的科目就不應該存在,但這會造成行政設計上的困難。

  所以,行政人員大概得完全從課程中獨立,也就是說,不應該增加教員的工作,應雇用專業的行政人員。

  

成功率、行銷營業方法

  接下來就要談重點--也就是錢。

  兩年的時間,我不認為讓學生變成作家的成功率有多高。假使數字能達到一成出版社(審核後的)出書率,我想,機構就該為此偷笑了。

  作家需要時間磨練,需要大量資訊的栽培。而在有才能差距的現實世界中,沒有任何人能保證努力成果能賣上足以生活的錢。所以,我不認為這個機構應該以成功率為廣告重心。

  而該以,小組機制,還有專業知識訓練,來作為廣告核心價值。

  第一年的這些課程,如果學員正式入學就降價到「合理」的程度。每個老師鐘點費不一樣,當然,機構也必須不斷要求教員精進自己的教學質量。而且,這些課程也得要開放機構外的成員來上課--他們付的學分費,當然得要比較高一些。至於低收入戶,收成本費也沒關係。

  第二年的所有課程都不對外開放。學員教員所錄製的小組記錄,除了教員安排的曝光業務外則皆不得以任何形式公佈。第一年的部分,我認為會因為教員自己的研究精進,讓過去的錄音錄影課程不再適用,我不知道那該怎樣販賣就是了。

  除此之外,機構也可以販售學員的作品。學員必須簽約,讓他們在入學時所有於小組中的作品,機構都擁有十年左右的獨家列印、發行、網路空開閱讀權,但不包含改編、其他媒體的權利。如果學員不喜歡這樣的政策,他們可以選擇不入學(不參加小組和第二年學程),但付比較高金額的學費。

  此外,機構也必須時常與文學研究系所討論、共同發展文學創作理論。教員如果不願意在小組中公佈自己的小說作品,就得定期發表研究成果,而在小組中則是以文學批評,或文藝技巧作為發表主軸。

  

  辦學聽起來與辦雜誌一樣,頗有自盡意圖。

  我不知道老師們得花多少時間才能把第一年的課程,拼湊完成。那一段設計,會一直處於不斷完善的過程。

  我又意識到小組成員互相批評,可能變成軟蛋互相舔軟蛋,那樣的話,我會提議重新安排小組成員,將直白、認真想在創作上進步的學員打散,盡可能培養向上的學習氣氛。而至於評論素養,我倒不是十分擔心。

  第二年學員們會有非常多機會發表作品,教員可能沒辦法承擔所有業務,可以請行政人員幫忙重複性的溝通業務。而說到教員所想到的發表平台,就算是YT或廣場朗讀都可以;或是錄起音,混了點背景音樂,拜託認識的咖啡店來播放,看看有多少人和店家抱怨能否轉台,這樣也行;或更簡單地,限時免費提供給內容農場,在學期結束後拿下來,這樣作也不錯。

  第一年的教員可以和第二年不同,但兩邊必須不斷交流,不可以各自只管自己的業務,那樣整個機構就沒有建力最初的價值了。

  這個機構的設立重點在於知識的分享、技術的增進,以及幫助創作者活命。

  但說到底,得有人,有那個錢和膽量,才能把這種機構設立起來呢。我不認為近十年內,台灣的大學能作出這種學系……但至少我能期待。

 

*************120210921更新線*************

教師資格及相關參考依據

  按照美國大學以及好萊塢的標準,你需要有「劇本寫作(Screenwriting)」的MFA才能在大學進行教學。實際上,布蘭登.山德森也是有創意寫作的MFA之後,想要進入大學教職受挫,才因緣際會接了BYU的科幻奇幻課程。

  如果你想參考台灣教育部的相關規定,可以搜尋「大學各系、所、學位學程及專班授予學位中、英文名稱」。然後你會發現:台灣大學的八大藝術與新興藝術學科,全都有MFA學位⋯⋯除了文學之外

  東華大學的華文系碩士班創作組,是給MFA⋯⋯不過那個班級目前只有十年歷史,而維基並沒有寫上畢業生之中的小說家

  如果你想考慮對岸或海外中文的MFA,香港大學的創意寫作是給MA(Master of Arts)。復旦是給MFA。中文系通常都是給MA。從美國學校的普遍官方要求來看,普通的碩士就可行了,只是如果有MA和MFA來申請同一個職位,我個人會比較傾向MFA——畢竟,創作大部分是以「指導」為主要教學內容,假使老師自身有經驗的話,也會比較容易與學生相處吧?

  當然,我個人也是讀MA——MA的好處是,理論資源非常多。要我們讀些稀奇古怪的東西,相對會比長期浸淫於特定領域(純文學)的MFA,還要更容易吧?

  老實說,不實際招人、實際教學,我就無法確定從兩者之間出身的老師會有什麼樣的差別。

  另一個台灣人超愛的資格證明,是文學獎⋯⋯而我對任何與「官方」資金有關聯的場域,都抱持疑義,這當然也包括國藝會所參與的任何作品的產製。

  這種疑義的內涵,其實相當簡單:我不知道他們是如何判定什麼樣的作品有價值,需要被獎勵、被支援。國家有很多錢——那並不是「國家」的錢,而是人民的稅金,也要記得大部分台灣人不會花時間讀小說的——卻不知道該怎麼花,便請專家來判定作品(或寫作計劃)的價值⋯⋯我相信專家的意見,但那說到底,依然是個人的意見

  若是由委員會進行討論判定,那也是跟市場相比下絕對少數的委員會成員的意見。

  若要說我認為有價值的文學獎,肯定會是⋯⋯能讓讀者投票的比賽吧!而且不只是「支持某作品」的投票機制——主辦方必須要求讀者對每個作品在「上推」「下擠」間做出選擇,也必須要讓讀者給作品打分數,而且評分方式的順序不能反過來。

  這樣,我們就能看到「最受歡迎的作品」、「評分平均最高的做品」、「最受爭議的作品」——而若要讓學生進入市場的話,你可以追求「受歡迎」,也能追求「評分最高」,但「最受爭議」才是老師必須教出的特質⋯⋯因為假使作品沒人討論,它就沒有進入輿論或詮釋的價值。

  若所有人都很喜歡那個作品,它就沒必要被討論了。若所有人都認為那部作品雖然不讓你喜歡,但寫得真的很好,那它也沒必要被討論。但假使⋯⋯有一部作品,讓你超愛它,但你也發現有人極其奮力地憎惡著它,那麼,這才有討論的可能性與價值啊!

  而當然,大多數文學獎都不會獎勵這種作品,頂多是由評審特別拿出來說明自己的欣賞,然後只能表達出評審一人的品味——這就是為何,我們需要「投票機制」的群體性身分呢。

  或是,教師必須能培養出「引人爭論」的作品,而他們自身不必具備寫出這種作品的能力,但這種判定標準就會引人質疑:如果老師們自己寫不出這種作品,他們真的能理解什麼作品會「引人爭論」嗎?這就得交由各位想開辦這種機構的主任,來自行決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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