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小型研討會/研究分享會上,一位老師說:

這東西沒被研究——這件事本身,就很值得討論了。

  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學長之所以研究史料的原因,但他那麼一說,我就覺得我有足夠材料作為藉口,來研究奇幻文學了。而台灣或說華文的奇幻,一直都沒被重視——這樣的說法,大多是以科幻作為對比,但Chinese的Fantasy,在西方人眼中總是武俠,所以我不認為這種說法算是公允。

  不過,若要說西方引入的「正統奇幻」等相關脈絡以及兒童書籍的奇幻,確實,我幾乎沒看到有多少文學論文有在研究這件事。

  那,為什麼會這樣呢?

 

世界觀——搜尋世界觀(world view),你不會找到世界觀(Worldbuilding)

  正統奇幻的脈絡有兩大塊,加上fairy tale的神鬼妖精故事,或folklore的傳奇、傳說,就有三大脈絡。最後的兩者理應算是民俗學,神鬼較偏近我們現代概念中的奇幻,或說神話,是神鬼之間的故事,民俗傳奇則是自然與人類的故事,區別只在於人類角色的重要性。

  而正統奇幻,最初是以托爾金(J.R.R. Tolkien)為典範,以「虛構世界(Secondary World)」作為主要特色,之後有很多經典系列隨《魔戒》中土大陸宇宙而起,比如有名的《時光之輪》或是《獵魔人》。

  若要以非常現世、利益的場域論來談,就是非常容易做成IP的奇幻。因為「世界觀創作(worldbuilding)」不單單是文學創作,而比較近似文案設計,談的是點子以及點子的實踐。

  而托爾金不再成為必要的典範,「矮人」、「精靈」、「龍」與「魔法」都不是必須要素的正統奇幻,是什麼呢?

  我認為能以最近愈來愈紅的北美原住民(殖民)題材,作為表述。

  沒錯,是印第安人殖民美洲的脈絡,而並非《魔戒》的那種歐洲風格或自然與機械之爭,或是《冰與火之歌》那種明顯針對西方歷史脈絡與反奇幻套路的指涉。

  比如布蘭登・山德森《軍團》的精選輯中,有一篇以夏威夷為原型的原住民奇幻/科幻短篇——〈夕陽老六〉。

  除了原住民尋根熱潮之外,我認為這種對異文化宇宙觀的渴求,是基於世界觀創作停滯的反動。原住民觀看世界的方式與現代人或西方人,截然不同,因此就能構成非常有趣「魔法系統」。

  就如現代人的光與電,或說古代中國人的氣與天命觀,或說西亞的特別靈魂肉體一體觀,或說天主教系統的惡魔天使觀,「能量」的循環與運用,就是山德森派的「魔法系統」重點所在,而我認為,這也是物質文化非常重要的基礎之一。

  宇宙觀或說world view的世界觀,並不是世界觀創作。

  這一點,在我搜尋「世界觀」論文時,造成非常大的困擾,因為大家都是在說人生觀念或價值觀或宇宙觀,而非「世界觀」。

  然而,這不代表華文文學圈子裡沒有worldbuilding的相關研究,只是大家拆得非常瑣碎——非常特定。

  比如女性主義話題,總愛討論性別在幻想文類文本中如何呈現。一些科幻的討論,也非常喜歡思考文本的幻想,是否合理或可行、可能。諸如此類。

 

  那麼這樣說來,華文圈子裡還是有人研究世界觀創作吧?

  最好是有啦。

  我一直在金車奇幻文學獎的書評上,講很多人的世界觀想像,與故事內容主題徹底相反⋯⋯而張系國大大,在「城」三部曲中所想像的安留記呼回世界也犯了同樣錯誤。

  簡單說來,就是我無法撇清呼回語與中文的關係,因為兩者有直接指涉,完全無視幻想文類的文本語言「翻譯」效果,將地球的脈絡與「銀河系邊緣」的呼回世界貼在一起。

  另一點,就是比語言更直接的,指涉地球影響脈絡⋯⋯我可以接受這種做法,因為40k也會玩極端異種歧視的超中心主義,然而,40k宇宙有魔法,但呼回世界咧?呼回世界到底是怎麼會牽扯到地球,我真是完全不明白。而一看到張大大的武俠置入科幻,我就明白了:這文本根本無意做科幻,而是做中國性的科幻

  ⋯⋯就連劉慈欣大大也會把幻想做好。這麼強烈的置入性行銷不惹讀者暈眩嘔吐,我才會覺得奇怪。

  從八〇年代一直到二〇一〇年代,台灣創作者都沒理解正統奇幻對於虛構世界的堅持。你怎麼能告訴我說,台灣真的有人研究奇幻?

 

遙遠、未來的故事——他媽的,我幹嘛在意?

  我會開始研究正統奇幻或世界觀,其實跟幻想文類——奇幻與科幻——不太有直接關連。

  而是因為我讀純文學時,真心納悶:他媽的,我為什麼要讀你的小說?

  我住台北,幹嘛讀南部「鄉土文學」?

  我直男,幹嘛讀「同志/酷兒文學」?

  我喜歡角色塑造與戲劇性衝突,幹嘛讀「現代主義文學」的文字遊戲?

  寫實主義,不是寫我的現實。超現實主義,不是描述我的內心。

  人們喊著嚴肅文學有嚴肅的社會意義,但我一個宅男蹲在圖書館吹冷氣看小說,你跟我說「社會價值」,實在很是諷刺——對我而言,再也沒有比看小說,更不具有社會性、社交性的活動了。

  人們常說,科幻是遙遠未來的故事,發生於遙遠之地、未來之時,這樣你怎麼能說服多者說,文本跟自己有關聯?我更推向極端:對我這社會邊緣人來說,任何小說文本都是娛樂,除了娛樂價值以外,我幹嘛認真在意你所說的這些額外「價值」?

  再說,明明是距離現實超遠的文字作為「幻想誘發劑」進行操作,明明所有人只要寫小說就一定得設定背景、進行世界觀創作,為何會認為幻想文類比較不值得關注?

  我認為,還是那句「他媽的,我幹嘛在意?」這句話從幻想文類和純文學兩邊,都可以運用。

  我所追求的文本是,一出爐之後,便可打包外帶、送人自用、收藏鑑賞商品

  是將閱讀、享受的方法,防呆內建於文本之中的作品。

 

  山德森本年度小說課的短篇小說外聘講師說,小說只有四種衝突類型:環境與文化(milieu)、調查(inquiry)、角色(character)和事件(event)。這種創作觀只要複雜化、多要素重複使用,就可以形成長篇小說所追求的「體驗」,不只是短篇小說的「情緒」效果。

  而這種閱讀方式,不論純俗文學,應都適用。

  當然,前提是作者有將文本視為最終產品才行。或許,這才是台灣或華人圈作品的問題:學術界或許正期待著那些,需要有厚厚論文作為說明書才能享用的文學作品,而幻想文類這種「淺薄」、「一看就懂」的作品,沒什麼好討論的。

  嗯嗯是啊,但托爾金相關研究,雖是在千禧年之後才開始盛行,但也有不少學術界著作喔?

 

  啊對呢。我個人是不怎麼喜歡研究武俠。

  原因很簡單:同一套或類似的魔法系統,看多就膩了。他們的看點明顯被放在角色和劇情上,那⋯⋯我幹嘛看「武俠」啊?

  但我可以接受《熱血江湖》,因為它比較接近喜劇、愛情故事——看,我並不特別在意他的「武俠」成分。那幹嘛以此作為賣點?⋯⋯好吧,打鬥確實很有趣啦,但等到山德森大大《迷霧之子》改成電視劇,看看人們用金屬魔法飛來飛去,可以來比較一下哪種魔法系統的設計比較靈活多樣、比較有趣、比較有創意、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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