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放棄以散文的形式討論/回應老師上週的課程內容後,又思考了良久——或該說,我沒辦法簡單放掉眼前的這個問題。

  老師她說,小說應該呈現問題,而非要解決問題,但我的腦子只在問題存在等待解決而我已經有解決方案時,才會轉動。

  不論是用,小說這文體最擅長的脈絡呈現,或是實際上的,假設性情境(scenario),我都想要有「解方」或新視角。對我而言,排解難題很是有趣。我想呈現某些⋯⋯新異之物(new and alternative),但許多人會認為,有趣是其他特殊標籤才有的形容詞。

  「有趣」這東西,非常主觀。我們沒辦法數算的讀者的主觀,又該怎麼辦呢?

答案:就涼拌啊。

  還能怎麼辦?大家寫久了,有夠多讀者回應,試錯多次,有足夠大量的資料庫——拼死拼活讀書就對了——等待經驗值累積,自然而然就會理解該怎樣寫作。就像,喜劇演員得要講笑話講個二至五年,才能寫出足夠有趣的笑話。

  像是,就連諾蘭也得用《天能》這種片子實驗,才能進步。

  像是,恰克・帕拉尼克的派對故事煉製廠。

  問題核心的「到底什麼東西能被稱為有趣」,依然沒有被解答。這種問題或許不需要被解答——這屬於那種,「不能問」或「即使問了跟沒問一樣」的人生難題呢。這種問題,只有在某人張開口、語言在空中形成泡泡、泡泡裡寫著「這種東西能被稱上有趣嗎」的時候,才會存在。

  更麻煩的是,如果有人試圖回答這個問題呢?

  我想,這就是老師所遇見的障礙——她試圖回答一個沒辦法被解決的問題。其效果會和民族主義試圖概括一群沒辦法概括的人,並成為「民族」一樣。她一定會限制本質為自由的創作

  我不認為她的說法「有錯」,而是⋯⋯大家都會說「所有原則都是參考用」,一當有人沒說這句話時,似乎,這條參考用的原則似乎也會變成,萬變中的不變。

  所以我想為她補充:有什麼其他小說寫作方式,來配合她的創作理論呢?

  我在這篇網誌上,寫了MICE衝突類型論,寫了常見通俗小說的「世界觀、人物、劇情」三大支柱的寫法,也試著玩過公式寫作。但,在此之外呢?

  也就是,不同於類型創作,或也能稱它為,純文學吧?

 

  有人說,小說是散文連篇而成的文體。

  從「散文」作為起點的話,我們就會進入些⋯⋯非常有趣的地方。

  散文是什麼?我想大家最初學習寫作,都是寫「作文」,更精準地說是「文」或「記敘文」、「論說文」。大家在學習中文寫作時,都是參考過去的政府公文,學習那些思考進路動情因素並存的中文使用方法。

  其目的非常簡單(但要說複雜,也很複雜):讓他人看到你所看的事物,讓他人體驗你的感覺。前者是知識、智識的理解,後者是情緒、體感的迫人心弦。

  若要講求「人物」的設計⋯⋯散文之中,你有人物——你就是那個人物。若想追求虛構,你可以用虛構的人物的智識知識、體感情緒,來寫文章,如此你就有了「第一人稱」小說。然後,修改視角,你就有了第二人稱和第三人稱。

  如果有人會想說,散文不應該虛構。我會回應說:除了研究者,人們不會知道作者所寫的東西,是虛構還是非虛構,而真要說的話,文字的東西怎麼可能是現實呢?

文字這種載體本質,怎麼能和宇宙相提並論呢?

  但老實說,載體的本質根本不重要吧?因為,如果沒有人讀我們的作品,文字這種東西,與「不存在」之間的距離就會是零。

 

  如果小說在「虛構」與「非虛構」的光譜上,貼近「虛構」那邊,我們就會遇見另一個問題。

  「世界觀、人物、劇情」三支柱——就我個人理解——解釋了文字化的「人類體驗」三大層面:我們是在空間裡存在,而每個地方都有其歷史脈絡;每個人都有其特質,被過往的抉擇的動量所推動,也有意圖前往的未來標竿;我們在衝突之下,必須行動,必須抉擇,必須反應,而每項行動之後必定有相應結果。

  但如果是散文的話,我們就能非常精準地,深入各個面向。

  換句話說就是,不必在意世界觀,或人物,或劇情。一本書有特定字數篇幅——通常是十萬字左右——而既然有篇幅限制,就得有所取捨。

 

  Steve Erikson的風格相當有趣,有些人稱其為古舊,但他本人說自己很擅長寫任何東西,而他以「莎士比亞般的風格」寫作,完全是個人興趣。是啊,他寫的是通俗的奇幻小說,如此書寫下,他的作品卻依然很有趣呢。

  艾西莫夫的《基地》系列,沒辦法說所有部分都很好,但確實是世界觀創作的極端,也是任何想做「社會學故事(sociology storytelling)」——或說所有科幻話題——的人,都得要參考他的設計。而我說,他的作品不全然優秀,是因為他的人物,還有台詞⋯⋯十分糟糕。

  大家會為艾西莫夫護航說:他的創作核心是科幻,是世界觀,省略人物設計的細緻藝術,完全為了展示世界觀而讓人物動起來,劇情也是為了世界觀進展而存在。如果你認為,一個泱泱大作,理應在三支柱上各自平衡、完整發揮,那我會說:你的品味沒有錯,我甚至還會鼓勵你持續下去,但⋯⋯

  推崇艾西莫夫,也沒錯。簡單的解釋是,因為科幻場域就是如此認為。複雜的解釋會是,科幻雜誌本來就是同人社團性質的產品,而大家是因愛好才聚集起來,自然,就會追隨自身的愛好——而艾西莫夫,顯然並不在意培養書寫人物或劇情的技巧。

  其他案例,我很喜歡七等生。他的小說不算是好看,甚至可以說是無聊,但他的最大特色是:他的小說沒有初始,也沒有終結,而是隨作者自己的人生不斷持續下去的狀態。

  駱以軍的後遺民/文化中國愛好,似乎也有相當程度的散文化傾向吧?(如果各位是將他的作品,是為「小說」的話。)

 

  這樣的疑問之下,我想各位或許會注意到:完美/完整的故事,應該會長什麼樣子呢?

  我心中已經有答案,而我想,這答案八成也會相當無聊。

  或許另一個相關的問題,會比較引起大家的興趣:同人與匠師之間的區別在何處呢?大家都能隨心寫小說,還是得要專注於既定理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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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泠然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