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發生很多事情。
我好像說過,在被我稱為打工、實名為能賺錢的正職的工作裡,四人份的工作量,由我和另一位前輩兩人扛起來。
我想寫故事,想做認真的翻譯企劃,想在今年把《蠕蟲》工作完結⋯⋯可是,打工的壓力讓我能寫《蠕蟲》就不錯了。
現在,情況又有變化——有新人入職。我差不多半接手了後進人員的培養、分配工作份量。這,讓我忍不住開始思考「工作」的這件事情——既然有新人進來,或許我可以開始找一份,我下班後能夠寫故事的新打工?
新人不像我們,每天八個小時不斷衝刺。他可以滑手機,看工作之外的東西,和辦公室同仁們以外的人線上聊天⋯⋯我當然也希望我自己在打工時只需專注工作二到四小時,我怎能在他沒被分到更多工作時,要求他「認真」工作?
在畢業前,一位和我關係挺不錯的學長曾感慨:工作能力,和薪資一點關係都沒有。
當時,我覺得這根本是理所當然的吧,我就隱忍著、沒吐槽他——薪資,不過是資本市場的其中一種交易。既然是交易,買賣雙方談妥價碼就行了,工作能力為什麼會變成其中的影響因素?
在我研究奇幻小說之後,我才真正了解:資本的環境條件,或說那些願意付錢的有錢人,也會深深影響到某一產業的薪資標準。
如果老闆沒錢給你薪水,他當然不會每個月拿錢給你去吃飯、繳帳單。
你是去工作的。不是去當小白臉/乾女兒。
而既然能賺到錢,幹嘛不讓自己更輕鬆一點?
・為啥要繼續幹下去?我沒有其他的選項嗎?
2020年代的年輕人——特別是在疫情之後畢業的社會新鮮人——也開始察覺到:如果大部分人都沒辦法跳脫需求供給的市場機制,那麼,為啥不去做簡單、好賺錢也容易獨立經營的藍領工作?
白領坐辦公室吹冷氣,固然是爽,一等到領到薪資單,卻繳不了各式各樣的帳單,人就會開始思考:自己的職涯選擇,是不是在哪個環節脫軌了呢?
今年上半,我也是這樣。
我私以為,現在的打工還沒踢走我,是有幾個原因:
一,我足夠認真,也沒犯下太大的錯誤——沒變成老闆眼中的礙眼老鼠屎——自然就不會被資遣。
而聽說,若真要資遣,上層是絕對不會手軟。
二,我的程度不差,多少還能撐起組內的工作。
現在我們這兩人可以承擔四人份的工作量,某些白癡會以為「扣減一半的工作輸出,說不定也OK」,但我猜,這份打工的上層或許沒這樣無能⋯⋯或許吧⋯⋯
三,我不會把失敗和指責放在心上。
這份打工要求很多,且要求內容也非常特定——簡言之,工作內容就是複雜。工作的大半時間都是在傳達這些要求是什麼,以及該如何達到要求。我會說,反正我就是「做事領錢」,要我多花費心思卻又沒領到加班費的話,與其在意那些近似責備的要求,那還不如讓我去寫故事。
老實說,「工作能力」和「薪資」之間,若是不存在直接的、本質的關聯性,我也不認為「能力程度」在這份打工裡,有那麼多的影響比重⋯⋯那我幹嘛不去做冷氣,或水電,或木工?
反正領到的錢都是錢;汗流浹背、吹免費冷氣,對我來說也差不了多少。我就真的找不到繼續做下去的理由了⋯⋯但也不能這麼說。
因為,組內的前輩似乎非常想繼續做這份工作。我也知道,我一離職,他八成也不會久留——留下來給資方壓榨,這不是白癡是什麼?
・社會主義和無產革命,是關乎「所有權」、「平等」和「民主」,但資本最痛恨自由民主的資本市場了
我原本,在〈奇幻類型小說的在地化及其場域發展現象〉中提出「浮游性文化資本」,將網路上那些漢化組、違法或接近違法地分享的作品資源,全部視為台灣讀者創作者雨露均霑的養分。這種統括台灣各個社會階層、背景的做法,就是希望能將「大眾類型」回歸於「大眾」。
如此,讓商業文化也能存續下去。因,既然有浮游性文化資本,就有普通市場的文化資本吧?
但我越工作,就越覺得「財產所有權」或「資本家操縱市場、員工的方式」只不過是封建時期的「掌控慾望」的延伸。
大家通常只會在北美的話題裡,會聽到這些左膠的政治鳥話吧。我是在今年,真的被打工時聽見某人說出類似的東西,才真的被噁心到了:
他說,如果你不拿出成績,是則能叫公司給你錢?
我當時想著,這人講這什麼婊子話?若公司員工沒錢的話,你叫他們怎麼生活啊?你以為現代人在都市裡,沒錢是能生活嗎?你若不給錢,只會讓員工的私生活壓力暴增,而許多研究顯示,你沒有辦法讓人在高壓環境下進行創意工作⋯⋯你這不就是,養他媽的薪資奴的心態?
如果是執行合作社、工人民主制度,讓員工在加薪、拿到紅利以外,也能獲得公司的股份——在名上、實質上,成為公司的擁有者——那真有員工會不希望自己擁有的這家公司停止成長?
當然,我能理解那人如此說話的心態。
畢竟資方是在購買勞方的工作績效。買商品、負責付錢的,就是大爺。
但與此同時,這不就是資方不信任勞方?
或說,勞方和資方之間,不存在互信互惠的平等關係。我們在同一家公司底下工作,卻不屬於同一個社群——若是屬於同一個社群的話,沒努力工作的人,不就會被其他社群裡的成員排擠、教訓,教訓到他們感到羞恥,進而改善自己的行為嗎?
今天你要說這種話,才能靠僱傭契約來建立起⋯⋯某種社群感,那麼,或許這個社群是你捏造出來的紙屋子。我們就只差一個葬禮和一把火,就能成為紙紮屋了。
一知道「社群」並不存在,每次有人要求我們念「公司就是個大家庭」之類的口號,我就會感覺⋯⋯嗯,畢竟我就是因為有國文能力,才會被招攬進去。
所以,只要文字和語音上說「我愛你」,我實際上有沒有愛,根本就不重要。
如此想著的我,開始愈來愈堅信:
往後,不論我寫什麼東西,產出什麼樣的作品,我只會選擇著左權(Copyleft)或是更自由的授權方案。
不論我要做什麼,都絕對不能跟那些只要資本、不要社會的上流階級,還要更低劣、噁心。
但話說回來,我也認為那人確實說到了某些關鍵要素:
我們的社會中,現在並不存在信任。
而沒有的東西,就是沒有。
不存在的東西,不論你說了多少遍他的名字,依然不會存在。
・成功後,你才能(被允許)賺錢
最近我聽到一種有趣的說法:很多人以為,賺大錢的人才算是成功,但是,對那些實際創業、參與過社會需求供給的人來說,其實是相反的——你在社區裡取得成功,這些人才會用金錢支持你。
「社區」,可以替換成任何族群、TA、觀眾受眾。
這個點子可能對大部分人來說,有點難以理解。但是要知道,「成功的人都很有錢」這個前提,是「他們獲得了金錢」——「有人給他們金錢」,也就是說,「有人願意為他們的貢獻而給予金錢」。從前文提及的案例來看,我們就能明白:並不是所有人都願意給工人金錢。
甚至,工人與資本家之間的關係,並不存在「信任」這一前提。
所以,我們必須優先取得實績,然後才能有錢。
但這樣說起來,不就是「你成功後才會有錢」嗎?
如果你的客群、你身邊的人都已經願意支持你,鑽研、專業於某一種工作⋯⋯比如,寫故事好了。
你成為了一位成功的小說家,帳戶裡一丁點錢也沒有。你沒領稿費,也願意給各式各樣的報章雜誌、網站平台、文人的活動小說集,寫出你新開發的故事,然後你也累積起了一小票忠實讀者——讀者數量差不多一千人好了。與此同時,你也有一份名為「正職」的打工——你能靠其他工作養活自己,寫作不過是你的興趣。
你經常和其他跟你寫相同類型的故事的人,彼此私下或公開交流。所有人都很喜歡你,或是不喜歡你但願意跟你討論嚴肅的話題。
我想,這才是成功。
在累積起這些條件後,你才能開始出書、推出有架商品,或開始請求抖內。
在這種情況下,你才能賺到錢。也不只是賺錢,而是在寫作賺錢的同時仍保有創作的餘裕——創新、追求未被探索的領域。
這種社會,缺乏信任的社會,正處於符合公平正義的狀態嗎?
我不知道。
或許有人會說,「不知道自己買的故事寫得爛還是寫得好,我幹嘛付錢?」我認為,那種說法也對。然而「沒能付錢繳帳單、每天吃飯的創作者,絕對寫不出好故事的」,這種說法也正確無誤。
從結論上來說,「創作有價」,這個說法沒有錯。
創作有價,是因為創作者優先付出了代價——他們成為「能產出優秀作品的人」,以及「產出」這件事的勞動與時間成本,這些都是代價。
市場供需機制也存在。所以是否有其他人願意分擔代價,就得看市場風向。
若是無產革命成功以後,社會主義或共產主義下的所有權消失、知識財產全部共享⋯⋯我想像,「專業的娛樂性故事創作者」並不會存在,因為他們仍需要參與其他面向的社會生產——資本的累積不會存在,所以,他們賺取的價值絕對不會高到,讓他們只需要在意「寫故事」這件事,就能正常生活。
當然,那種世界距離我們太遠了。我也懷疑,資本主義養大的孩子真的能想像出全面民主的社會。對我們來說,能達到「成功後,你才能(被允許)創作」的「成功」,就已經是萬中選一了吧。
我們要在全職的工作下,努力書寫故事,變成一個能寫出好作品的人。
為此,我們必須要考慮那些名為正職、真正能夠賺錢的「打工」,是否會壓縮到我們的創作時間與心力。
若會壓縮,而且導致作品生產速度已經低於你個人設定的極限值⋯⋯那麼我會說,你想跳槽、換個工作,那也是無可奈何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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