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週間已經有美國純文學話題了,但我在想,最近既然想完全走走看學術風的討論——將所有東西都進可能嚴謹定義,然後也講明各個討論物件之間的關係——就想說,「我似乎一直都沒把網路連載的『成功』清楚解釋」呢。

  如果有人想對這種問題,回應說:每個人的成功都各有不同,這樣一竿子把所有人都攬進來,似乎不太好吧?

  但我會說,作品的成功和作者的成功,是兩回事。然而「連載」——特別是如「超亞人類」與「魔契宇宙」系列的連載模式——書寫形式游走於作品與作者之間。在網路上的讀者可以直接回應,能給對於作者而言十分異己的大量觀點,將直接影響作品的走向,也是因為作者連載時,難以對過往文本進行修正,將會十分貼近作者個人生活向度,或許也可能如EVA電視動畫連載結局時那樣直接對成品造成影響,並在追連載的讀者群之中,留下特定閱讀體驗。

(說是追連載的讀者群,是因為野豬桑也說過,很多人想要一口氣飆完所有連載內容,反而不會去看正在連載的作品。在超亞人類第二部時,他就有為這些讀者設計文本風格,但這也難以計算比例,因為他的讀者很大一部份都會重讀連載內容。)

  這樣的連載形式,似乎是位於作品與作者之間的模糊地帶。唯一不變的,會是寫作者的身分。

  這樣看來,我們得先定義「網路連載」或Web Serial到底是什麼。

 

網路連載,原文稱Web Serial

  Serial一詞,本來是用來指稱電視節目——特別是連續劇Series——的連載形式。以此作為衍生,有些人在網路上創作時,會將寫好的小說,比照電視劇的連載那樣隔週更新、每日更新,或是隔數日更新。

  這種類型的網路連載,通常會有「季」(Season)來定義發表時間。即使作者沒有以季分隔,讀者因為在收看電視劇的習慣,依然會以此視之。當然,這和故事內容的「篇章」並無直接關聯,比如《穹蒼浩瀚》就是個相當好的例子。關於英文網路小說,我因為只有深讀野豬桑的作品,所以不太確定常態為何。

  而說到「網路小說」,和網路連載有何不同呢?我會認為其差距是:網路小說不需要讀者參與,將小說放到網路上,以電子形式拍賣——不論是點閱制或全本購買制,都是以「全本」或「已完結」的狀態呈現。

  當然,我所說的都是作者在發表前已經完成的「連載」模式。還請容我將這些情形,區隔在「網路連載」之外。

  既然我提到EVA這個例子,就得講到這些全本連載模式的一些變化型:開始連載後緊急轉向。EVA在第十二集以前,都是按照開播前提出的企劃和劇本走,但之後就開始大幅修改,甚至十九話之後做出了許多省略戰鬥的抉擇,碰巧踩上了正確的道路,透過連載的過程取得商品和藝術影響力的巨大成功。

  而我想討論的是,這份成功到底是什麼?網路連載和動畫製作截然不同,前者只要一個人就可以做,就算有讀者參與,但讀者依舊是讀者——屬於符碼的接受方、市場中的消費者——而後者則是共同創作,難以將作品的「成功」特別歸屬於製作團體內部的某人或某群人。

  我個人想進行、討論的網路連載,必須有以下幾點特色:

  • 免費公開
      這並非一定必要,然而如果想要接受大量讀者,完全消除讀者群的差別,「免費」與「公開」就會成為必要條件。
    (畢竟,沒有人願意主動參與那些和自己無關的社群團體。)

  

  • 相對來說,讀者十分貼近作者的創作
      對野豬桑而言,是先寫好十二到十六章節,也就是連載前的六週到八週,這與傳統出版的三個月後才能得知讀者反應,截然不同。
      野豬桑是平均一週更新兩次,但中國大陸很多網文創作者一天更新一次。時間所拉出的距離感當然會有差距,然而野豬桑說的是「理想值」,所以可以將我理想的網路連載當成:作者能知道未來兩週左右的劇情走向,觀察讀者理解的同時對原本的計畫進行修正。
      這也就來到第三點⋯⋯

  

  • 事先已決定好敘事
      說是「敘事」這樣籠統又巨大的詞彙,是因為我想保持彈性。
      而說是「決定」,是因為有些創作者不必計畫未來的故事。

      有些作品比如《鋼之鍊金術師》,從第一話就擬好所有設定和劇情走向,但並不是所有作品都是如此操作。有些人只決定世界觀,有些人只想寫特定的主題,有些人什麼都沒有,光一套自己想玩的美學形式就上戰場了。
      會這樣說,是為了要維持長篇——或超長篇形式——的主體。也是因為,我知道有些人寫網路連載,雖然符合前面兩者,但中間的敘事不斷大幅修改,修到前面、中間和後面都各自完全獨立也沒關係。

  「定義」這種事情,總是得保持彈性,但老實說,我認為像七等生那種與作者個人生命同步的書寫形式,不適合用來當作「故事」這種排他性極強的敘事。

  看Casey Neistat的影音日記很有趣,我們也能從中看到他個人風格的轉變、隨生命而演進的內容,然而,生命作為故事以及小說作為故事,應該分開來討論會比較合理吧?

  如果說那種敘事的劇烈轉變也是故事的一部份,我就可以接受,但問題是我不認為很多人能成功完成那種切換。EVA進入精神分析的轉向,如果不是因為九〇年代超明顯的剪接風格,就幾乎行不通呢。

  至於其他我當成大家都知道的常識,就是普通的「網路小說」或「小說」,知道這些應該就足夠可以進行下一步討論。

 

關於運氣

  我認為普通人會視為「左」,但在文學學術界之中卻被當成常態的思考方式,比如現在正紅的從政治經濟角度來進行文化批評,總免不了必須處理三個大話題——「性別」、「種族」、「階級」——其實都是要處理運氣與實力(或說技能與經驗總合)對於成功的貢獻。

  或說,這三大話題就是想解釋「運氣」為何。這三項東西,勢必對競爭產生影響,然而我們卻是在現代才逐漸理解這項事實。

  然後我,不想走這些處理方向。我認為「運氣」就是運氣,實在沒道理將這些話題特意拉細——特別是,在創作者已經得考慮非常多面向,不必特意將政治塞到創作者面前,強逼他們考慮這些東西。

  就算有《暮光之城》這種幾乎是瘋狂、幼稚、階級與性別刻板印象複製的作品,我們也無法否定它的巨大成功。其衍生作《格雷的五十道陰影》有將原本隱藏的政治性顯明出來,但問題是,有多少人是因為這種暴露而去買書或電影票?大家去看的,可能是另一種暴露吧?

  再者,我想提提我自己也不怎麼熟悉的莎士比亞。聽說,莎翁很多作品劇情、設定其實都是照抄當時超紅的其他劇作,我認為,他八成是在文字形式的實力上有絕對、壓倒性優勢,因為這種照抄類型的作品成為經典作的案例,並非少數。而說到類型,也不是說作品一定得處於類型的脈絡,才能成為經典,比如《德古拉》就是有名地完全落後了它所呼應的類型的年代。

  不論是正典化或人氣,都是競爭的結果。其中自然有實力成分和運氣成份,彼此互相影響。而說真的,我寫小說、研究材料都來不及了,怎麼可能去分析飄渺不定、充滿各種未知的競爭場域?

  如果運氣會有八成多的影響,我會建議尋求網路連載成功的創作者:持續寫作並累積經驗值、鍛鍊技能,以文字與故事質量壓倒同儕,會比較實際。因為網路上爛文很多,大家也很懶得做田調和研究,所以如果能跳到PR值的八十以上,你就已經屬於「大佬」了。這是簡單的八十二十法則。

  而至於想研究網路連載「成功」的人⋯⋯我祝你幸運。因為你會十分需要「運氣」。

 

成功的定義

  我想,說到網路連載的成功,大家都會認為有兩部分吧:作品的成功,以及創作者收入的成功。會這樣想,是因為如果作品免費公開了,你提供的就是作品身為娛樂和藝術的價值,也因為完全免費公開,作者的收入應該獨立分析,因為贊助Patron這東西是人際關係的一種。擅長販賣自我形象的人,不一定擅長販賣作品。

  然而,野豬桑的例子應該能提供一點有趣的想法。

  超亞人類第一部結束後,就開始野豬桑大部分讀者都很痛恨的魔契宇宙系列。野豬桑差不多在《契》完結時才開始Patreon帳號,在此之前他接受Paypal轉帳,所以我們只能參考2015年後的數據

  他第三部長篇連載作品《Twig》完結後,直接放出超亞人類第二部的消息,贊助者從此逐漸翻倍。但我認為我們該注重:假設,這些看第二部的讀者都有看第一部,就能說他至少保住了一半的讀者,來參與他個人的寫作歷程,在超亞人類的第二部完結之後回到魔契宇宙,他卻完完整整地保留了所有讀者。

  贊助者一開始只有三百多人,之後《Twig》完結時是六百多人,回到超亞人類後則穩定於一千三至一千四左右。

  「成功」該從哪裡算起呢?在真正進入主題前,先讓我們處理完前面所說的這些東西。

  首先,人氣並沒有我們想的那樣重要。《蠕蟲》和《契》的文字質量差不了多少,敘述策略當然是截然不同,《蠕蟲》所具備的製造價值(比如相關研究與準備)都比《契》深厚而成熟,但我會說,後者的敘事設計卻比前者要有趣許多。而人氣明顯無法反應敘事方面的價值。

  其次,我認為贊助者數量的解釋方式是:其約略會是總讀者數目的千分之一。不管任何形式了網路訂閱,這個比例大都可行。

  野豬桑抱怨過,自己一開始為了處理社群的東西,就得花上半天時間,真正寫作的時間得要硬擠、硬排才行。我們能從中看到野豬桑與讀者社群之間的互動參與度,比起他沈浸在寫《蠕蟲》時還要高。他也經常在論壇上回答問題。可將贊助者視為,野豬桑的個人死忠粉:不管他寫什麼,這群人都會看。

  如此便能從讀者認可的層面,稍微解釋贊助者的人數增加,以此證明野豬桑的進步受到大家認可。

  再來,是野豬桑八年沒有間斷一週二篇的更新頻率。

  有些中國比較血汗的環境,是一天更新一篇,然後每篇八千至一萬字——非常水,但為了人氣,不得不如此。我相信,他們現在應該有不同於此的連載模式,能在盈利上成功。

  野豬桑一開始是要自我挑戰,但做了八年,這已經不是挑戰而是常態了。而我稍微點出的個人寫作能力進步,這種不斷寫作的模式應該也有所影響。

  我想提出三項網路連載成功的指標:穩定性、創新性,以及娛樂性。在這三者之中,人氣並非重要標的。

  穩定性:

  穩定性又有兩類:

  第一,是跨作品的穩定性。維持作品的一定品質,就算被讀者拋棄也繼續寫作,是作者品牌非常重要的指標,讀者知道點開某某人的作品,就一定可以期待某些品質的創新與娛樂。

  第二,是跨作品的進步的穩定性。網路連載的故事作為單一一件作品,一定會有隨時間進步的跡象,然而每個故事敘事要求不同,作者必須採取不同策略來處理不同敘事,唯一不變的就會是作者這個品牌,那麼,讀者對於作者產出的未來預期就會是非常重要的指標。

  可以說,第一項是作者配合類型的能力,獲得認可,第二項是讀者察覺到作者類型之外的價值,是探求新高度的創新性與娛樂性。

  而創新性娛樂性,就不難理解吧?

  文學作為藝術,不斷捕捉未被想像的人事物、未被發問的難解情形。而類型作者,和所有文學的作者一樣:如果十年前所問出的問題和現在的作品一樣,為什麼我還要買你的書?

  ⋯⋯為什麼我還要花時間,看你進行同樣的操作?撞上同一面牆壁?

  網路連載的成功,也不是徽章或美名,而是不斷持續進行、不斷連載的狀態。因此,我認為之前不夠成功的作者,只要沒離開這世界,就能取得「成功」。

  至於本人之前非常在意的盈利話題⋯⋯這就只能靠運氣了。

 

超長篇脈絡的通俗劇(melodrama)

  最近翻譯到《蠕蟲》11h,愛咪總算對異性戀的義姊維多利亞,表白了自己對她的同性戀情感。

  我想到,這種衝突看似膚淺,可能會被超級認真的學術界標籤為通俗劇劇情,算是青少年的打打鬧鬧,沒有足夠的深度可以挖掘。

  然而,超長篇形式的脈絡也必須考量進來。愛咪作為超能力者,毫無疑問是受害者,她在本篇也屬於超日常暴力的受害者,但我也敢說,愛咪精神強暴了維多利亞,而因為這是野豬桑的超長篇網路連載,所以這份衝突絕對不會簡單結束,而是被不斷拉長、加入各式各樣的脈絡,對身體擠壓、反映社會的各種擠壓,表現出「超能力」的身體而有了非常多采多姿的文學展演。

  這就是我想支持網路連載的原因:非常簡單的內容與衝突,也能輕易躍升到非常複雜的形式表現。

  而因為網路連載日新月異,我不希望沈浸在數年前的作品。我希望,大家都能展望未來,期待自己與他人有更新的開展、進步。

  我希望,有更多人來寫網路連載。

  但我這篇文章完全沒寫到,該如何順利招攬贊助者呢。畢竟,我可以唬爛自己一知半解的領域,但對於完全無知的世界⋯⋯還請放過我吧。

  至少還有千分之一法則:也許,你可以先試著累積起最初的一千人,再來考慮贊助、訂閱之類的事?

 

我理想的網路連載訂閱模式

  我個人的創作模式——在多年半調子嘗試後總算搞清楚——是零散結構、關鍵詞的全篇大綱,之後會慢慢累積各個事件的劇情重點,寫成更細緻的大綱,在剪貼調整後,寫成正文。

  我之前有試過拿張白紙、開新檔案,直接寫⋯⋯這麼做,我從沒抵達結局或能稱上結局的結尾。也因為大綱基本上所有重點都寫出來了,撰寫正文就只是確保所有東西都在正確的位置、以正確的方式表現——這樣寫,對太年少時的我而言,過於無趣。

  現在我更能掌握不斷書寫的狀態及編輯狀態,這兩種不同的「創作」思維。

  我理想的網路連載製作過程會是:大綱、台詞、精緻化。但精緻化不盡然可行,因為我尚未有完善所需的技能。我有想過這種創作風格是否適合連載,也有想到這種風格配合「贊助訂閱」的方式,但在這之前,我認為大家應該比較在意,更為客觀廣泛適用的成功盈利常識。

  就算我不認為「人氣」是成功標準之一,本文仍選用「免費公開」這極端追求人氣的選項。當然,也可以使用收費觀看——任何形式的收費都行——只要足夠穩定,讓讀者能接受就可以了。而我會選用免費公開,是因為我只知道這種早期駭客文化,而且千分之一的訂閱比例,也是在觀察YT時所看到的「訂閱」情況——這當然和網路連載不同,但小說形式的娛樂,相較於YT影片,更為便宜。

  一個月一百五十元新台幣,差不多是一本半漫畫的份量。

  假使是一週更新兩次,一月八週所以就會更新約略一個篇章/八章節。如果每個章節至少有三事件,就有二十四個事件,差不多就是半本小說了。也因此,訂閱最低金額新台幣一百五,考量到讀者從書市所獲得的「可計算」娛樂份量,應相當合理。

  這樣來看,就差不多是台灣目前的資本薪資。而一天工作八小時、每天工作,就有三萬六月薪,但前提是兩百四十人必須每個月都有訂閱。要增加到「碩士」常識上應有的五萬月薪,就得超過三百七十人訂閱——因為我作為基督徒,得繳交和稅一樣的什一奉獻。

  若將網路連載收入,填寫成「自行出版」——因為某種程度上確實是自行出版——就無需繳稅。勞保與健保加上個人保險還是得繳,一減之後差不多有至少三萬左右可用,這種金額已經足以養活自己和家中另一人了。

  但更重要的部分應該得要計算:要有多少讀者,才能有兩百至四百人訂閱?英語世界,我認為是一千倍,也就是二十四萬至三十七萬名穩定讀者。

  華語世界?如果是對岸的話,也許可行,但我懷疑在台灣如此連載是否可以累積起這樣數量、穩定追更新的讀者。

  如果(整體)讀者不願意付錢,就沒連載可看。事情就是如此。我認為,為了完成這個目標,就得提升作品品質,同時維持更新頻率。

  所以你想考慮的客觀目標,可能會是:一,達到單篇文章(IP)人氣一千人以上;二,有人開始催更;三,持續增進作品品質、維持更新頻率時,讓讀者想看到故事更多發展。那之後,就會是個人寫作技巧成長速度的問題了。

  「作家的成長」,讀者得必須注意到作者。連載這種書寫模式,特別容易觀察時間之下的文筆變化,而我所理想的訂閱、營利方式,正是這種⋯⋯支持創作者的人際關係。

  但當然,其中還是以金錢交易為主,是「你的問題如果能用錢解決的話,就用錢解決吧,這樣你才能繼續創作——娛樂我們」的思維。

  

 

 

 

 

 

 

 

【在搜集這篇文章的時候,才發現我沒翻譯出魔契宇宙的文字遊戲,因為所有章節名稱都是法律用語⋯⋯我肏!】
【只能說,幸好我們認真翻譯。都是我沒做足研究的錯。】
【我想重新考慮魔契宇宙的翻譯,不過大概會是隨我讀小說時,翻譯維基上的東西。然後等到超亞人類第二部翻完了,才會進行Pale。不過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帶出野豬桑的文學性,所以很可能只會做些推廣工作吧?那未來太遙遠了,我什麼都沒辦法定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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