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的「自由工作者」,與真正的「自由」沒多少關係——大家經常實際指涉的「自由」,跟自由真正包含的概念與夢想浪漫,大都一點關係都沒有。自由文字工作者,就只是「能挑自己的工作」罷了。

  而且是,在某種程度上挑選工作。

  我覺得假使你只是想寫小說,就不必考量生存的職業業務,直接去找工作吧。*1這世界上,多得是把寫作當成興趣、嗜好的人,而如果你願意花時間練習,也能逐漸累積起寫作技藝的。

  就像,你會在籃球場上遇見控球超精準的老人家,他們跑步不快,跳不高,但假如你只是個空有體能的年輕人,絕對無法擊敗他們多年累積起的技術。

  再說,即使這套書確實能幫助想實現文藝創作夢的人,如朱大大所說,《作家生存攻略》以及第二集的《文壇生態導覽》都是針對大家所熟知的「純文學」現有文壇系統的攻略。如果你沒打算玩他們的遊戲,就沒必要去參考他們的遊戲規則。

  但通俗文學缺少純文學的培育、補助與鞏固地位的系統,所以你若不在意自己的寫作內容,真心只想寫作的話,還請參考朱宥勳大大所提供的攻略。

 

.原創性的妄想

  最近,我終於找到《七人的莎士比亞》的英文翻譯。這系列漫畫是對莎士比亞這位文學史上相當神秘的人物的有趣詮釋,但,我覺得大家能從那個故事中獲得的最重要功課是,莎士比亞從來不做百分之百的原創。

  這種做法跟恰克.帕拉尼克十分相近:他會把自己聽過的事件加以扭曲、改造或改善,然後講給周圍的人聽,等待那些故事在其他人口中流通過一遍,流回到他身邊,讓其他人講給他自己聽——這時候,他才能確定這個故事是個好故事。

  假使我們能從現實世界取得已經受歡迎的精彩故事,為什麼還要多花精力憑空想像,然後,拿著未經過驗證的產品進入市場冒險呢?

  我很希望台灣文壇能稍微改善這種無聊的意識形態,問題是,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做出莎士比亞那種超強的文筆詩詞⋯⋯但事情真的是這樣嗎?當然不是吧!若一個人寫不出那種高品質的作品,那就,七個人一起來寫啊!而這種共同創作的作風不會流行,也很正常:現代有多少人能靠寫作出版來養活自己,還要外加六人?如果你的創作,沒有達到小型工作室的普通營運規模,就別期望能達到經典文學的頂尖程度。

  我想,《作》系列叢書的討論與介紹,是講述純文學體制如何希望能依靠團體的力量,補充個人的不足——假如某個作者經歷這麼多關卡後,依然能生存下來,他們自然而然會成為中堅作家。

  如朱大大所說,你脫離文藝青年階段、成為新秀作家之後,只要活下去、繼續鑽研文藝,就有很高的機會成為青壯作家,站穩你在文壇上的位置。

  這種體制有其好處,但壞處也相當明顯:它可以保證想寫作的人可以寫作,只不過,它並不民主。

 

.純文學有趣嗎?

  我想,我自己在這個部落格上,已經清楚明我對某些「通俗」作品有多不爽了。我希望自己的評論對事不對人,比如我認真以為星子真的、真的很會抓節奏和衝突,但他的世界觀絕對可以寫得更好,比如山雨大大的《狂魔戰歌》超難看,但《善提經》真心很有趣——我會推薦任何對奇幻感興趣的人,稍微翻翻那本書。

  我在觀看純文學的時候,也以相同角度切入:作品若夠有趣,要我幫作者舔屌舔陰,我都願意;不夠有趣的話⋯⋯就不夠有趣啊?講什麼藝術性、實驗性或人性光芒,不有趣的東西還敢拿到市場上來賣,我就敢罵它是垃圾糞作。

  這種衡量的標準,有時候無法有客觀的說服力或是對「藝術性」的客觀標準,畢竟,每個人覺得有趣的地方都有所不同。

  比如,無職轉生的網路原作很有趣,但就文字方面來說,絕對更優秀的小說。比如,狼不會入眠很有趣,但它不紅、衝突寫得很差,讓我感覺,它被腰斬也情有可原。比如,哈利波特很有趣,但它的世界觀創作根本是一團糟。比如,塊肉餘生記很有趣,但它的篇幅實在是太長了。比如,莎士比亞超級有趣,但它很多梗都是當時的時事梗,就連熟知英文文化的普通人也不一定能讀出其中的奧妙。

  在朱大大談論原創性時舉例道:A作品劇情、人物都非常普通,但文字與呈現方式很扎實,B作品寫得很差,呈現方式非常生澀、稚嫩,但主題或劇情或人物是前所未見的設定、設計。請問,你會選哪種作品得獎呢?

  我頓時陷入兩難了:哪個作品比較有趣呢?

  我知道有人只寫A作品,但他們文筆超強,衝突的呈現方式超有趣,即使是我看過千百遍的劇情,我依然願意將自己的愛情獻給他們。

  但我也知道科幻奇幻圈子裡多得是B作品,而我可以花好幾個難眠的夜晚思考他們想寫的東西,然後希望為他們寫同人作品——同樣地,向他們獻出我的愛情。

  這樣各位就能看出我寫作腦的運作方式,跟朱大大完全不同了吧?

我只在乎作品有趣不有趣。其他所有事情,都不重要。

  如果有幾百人說一個作品很有趣,那它就算是足夠成功的作品了。我認為,純文學和通俗文學在這方面都一樣:職業、生存的標準其實都沒有很高。純文學不一定能達到大眾暢銷的程度,而通俗文學只要能累積起自己的小眾支持者,就能進行某種程度的營運、永續發展了。

  純文學的好處是,它有學界與政府的贊助,以及文壇小圈子的品牌加持;通俗文學如果寫爛了,就連最死忠的讀者也會棄你而去,你不會有「文壇」這種團體/政治力量的安全網。

  當然,這種場域運作形態可能會產生相當麻煩的問題:小圈子喜歡的作品,不代表它會有趣。我可以保證,會受文壇歡迎的大部分作品都有其有趣之處——它們不盡然符合我這種,早已習慣大眾文化/次文化/小眾文化的品味,但,你若願意學會純文學的閱讀方式,就能理解其中的有趣⋯⋯

  不是所有人都對「有趣」有同樣量尺,也不是所有人都願意改動自己的標準。如果你不想學的話,不會有差啦。我想,就連朱大大也不一定能理解通俗文學的「有趣」——從他對文壇的關注程度,就能知道哪些事他沒說及、不關心的事情了。

  我私以為,從前文講述的AB作品差異對待,就能看出台灣純文學現在缺乏的東西——答案就是「同人」創作。

  而我也相信,假使台灣純文學文壇可以修正「原創性崇拜」,也許能完全壓倒通俗文學喔?

 

.同人:萃取作品本質,與所有人皆可投注愛情的過程

  當你必須以不同方式不斷、持續、接連地重複同一個故事,要經過多少個版本你才能說,這些作品是完全不同的故事?

  我認為的正確答案是,每個版本都有不同的敘事,而當每個人都能以自己喜歡的方式講述同一個故事,他們自然能喜歡「這一個故事」⋯⋯即使各個敘事都各有不同,我們仍能透過同人創作過程,創造出群體共有「核心故事」的共享幻覺。

  但若要從作品本質來說,我們只能透過同人創作才能理解某個故事的本質到底是什麼東西。

  比如,你認為「加菲貓」連環畫的本質是什麼?答案是,他的主人老姜,以及三幅連環畫的敘事形式——「沒有加菲貓的加菲貓連環畫」,這種同人作品才可以切入加菲貓的核心。*2

  同人可以讓粉絲表現出自己的愛意,也能使他們以全新的角度看待自己喜歡的作品。同人也能允許大家客製化、改裝作品,配合任何品味。在更大規模的同人場域裡,我們也可以藉由其他人的詮釋、改寫,觀察原作的本質——或說是眾人所認為的本質。沒有其他方式能比「上千次的轉譯」,還要適合用以測試故事「強度」呢。

  在不考量文學學術研究普及教育的前提下,只有靠同人,文學作品才能超脫出「作品」的框架,進入羅蘭巴特所追求的「文本」。*3

  所以,當我們觀看AB作品的選擇時,朱大大說大部分文人都會選B——他們若不會做出這種選擇的話,原創性崇拜的意識形態就沒有他所認為的那樣嚴重了。朱大大本人會選擇A,但我認為,A選項是可能會侷限文壇發展。

  我完全認同朱大大所講述的,純文學者對文學創作的「堅持」。從場域運作方式來看,純文學有十分講求技藝堅持的關卡,這也是我喜歡純文學的原因——就算他們的故事再怎麼難看,就算他們的人物無聊到國中生都能寫出更好的版本,我總能找出某些自己可以偷用的文字段落。但這只是我和朱大大的個人意見,並非整體場域的經營方向、策略。

  因為A作品,除了文字之外的所有東西都沒有原創性,它只表現出「A作品的作者會選擇的寫法」。

  跳脫出文字,A作品就無法存活過改述、轉譯的過程。

  換句話說,過了三十、一百年之後,A作品就會被侷限於現代語言,然後再過一百年,A作品就會變成古語文學。我們身為會自己寫小說的讀者,唯一能回收再利用A的方式,就是等它的版權消失——進入公眾領域——然後進行,包含入大量原文的改作形式。

  相對來說,B作品若不被擋在原創性崇拜的高牆後方,它就能直接在這個時代透過同人改作,變得更加完善。如果朱大大真的不那麼在意原創的重要性,或許,應放寬「抄襲」或「致敬」的標準,但那恐怕會進入完全不同的話題了。

  我在那種討論中,處於相當重度網路使用者的位置,自然會與完全走傳統出版的純文學創作者,有截然相反的理念——我和許多人的創作都適用於CC條款,對我們的作品並不存在「缺稀性」,所有人都可以看、改寫、重製我們的作品。

  而這方面,我也很認同朱大大的說法:目前來看,免費公開的訂閱制幾乎無法養活台灣的創作者。

 

  整體來說,我相當推薦《作家生存攻略》與《文壇生態導覽》——也特別會對那些想在台灣寫作生活,但也不敢闖入通俗領域的暗潮的人推薦這兩本書。我相信任何人靠這套攻略方法,並且十分認真花上兩年左右的時間寫作,參加所有文學獎與文學營,交些志同道合的文友,就絕對能闖出一片天地。

  他所描繪的這種工作生活不會輕鬆,但至少,會很自由。而最重要的部分是,你可以靠寫作生活⋯⋯即使你所做的大部分企劃,都不會百分之百吻合你心所望。

  我會說,《作家生存攻略》與《文壇生態導覽》之中最重要的是數據以及量化後的經營策略。你可以將其當作工具書,或旅遊書,邊走邊看,邊讀邊決定你要走向哪個遠方。

  但老實說,我越讀這套書,就越覺得我不想走純文學或投文學獎。若要我參與任何團體,我寧可自己組建寫作工坊,或是辦雜誌、徵文獎項。

  我不願意為自己以外的人寫文章或故事。如果要我犧牲寫作的樂趣,我就會想收錢——至少,錢能讓我買對我身體有實際益處的食物——但沒有人會想花錢,請我這位沒有「實績」的創作者,幫他們的企劃寫作吧?

  這樣的話,我就寧可自己花錢辦文友活動。那樣,我至少更能有參與感⋯⋯不,雜誌我恐怕辦不了,因為我非常不喜歡銷售、行銷方面的鳥事。不過,要說到寫作小組或工坊之類的教學、分享活動的話,我還是可以咬緊牙根撐過去的。

 

 

.側記

註1:最好找那種,你不必全心投入的勞動型工作,比如打掃、搬磚頭;或是挑你可以偷懶的辦公室工作,上司最好不要太在意你的工作績效,讓你上班時就能寫點筆記。如果都做不到的話,就把你所有沒在工作的時間,全力寫作——買個便宜的智慧型手機,然後練習快速的觸控鍵盤中文輸入。同時,你也得找出方法,讓自己可以撥出時間讀書,我對英文頗熟悉,所以都是在工作時聽英文有聲書。

註2:當然,你也可以透過大數據分析,找出加菲貓的笑點/笑話類型的眾數——「老姜很魯蛇」的相關笑話,在加菲貓系列的上千個作品裡,佔了六成比例。

註3:我認為文學學術研究不可能普及,因為光是閱讀這件事,就已經很耗費時間金錢了,而文壇若不作出串流訂閱這種革命性的閱讀體驗改善措施,文學理論與其思考方式,就不可能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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