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好本週山德森和丹的podcast「此欄特意留空」講到Suckfairy——他們是種純粹為譏諷而生的神話生物,只想讓你年輕時最喜歡的娛樂作品變得無比糟糕——我覺得在這時談起《真理的倒相》余卓軒這一部長篇處女作,似乎很合適呢。

  這本書是一六年的作品,其雖不是余大大第一部小說——他似乎在某處的採訪有提及這事——但絕對是他還文筆青澀時所寫的作品。

  要問他寫的好不好?絕對不會有《傷心咖啡店之歌》那麼神吧。

  你若喜歡讀處女作,絕對會喜歡《真理的倒相》。然而,我個人是不會推薦《真》呢,而就連《傷》我也只會推給年輕的文藝青年,比如高中、大學生層級吧。《真》讀起來,比較像國小或中學的程度。*1

  如果你有閒錢、有時間,還超喜歡余大大的作品的話,我會推薦《真》,然後我會勸你不要買《白色世紀》。

  《真》許多問題都有延續到《白》,不過《真》的故事短小精悍,不像《白》那樣必須處理節奏與人物塑造的諸多問題。所以相對起來,《真》的表現絕對比《白》好。

  可是《白》的台詞設計比較成熟。就看你比較在意哪些方面吧。

 

.先講優點*2

  我非常喜歡拓恩的視角描繪方式。余大大在《真》最後高潮時的編排,很近似於野豬桑的魔契宇宙中土地神的那種,近乎全知的非人類感。如果就這一點來說,《真》就足夠好了。

  他確實於《真》裡,在這種奇幻描寫上有非常好的貢獻。

  我也非常喜歡本書劇情急轉直下的節奏,但這也讓我非常困惑:為什麼《白》沒辦法表現出這樣精彩的低潮高潮轉折呢?

  其中的原因,我認為是他的角色塑造與文風問題。

 

.台灣奇幻常見的弱起手,以及優良文筆的「低文學性」

  我之前自己好像有在這個網誌上談到這個問題,但我都沒詳細解釋問題背後的脈絡。而在開始之前,我希望各位能看看一個我認為足以解釋這種「文學性」觀點的作品。

(《人匠》第一章第二節)

我十二岁的时候,父亲拿来厚厚的一本册子,沉声问我:“当不当人匠?”

我当时的回答是,“当。”

“好,这是祖师爷留下来的。好好读。”

此后每日,我都会细细品读这本古书。书里记载的都是玄异的技法,我常常通读入迷,茶饭不思。

我读那古书读了数月,感觉已经烂熟于心。父亲又叫我过来,一一问我。

“那书有几章?”

“十一章。”

“第六章讲了什么?”

“《离骨》”

“做给我看。”

我低下头来,用食指在中指的一个指节轻轻划过,一节指骨便呈在了手上。

这样说来有几分诡异,甚至于恐怖。但没有丝毫痛感,也没有任何不适,指骨被完整的抽离出来,干净的像是一段玉玦。我中指轻轻一动,那指骨便又回到身体。

父亲点点头,他蹲下身,直视着我的眼睛说

“人匠可以修人,也可以杀人。心术不正的人匠夺人器官,取人性命,自古有之。你将来离家的时候,带上我那柄伞,以便与别的匠师相认。”

说完,他让我闭上眼睛。用双手的大拇指划过我的双眼。

我睁开眼睛,发现目力更加敏锐,甚至可以清晰点数手上的汗毛。

唯独看不见父亲。

  我認為余大大還有許多台灣奇幻作家、寫手們所犯的錯,是:寫那麼多東西,若無法讓我透過你的文字想像故事的話,你多寫字,就只是在碼字、在當薪水小偷罷了。

  一方面,我認為他們*3是對自己的寫作、文字技巧缺乏自信,才如此使用相當順暢、像作文一樣的方式寫故事。而,他們其實只要做到人匠這種骨幹式提點,就足夠了。

  想想《仇鬼豪戰錄》的啟示:作者以為文字順暢優美就能說好故事,卻沒想到我和其他許多人都認為,舊版那種網路小說的行文,比新版好看。

  在《真》裡的話,比如最開頭,男孩主角失去了自己的狗。

  從衝突來說,主角的故事不應該是「弱起手」的段落,因為大家都不喜歡失去摯愛的寵物,可是,我卻沒辦法從余大大的文字中感受到「悲傷」或「迫切」,或任何他期待我這位讀者所體會到的「感受」。

  換言之,《真》在開頭——理應讓讀者,可以嚐到這個故事的味道的段落——讓我吃滿一口,厚紙板似的了然無味⋯⋯說不定厚紙板會因為積了灰塵,比《真》還要更有味道呢。

  這麼優秀、流暢的文字,若無法表現好故事,你為什麼還要寫呢?

  另一方面,我覺得是「有趣」的問題——余大大在那個時候,仍不了解有趣是怎麼一回事、應該如何構成。

  而這也不是無法從客觀、技術性角度來解決的問題。我自己的標準是這樣的,供大家參考——雖然我認為這種方法,絕對是任何人都能想到的常識呢⋯⋯

  如果這段文字沒辦法讓我看到劇情、角色、背景的任何新知識,我就會刪。
  如果這段文字沒辦法讓我感覺這段文字很有趣,讀起來很新奇、古怪或精準,我就會刪。
  如果這段文字如果沒辦法推動、修改我對這個故事的理解,我就會刪。
  如果這段文字沒辦法暗示這個故事的新面向,我就會刪。

  就文字資訊的濃稠度來看,《真》確實是輕小說——它的資訊確實並不多*4這並不算壞,它畢竟,從一開始就是要打入輕小說市場的得獎作品呢。*5

  但我覺得,假使《真》能提高文字濃稠度,並稍微鑽研文字美感的話,或許這本書可以變更好。*6

  而對此,我認為這完全是編輯的錯——他們的工作並沒有讓《真》變成它原本能成為的好小說。但,這八成是因為編輯的工資根本沒多到他們願意如此付出心力吧。

 

  「文學是講述語言資訊之外的事」,我不盡然認同這種觀點,但我認為,台灣義務教育以及高等中學的國文學教育,都無法傳達「文學」的這種語言用法。或許現在的年輕教師可以朝這方面進行栽培,可是我脫離教育前線這麼久了,實在不清楚實情⋯⋯我只能期待那些想精進寫作的人,願意上網看我這種不專業的評論文吧。

  文學之所以能被定義那個框架,是因為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真的不常以「語言資訊」進行溝通。

  打個比方。

  LOL戰隊們都有非常嚴重的英語隔閡問題。這是說,在進行比賽或演練時,語言資訊只要學幾天之後,不同母語的人都完全可以彼此溝通,然而,在戰隊成員休息、練習,或做任何遊戲之外的事情時,非英語人是很難理解英語人士的幽默或笑話。

  因為幽默,是源自於文化預設的常態標準,而笑話,則是常態標準的扭曲。這兩種東西都是廣義「語言」內涵。「文化」這種東西雖能跟著語言走,但往往也是生活中的共同經歷,而不是上下左右前後、紅橙黃綠藍靛紫、高低起伏、危險安全的這種「資訊」吧。

  如果你願意認真觀察的話,可以看看你身邊的人彼此說話時,實際上有在講述「資訊」,有多少人是在講述語言資訊意義之外的事情,或有多少人是在講故事。

  我不知道山雨大大有沒有追我這個網誌,但這就是答案了——這就是我希望他可以自己思考獲得的結論。*7

  如果你問起,「我該寫多少字,才能引發文學效果,引出人的想像與體驗呢?」我會說:我怎麼知道?《尤利西斯》和《追憶逝水年華》都長得要命,但也都很有趣,所以你認真問我,要多少字才算得上「文學」?

  幹我知道的話,我不早就去當職業作家了?

  本文沒提起余大大的世界觀創作——而從他最近的發文來看,他應該屬於正統奇幻那一掛的人吧——因為我非常不滿意《真》對於世界史的理解與詮釋。

  但就算這麼說,這本書頂多只能算是他第一本認真的長篇小說,而且他的設計也沒新自由主義到《奧術》那種程度。他的劇情應該可以算作某些平衡要素,修補了他膚淺的人類主義思想。

  我會希望他在研究歐洲中古世紀的哲學、科學、歷史與文化時,也稍微理解一下現代哲學到底在幹嘛。

  比如德希達為什麼這麼有名,比如法蘭克福學派有哪些論述,比如為什麼——包括文化與文學面向的——現代主義與後現代主義會出現。這些東西都不難理解,網路上也有很多很忠實、詳盡、淺顯易懂的大學免費課程。

  如果他知道這些文學專業的人的「常識」之後,恐怕,就不會寫出這樣膚淺的東西了吧?但我也不認為當時仍年輕的他,能兼顧如此眾多複雜的文學創作面向。

 

 

.側記

註1:我不會說,兒童文學或青少年文學對我來說太過低等級,但我確實認為,大部分這些「比較淺薄」的低年齡層讀者向作品,都無法深入開展衝突的各個層面,意即:他們並不是為了呈現戲劇性衝突,才想書寫故事。一些經典作品則能靠文字或背景或劇情或人物來彌補這種缺陷,比如《少年小樹之歌》,比如《牧羊少年的夢》。

註2:我對自己無法點出更多優點,深感抱歉。

註3:我所指的「寫手們」,當然某一程度上也包含我自己,但我喜歡把文字寫成可以完美嵌入我的腦子各個細節,所以我的作品在我眼中都是「完美」的——不是技術上的完美,而是體驗上的完美。有些人會說這種寫法無能在他們心中興起,我在本文所說的「體驗」,而我會認為這種批評是合理的⋯⋯因為我是為自己寫作,也只為自己而寫。

註4:我會說,並非所有兒童或青少年向的奇幻小說都是如此,比如Thomas Covenant系列就絕對濃稠到,足以能被成年人的文學研究者欣賞。

註5:有人覺得《真》比輕小說還要「沈重」,像市面上的奇幻,我只能說,這種人根本沒讀過2010年以前的輕小說,或根本沒機會讀西方奇幻的糞作吧。

註6:奇幻的美感設計有其限制。我最近總算確認到,野豬桑在《蒼白》裡為魔契宇宙發展的文風,只能適用於三分之二位主角以及其他配角,那位被文風排斥主角的視角無法適應這種文風,使她的故事完全無法讓我有任何丁點感受或體驗。

註7:我自己是非常喜歡極簡主義的文風,然而,我也非常喜歡看《新本格魔法少女莉絲佳》那種一直屁話的小說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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