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始前小小嘴碎一下:有件事情我一直耿耿於懷,那就是......為什麼有人可以一個禮拜寫一萬字寫得超爽,但是我卻得讀他媽的書不能寫小說啊~~~~我也想寫小說TAT

 

 

Limbo 前傳(6)

我走在骯臟的小巷裡,細碎的腳步聲在牆壁間回蕩。牆和地面之間的夾縫塞滿了老鼠、貓還有一些不知名小魔物的屍體,水溝裡靜靜地流淌著黑色的餿水。

即使是黑市的人們也很少走這條小徑,沒有人喜歡這種老是堆滿屍體的詭異地方。

不過就是因為如此,我才會選擇這條路。現在的我不能引起任何人注意。

我回想起剛才的驚險情況⋯⋯


好不容易下山之後,我拖著瀕臨極限的身體跑到市鎮中心的圖書館,找一本不久前聽說過的南方「魔族生物學家」的「龍與龍脈與龍魔法剖析」(這本書似乎是在解釋為什麼龍族會有專屬的龍族魔法。不過我到現在還是不太明白,「生物學家」這個詞到底是什麼意思啊?),雖然我常常跑圖書館,不過看到我手上綁著浸滿鮮血的布條,身上多處擦傷、被烤乾的血塊黏在皮膚上,衣服也被燒出一個個洞,坐在櫃台的女孩嚇得腿軟,差點引來士兵的注意。

看起來可疑的人,通常都會帶來危險。這是鄰薄大陸的常識。我確實是看起來挺可疑的。

借完了書,刻意避開警備兵的視野,身心俱疲地回到黑市時,恰好被正坐在街口的林大哥和傭兵團長撞見。

林大哥是這附近最大的黑道勢力的領袖,專門經營奴隸販賣和運輸業,雖然平常不會介入我這種小人物的交易或爭紛,但如果有人把麻煩惹大或是波及他的利益時,林大哥會毫不遲疑地動用一切力量干涉。他對我來說,是個有些遙遠的危險人物。

林大哥身旁的男人,背後站著兩個全副武裝的士兵,他自己身上卻是普通的平民服裝。

有一個奇怪的疑點。

——為什麼一個奴隸販子會和傭兵團團長在大白天坐在顯眼的大街聊天?難道不怕有人認為他們要幹些什麼恐怖的事情⋯⋯不對!一個黑道與一個凶神惡煞絕對做不出什麼好事吧。

林大哥注意到我。應該說,所有人都注意到了我,因為普通的日子是不會有人傷痕累累地進黑市。

梳著瀟灑油頭的林大哥,翹起腳,隨意擺在咖啡桌上的手還拎著香煙,黑色的高檔絲織襯衫蓋住了腰間鼓起來的小刀刀柄,鼻梁上掛著黑色的眼鏡,連鏡片也是黑色的。臉上的胡渣讓他看起來十分有男人味。

林大哥身旁的肌肉壯男穿著平凡的粗布便服,碩大的肌肉將衣服繃得緊緊的,臉上爬滿了歷經風霜的皺紋和疤痕,卻沒有上了中年人的頹廢,反而渾身散發著無比精力。他習慣性地將手靠在腰上,身體微微弓著,即使是坐在椅子上也只讓前腳掌著地。銳利如鷹的雙眼,散發出彷彿高聳入天的險山的威嚴,透徹得可以看穿人心。

——⋯⋯這個男人真危險,明明只是坐在椅子上,卻維持著隨時都可以衝刺的姿勢。臉上的疤痕有⋯⋯四道,他至少經歷過四次差點被殺掉的生死關頭。手指齊全,右手虎口長很多繭,左邊肩膀較高⋯⋯右手持劍,可能是大劍或重劍,至今為止沒有遇到過實力相當的對手⋯⋯危險!絕對不要和他扯上關係。

「嘿!機關屋!你上城裡和女朋友吵架了嗎?」

林大哥對我揮揮手,露出爽朗和善的笑容,和藹地氣質甚至讓人以為他的眼睛也在笑。但⋯⋯

——誰會相信一個不惜花費大量金錢買昂貴的眼鏡,還用黑色的鏡片隱藏自己的眼神的人?這傢伙想要跟我套話,「是不是和女朋友吵架」而不是「你去了哪裡」,是想要讓我說出自己的行蹤,還有為什麼我會搞得如此狼狽⋯⋯這老狐狸真棘手。

在不到半秒的時間推理出他的真正意圖後,我也回以無奈微笑,放鬆表情,一副沒辦法地聳肩。

「唉,女人真的很難搞啊,若是我有林大哥您的魅力就好了。」

「哈哈哈哈哈,小子你還早得很呢!」

林大哥身旁的傭兵團團長爽朗地笑著說:「孩子,你這麼瘦可不行啊,練些肌肉,女人只要在床上給她辦了便馬上沒事!」

林大哥善意地笑著回應他,在黑色鏡片底下的雙眼卻死死地盯著我。

「哈哈哈⋯⋯」我抓頭乾笑,打從心底慶幸這個隨時都準備殺人的士兵沒有聽懂我們的談話。

『唉,女人真的很難搞啊』意思是:「你聊什麼,我就跟著聊什麼,但是我永遠都不會告訴你事實。」

說『若是我有林大個您的魅力就好了。』的目的是為了消解對方的敵意,讓他放棄探我的底細。

『小子你還早得很呢!』意思是:「等著瞧,老子總有一天會抓到你的把柄。」

瞥了一眼這個短髮士兵的豪爽笑臉,他的眼神中充滿了激昂的熱血和爽直的清澈。

我和林大哥相望一眼,不約而同地露出商業用的親和笑容。

我對他們欠身道別,不打擾他們的談話。

但是沒走幾步,我忽然發現情形不妙。

對面正有四個人走過來,是那四位斥侯。他們不理會身旁同伴的關心,無視了法師準備施放的治療魔法,筆直地走向林大哥的方向。他們走過的路都低下斗大的血珠,斗篷上都是灰白色的塵埃。

——他們看過我的臉,要是被認出來,被擁兵團盯上的話⋯⋯總有股非常不好的預感!

我走近擁擠的人群,將自己擠進充塞黏膩汗臭的搬運工們,腳下一個踉蹌,一個不穩重重地摔在地上,引來了不少旁人的白眼。

我快速抓起一把沙土往身上灑,將身上破爛的上衣解開,一把丟在路邊。

站起來後,我已經完全變成不同的樣子。鮮紅的傷口被白褐色的沙子掩蓋,皮膚看起來只不過是灰灰髒髒凹凸不平,不仔細看的話絕對無法發現其實我滿身都是傷。

我強忍著渾身刺痛,一拐一拐地走著。眼睛微微眯起,裝作半睡半醒的傻相。心臟卻緊張地撞著我的胸膛,耳邊的怦怦聲幾乎震耳欲聾。

和斥侯們擦肩而過,他們瞄了我一眼,眼神中彌漫淡淡的不屑,完全不把我放在眼裡,急忙地趕到他們的首領身邊。

——成功了!雖然傷口已經感染了,但至少我沒被他們認出來。

聽著腳步聲逐漸離去,我趕緊閃進身旁僅能容納一個人的小巷,熟悉的腐臭味撲鼻而來。


這股惡臭讓我想起了童年時光。以前一大半的時間都會躲在這種骯髒的小角落,因為警衛通常不會追到彌漫著死亡氣息的陰影處。

——痛死了⋯⋯

我拍掉身上的灰塵,紅腫的皮膚陣陣刺痛,衣服破爛不堪,再搭配黏著一塊塊污漬的牆壁、烏黑色的餿水溝,我想我看起來就像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流浪漢。

——若是我多花點時間學怎麼處理感染的傷口,就不會這麼慘了。

看了一眼卡在暗紅色血肉之間的沙粒、黑紅的乾涸血塊,我加快腳步。


情報站在門口,和一個穿著深藍色斗篷的女子輕聲交談,斗篷的帽子遮住了臉,不過褐色的秀長髮絲卻露出來。

他注意到我,簡短地對她說了幾句話,女人把一包褐色的小袋子塞進情報屋的手裡,兩人相互微微點頭,便結束了談話。

叩、叩、叩、叩⋯⋯她飛快地走過我身旁。

我刻意瞥過頭,把眼神的焦點放在遠處,裝作什麼都不知道的樣子。

這裡是黑市其中一個做隱密生意的地方,來這裡的人們大多不喜歡張揚自己的身份,所以我養成了即使很好奇對方的身份,也必須壓抑自己的好奇心的習慣。

當她走過我身旁的時候,一陣溫暖的香味淡淡飄散,一縷輕盈的髮絲從我眼前閃過。

——雖然不知道是什麼名字的香水,但應該是某種花,而將花的精華萃取凝煉而成的香水至少一千金幣;頭髮也沒有乾燥分岔的現象,大概有定期保養,不論是魔法保養或是精華液保養,至少都要三千金幣;腳步聲那麼響亮是因為「高跟鞋」,這種奇怪又不方面行動的鞋子不久前在貴族們之間興起一股潮流。大概是貴族女性吧,不過她為什麼要來找情報屋呢⋯⋯

在我快要抓住靈感時,

「呦~你去哪裡狂歡了啊?」

情報屋一派輕鬆地對我打招呼,打斷我的思緒。

「啊啊,情報屋,我看到你就有股不爽的感覺!」

他輕浮地挑起一邊眉毛,依靠門柱著,雙手在胸前交叉:「怎麼了?」

「你還記得我剛搬來的時候,問你如果要徹底瞭解魔法該看什麼書嗎?」

「當然記得,別人十年都讀不完的書你只花了三個月就全部學完,就算要忘記這件事也很難吧。話說回來我未曾看過你用過魔法呢。」

「那不是重點。」我注視著他的眼睛,小心挑選著詞語:「你當時說,『鄰薄大陸所有人類能用的魔法就是這些』,對吧?」

他皺著眉,水藍色的瞳孔微微晃動:「是的,我的確是那麼說了,有什麼問題嗎?」

「如果,我說⋯⋯若是鄰薄大陸上,還有其他人類能用的魔法⋯⋯」

「不可能!」他直直地注視我,輕浮的表情變得嚴肅。

「這關係我的店的聲譽,我不可能出錯。」

情報屋堅決無比的語氣中,展現出絕不讓步的氣勢。

「是嗎⋯⋯」我淡淡地說。

「火龍之神.憐顧血中後嗣懇求:滅絕死炎.熊熊燃燒的爪牙.鋪蓋大地吧。燃盡罪人的哭嚎.硫磺火湖撕裂穹蒼.將哀靈化為死灰吧。煉獄之空。」我流利地把不久前強記下來的咒語背誦出來,雖然無法像吟咒一樣:念出文字的同時,吟誦隨著音節起伏的音律,但已經和那女孩施展魔法時的語調有幾分相似。

我用眼角觀察情報屋的表情。他微微睜大眼睛,緊咬牙根,眉頭鎖得更緊。

表情只有一些細微的變化,看似鎮定,但其實非常緊張。

「我先進去換個衣服。你吃過晚餐了嗎?」我對他柔和地笑了笑,瞄見他額頭上冒出了一滴晶瑩的冷汗。

「還沒,我⋯⋯」

「今晚應該沒有約吧?你先去酒吧等我,等下再慢慢聊。」

我說完後,把面無表情的情報屋關在門外。熟練地解開機關,再把它們重新設定到最佳位置之後,我才開始整理傷勢。

——情報屋想必非常焦急吧,恐怕他已經很久沒有遇過自己的情報出錯的情況。不過由此可知,山上的那個女孩所擁有的魔法就連情報屋也不知道,恐怕全世界只有少數幾個人才知道這件事。如果在幾天內,有兩人組或是三人組來拜訪情報屋的話,那一定就是擁兵團的人,而且我就可以得到一個結論:「那女孩的魔法就連身經百戰、閱歷豐富的傭兵們都沒有看過」。

我小心地把沾滿血跡的衣服掛起來,避免把設計圖弄髒。將傷口沖洗乾淨之後,隨便包紮一下,拎了件衣服準備出門。

抬起頭來,一如往常地抬起頭檢查機關的轉軸和發動機關的敲擊系統時,忽然想起身上沒有任何可以防衛自己的武器。

——糟糕,唯一可以攜帶在身上的飛刀已經完全用完了。怎麼辦⋯⋯

我看著裝在彈簧上的匕首,隨即便有了個想法,但仔細想想覺得太麻煩,甩甩頭把它拋在腦後。

「我應該不會那麼衰吧?」

 

 

 

真希望人們能夠有趣一點

不過,若是真的想要世界變有趣的話,我應該會變成凱因斯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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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泠然月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