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助。
不論是圖音、抖音、油管或其他任何平台,甚者大學的贊助金主——台灣人,似乎都不是很明白為何抖內會存在。或說,大部分人認為「友情贊助」之類的金錢往來,只不過是變相的交易。
像是,大家都知道養小白臉、養甜心寶貝,就是遊走在非法買春和合法用錢買友情、買陪伴的交易形式。
說起來,被包養的男男女女中,很多人收錢,是因他們有夢想但缺資金,正巧有點姿色、討人喜歡,才會承擔那種風險。再者,都收錢了,總會感到不好意思。不好意思之後,說不定會主動投懷送抱。畢竟,被包養的他們都不是專業的陪侍,無法計算人心慾望的平衡。
從包養案例來看,贊助,並不等同購買。
然而,它也不能是購買。因贊助是贈與。無償、不求回報的饋贈。
那麽,為何會有創作者推出「只有贊助者才能擁有的商品」?
我認為,是因為那些東西,被人們稱為產品,實質卻是「回饋」。
譬如,禮尚往來。
華人和東方人的社會,應該比較能明白「禮尚往來」的意義吧?我贈予你一盒水果禮盒,你回贈我一杯紅酒。水果紅酒無法相抵,都是饋贈之物。
在金錢價值上,二者或許並無明顯差異,但因為交換的是實體產品和情意,就不存在價值數字的相等關係。
如果一方的禮品,價值明顯較低呢?
「較低」的可能性,至少有二:
一為,因為「我」期待獲得同等高價的禮物,才會挑高價禮物來送;
二爲,我不知道對方送的東西的價值,但我想送這東西,就送了。
不論如何,對方在比較之下,都會難堪。所以在會相互送禮的文化之中,回饋物的價值大都不能和所收取的價值相差太多——除非,雙方已經有既定的高低位階了。
我想,這種「比較」能夠成立,就得說起其前提:價值是什麼?
如果能夠比較,還能夠廣泛、大範圍、以能說服他人標準來比較,勢必有一個某種心理或實際的量尺吧?
你可能從經濟學家的論述中試著找尋答案,但我可以告訴你,就連經濟學者,也不一定能統一「價值(value)」的定義。
唯一一個普遍眾人都能認可的價值,就是市場上的標籤:真正的價格數字。而因為贊助是饋贈,不存在交易行為,理論上就沒有一個明定的價值可言。
一個小白臉收下一百萬,就跟金主打了一炮,或者他收下一千萬,同樣照舊打了一炮,請問這兩者有啥差別?沒有啊!贈與的金額,單純是看金主喜好。說不定這個小白臉跟金主感情好,願意免費跟金主打砲——贊助者和受贊助者之間的關係是情感連結,而不是金錢交易。
這樣的話,我們到底該如何從「經濟」的角度,來理解贊助的效果呢?
我認為,贊助就是產業的加權投票。
你在以金錢支持創作者時,並不是為他們曾經的作品支付代價,而是為他們的生活付錢。他們活著,就是會創作,而減少他們生活的負擔,他們的作品生產自然能更順利、更豐富。因所謂的飢餓藝術家只是個迷思;快樂、生活無憂的創作者,通常都能展現出更寬闊、更深入的視界探索。
如此一來,贊助就能間接促進創作者所屬的產業。不論是美術、電影、音樂或文字創作,都是如此。
使他們所處的產業——不論雅俗——都能獲得加權。這就是贊助的力量。
・後記
會發這篇文,不是因為我相信我會獲得贊助贊助呢。
我在蕉網和購書網以外的贊助頁面,大都沒在運轉了,打工的薪水也還不錯——只要沒陷入加班地獄,我覺得,這份打工就可以繼續做下去。
會忽然這樣寫,是因我最近有想贊助的創作者。專門做DND地圖的Cze and Puck,還有Wildbow——就算我對《蠕蟲》有諸多不滿,或是感到《Pale》的釋出日程不是很理想,我依然深受他的作品所感動。
而當然,要我拿出錢來贊助他們⋯⋯是絕對不可能呢。我現在每個月的投資額和比例都低到可笑。可笑到我完全不再想錢的事了。
在我發現自己除了人情債以外,還有一筆真實債務以前,我非常努力想找任何和文字創作相關的產業投資選擇,但,它們不是貴得不得了,就是價格低,但投資報酬率極其差勁。他們本身的績效表,也不是很好看呢。
換言之,電影、娛樂、媒體、出版等等主題的產業或公司行號,資本十分小,沒有流動性可言。
真要賺的話,也賺不了什麼錢。
因此,就讓我想到這個,之前我想過的概念。
與各位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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