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寫於120200705

  文學是娛樂。

  不承認這點,就不要賣書啊,像我一樣一年倒貼七百塊,免費貢獻作品!XD

  雖是這麼說,這次想介紹大家知道的簡體版《文學之用》,卻是面向學術。如果不知道芮塔所提及的理論及她想補充的研究常態,大概會無法理解「認識」、「著魔」、「知識」和「震驚」為什麼會這麼重要。

  我也認為,對台灣的普通人來說,最常見的說法應該會是政治、非政治或商業性,在文學創作中的重要程度吧。

 

  我之前好像有吐槽過,朱天心到現在依然都還有出書,她說自己站在邊緣的位置,不去了解她的觀眾是如何想她,說她不再為了金錢寫作⋯⋯但還是有收稿費?

  寫作的原因,不出以下幾個:(創作者大都不會只有一種)

  一、為了政治寫作。我所指的政治,是「分配權力的權力」,這種人或作品是為了特定「烏托邦(或後稀缺世界)」的理想而寫。但不是說,這種作品不好——創作者的技術和他們想寫的故事並不相同。

  二、為了錢寫作。這種類型,其實是第一種類型的延伸,因為金錢在人類社會裡,就只是數字罷了,不過這種人不會像前類型的人那樣大愛自稱大愛,因為錢能買到的東西非常「實際」——商品與所有權的概念,是非常物質的事物。

  三、為了語言技術/藝術而寫,這種類型的人,在有錢有勢的群體之中比較常見,因為那些人不需要擔心明天早餐要吃什麼,或明天早上會不會有暴民來敲門。然而,這類人的貢獻在現代中文這種非常年輕的書寫語言中,特別重要。

  四、單純好玩、戲耍,為了娛樂而寫作的人。

  最後一個類型其實包含了前面所有人:為了完成政治理想,你必須說服他人;為了賺取利潤,你必須說服他人你的商品/作品有價值;為了在語言技術上有創新,你必須使用語言,也就是和他人溝通的工具。

  我非常喜歡的《藝術的法則》就是第一個正式使用相當(過於)全面的場域論所進行的文學研究。而所謂場域,就是指文學作品得以存在的空間。其中,就包括了創作、創作者、製作程序、製作者、產品/作品散播方式、散播者、讀者以及閱讀方式。

  我說「得以存在」,就是因為作品如果不被閱讀,就不會存在,所以從作品誕生到被讀到,把全部因素都一起觀察才能判定其存在本質中有哪些東西。

  那,為什麼我要說這些東西呢?

  因為我所說的那些創作動力和場域中所有一切,都不包含「閱讀體驗」這回事。

  這就好像說,大麥克在經濟學上的象徵性,大麥克的歷史,大麥克的傳播與政治與象徵挪用,卻不說大麥克吃起來是什麼味道。

  若我說,「幹!大麥克就是好吃啊」,對於大麥克研究,當然一點好處都沒有吧?

  文學並不特別。遊戲、音樂、美術、電影等等種種「藝術」,都是要提供各媒體與其背後的傳統、天才所擅長體驗。但體驗是非常主觀的東西,一個人覺得有趣的作品,說不定沒辦法在另一個人身上引起相同反應。

  學術界主動避開「認識」、「著魔」、「知識」和「震驚」,並非沒有道理。即使芮塔已經使用這些相對較精確、容易定義的類別,而非動漫圈常說的「有趣」,已經是退好幾萬步的妥協,但除了她和本書所提及的幾個研究之外,現代學術界都不怎麼重視文學的這些效果。

 

誤讀,刻意誤讀

  最近不知怎地,過於疲倦時總會開始思考該怎麼教小說創作,就想到了這個問題:新手最初的功課,是該如何限制讀者誤讀的可能,然後進階的思考之處是,該怎樣引導讀者有刻意誤讀的空間。

  不過連接回我最開始的那句論述:文學根本上是非常娛樂性的,因為「閱讀文字」這件事很花時間和腦力。

  理性上的分析,我們能在誤讀的空間中找尋新的詮釋方式。或者,我們也能分析「當代」如何詮釋年代比較久遠、社會文化脈絡與今代全然不同的作品,進而對當代讀者做出更多論述。

  然而,對於「理性」的追求也是問題。因為體驗是活著的感覺,是理性與感性共存且彼此互動的結果與過程。

  這樣來看,理性分析所須的技能,應該和文學之用的四大補充的這種「閱讀體驗分析」的技能,有所不同。

  作為體驗作品的生產者,而非學術研究者,我們也更應該重視「體驗」件事。

  那麼,為什麼你不趕快去買來、借來這本書,理解下文學的用法呢?

 

我最近開始思考的語言問題

  語言這東西,除了科幻、奇幻脈絡之外,也不斷使我煩惱。

  我感到最大的危機是:如果starlink沒辦法解決CCP在佔領台灣之後的言論限制,或者台灣現在仍未明白名為「覺醒Woke」的意識形態有多智障,我就得認真考慮搬到國外,使用中國網路之外的世界的網路。然而,「僑居」這件事會打斷我收集中文語言的日常田調。

  《文學之用》裡也有一段相關論述,位於「知識」的部分。

工人階級生活的縮影正式通過精巧的語言手段才得以展現出來;被描繪之物與描繪它的詞語不可分割;浸沒在當地習語的味道和肌質中成了瞭解並理解那種生活的前提。(151)

  這話題很常在世界觀創作出現。「語言」作為人類體驗,非常、非常重要,若要說語言就是人類經驗的全部,也不會太誇張吧?

  我在思考的是⋯⋯如果我成功讓網路連載訂閱制,達到「數位遊牧」最低薪要求,我能移動到哪裡?不論落腳何處,對我來說中文環境的脈絡都會斷裂,這樣我的創作會變成什麼樣子呢?

  或許因為除了社交——我沒多少社交可言——之外我都在網路上,所以也沒多少區別?但我很想為了接下來的長篇連載,做出幾個表示異語種的中文人工方言,因為中文不像英文那樣可以透過拼音,來表現出幻想文類所要翻譯的異世界,而若我的目標真是如此,我的工作會在非中文環境中更加困難——難以就地參考、取材。

  這問題的時間點,是否太遠了?是否超出我該思考的合理限度?我是不是有更緊迫的任務需要擔心,需要我額外多花費心力?

  沒錯。是的。沒錯。

  但我就是無法停止思考啊。現在,網路連載訂閱制的成功,只是我達到目標的其中一個手段,不再是我的終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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