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成功把研究所老師送的專書,做成了簡單的精裝本。
雖說英文裡的hardcover有很多種做法(比如我最近才發現的Stiffened Paper Binding,能用牛皮紙節省書布),但我想先把市面上最常見的經典精裝作法做熟了,之後再用比較便宜的方式分出「裝飾/收藏書」、「自用書本」還有「兼顧美麗與耐用」的推廣版本。
我之前,成功把研究所老師送的專書,做成了簡單的精裝本。
雖說英文裡的hardcover有很多種做法(比如我最近才發現的Stiffened Paper Binding,能用牛皮紙節省書布),但我想先把市面上最常見的經典精裝作法做熟了,之後再用比較便宜的方式分出「裝飾/收藏書」、「自用書本」還有「兼顧美麗與耐用」的推廣版本。
【這裡有些資源,會軟性要求各位付錢。】
【我個人會鼓勵付錢,畢竟,有些創作資源的質量真心太高了,高到你恐怕會忘記吃飯⋯⋯這樣的話,將你忘掉的兩、三餐吃飯前貢獻出來,是不是頗為合理呢?】
最近看完《臺灣妖怪學就醬》,稍微有些吃驚:不是對當初老師推薦閱讀後的觀感吃驚,而是對⋯⋯沒有人指出本書中的巨大矛盾,深感驚訝——這本書有兩種觀點:第一種,是研究者認知到臺灣神鬼等民俗資料嚴重不足,對於創作感到相當不確定、小心翼翼,或認為創作與研究是兩回事。
第二種,就是瀟湘神:如果日本有妖怪學的話,台灣為什麼不能有妖怪學?(即使民俗專業的人都會說,喔現在年輕人真受日本影響啊,或說,台灣不會有人把神或靈或妖或精或鬼稱為「妖怪」——因為台灣民俗,真的沒有這種說法啊?或應該說,現在這種不完整的民俗學裡,真的不會有人說「妖怪」。)如果奇幻小說也能作為民俗實踐的話,為何不來寫本土的「奇幻」?
如果你足夠深入台灣「奇幻」場域,或許就會知道為何我想推出免費資源吧⋯⋯最近有個想創作的朋友跟我抱怨,說,中文——不論是台灣或對岸,或其他任何使用中文的網站——圈子感覺比英語圈子窮。
中文圈懷抱著貧窮心態的同時,使得英文圈許多免費開放的教學文與重要論述顯得更為刺眼。刺到,這位新入門的創作者對中文圈的不願意分享,感到想哭。是啊,我知道大家都必須吃飯⋯⋯不論英語圈再怎樣分享,有些東西只適用於個人,那麼為何不直接把謎底公開、揭曉於世,並且讓創作者自己決定那些資訊是否有用呢?
【請注意:
這篇文章是在兩項前提之下製作。如果你缺少任何一種,可能就得花錢買書,但你若沒辦法付出金錢代價,就得考慮這種路數。
Web Toon的《全知讀者視角》還有網飛的《太陽召喚》,這兩個故事完全都不相像——前者是與網路文學對話,後者則是中規中矩的女性向青少年奇幻小說。我幾乎能說自己之所以將這兩個作品擺在一起,是因我剛好先後看了這兩部故事,發現它們和前作(《全知》對話的前作就是作弊、遊戲式、無限流等經典網路小說類型,《太陽》因為是劇本改編,除了類型之外也有對照原文的價值)相互對話、比較中會發現所謂的「好作品」到底是什麼。
當然,這種「好作品」的標準完全是照我的喜好來排定。那兩本作品都相當成功,但在其各自類型場域裡,不算特別成功——也許能說,他們是位於合格作品的平均值吧?
我放棄以散文的形式討論/回應老師上週的課程內容後,又思考了良久——或該說,我沒辦法簡單放掉眼前的這個問題。
老師她說,小說應該呈現問題,而非要解決問題,但我的腦子只在問題存在、等待解決而我已經有解決方案時,才會轉動。
最近大綱報告結束。我很喜歡在呈現期末論文大綱的,這種場合,把字數沖爆之後,等大家幫我解決問題。我不是特別有意識如此做,而是,我得知道自己在面對什麼東西,才能進行「修正」。
我不盡然認為,嚴肅藝術和通俗大眾娛樂之間有什麼,深仇大恨或難以跨越的鴻溝,這分類單純是⋯⋯觀眾的個人品味有所不同罷了。試圖將複雜的人類化約為品味的分佈,沒多少意義可言。雖是如此說,「奇幻」這東西,卻依舊沒多少人認真處理。
在我把所有當興趣玩的創作計畫一一轉變為「工作」時,小組裡也有個基督徒弟兄,說起他自己把寫小說當成紓壓的管道。而在我講完自己一直忙著創作,想要擠出更多時間「工作」,他似乎對自己這樣「不認真」寫作,感到自卑。
或是,我的過於積極,使他感到壓力。不論我怎樣說:寫興趣,當然是很好啊!還請不要給自己太多期待,繼續寫下去就對了——他也不認為創作這件事,能被如此「輕視」。
有次,我和學長聊天時談及台灣小說的「問題」,我抱怨說:大家貌似都想寫群像劇(當然,那些並不是真正的群像劇)或多角色的故事,為什麼不把一個角色的衝突/衝突狀態好好書寫,卻硬要多塞角色呢?
他說:嗯,這是個很好的問題意識,也有很多可以討論的文本,應該可以走走看這方面的研究。這就是研究者版本的「這聽起來很有道理,但在你拿出更精確的論述前,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講三小,而在你讓我看更多資料前我也不會知道你到底想講三小」。
本文寫於120200903。因為這周每天都會更新《契》,就,不想再添其他不怎麼重要的話題。
老實說,我有點感覺這種東西沒必要寫。一方面,我只需要量化進步程度、並繼續紀錄就好,自家事沒必要讓其他人知道。然而,我也想起某位曾找我聊自己的作品,但因為看不慣我的專業/領域的意見,便乾脆刪我好友的J。
在準備長篇、試著不斷產出短篇的暑假日子之中,讀著老師的論文以及野豬桑的《蠕蟲》以及《契》,我比平時更注意到寫作的「結構」。
應該是說,因為沒按照布蘭登山德森課程給的模板寫短篇,事件不斷漲大,節奏變得一團糟,完全把短篇情感誘引的效果變成長篇的敘事體驗⋯⋯這樣,真的不行。
我認為「寫一個好故事」、「寫好一個故事」才是寫小說的重點,但大家想必也明白,創作這東西這麼複雜,任何規則或原則都僅可做參考。
在這篇文章,我將介紹我個人認為的三大主要創作類型,也將會打破「寫一個好故事,寫好一個故事」的原則。
最近網誌表現非常、非常差。雖說,以書房或獨立書店的角度來想像,這流量已經相當了不起,可是我腦子裡仍有一部分,把自己認定成網路創作者,總認為這一丁點不怎麼能看出寫作品質的成績,還是得要注意。
最近腦子因為工作內容突然一百八十度大轉變,到現在都沒怎麼調適好,生活風格維持過去兩年一直以來的模式,真的還挺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