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於120190906寫於120190906寫於120

  我之前說過,我想在學術研究中,找尋自己接下來的人生
能靠寫小說或看小說來生活的方法,也希望自己這些研究能夠
對想要自由地在網上創作的人,起到一些幫助。

  當然,我瞭解其中的一大部分都牽涉到傳播學,以及網路
小說商業的種種模式,還有網路小說本質上與傳統文學的相異
……我認為自己專業的切入點,大概就只有文學討論,以及創
作理論方面的發揮,所以未來可能會寫出,和朱宥勳網路專欄
差不多的東西。

  另一方面,也算是這計畫比較現實的細節是,我希望網路
小說寫手們能取用台灣純文學、現代主義文學開發出來的種種
技藝,讓我和他們都可以提高作品質量。

  所以,我想最後應該會從這個「另一方面」開始寫論文吧。
畢竟這目標太大,慢慢走十年之後,大概才會完成。

  更實際來說,我認為這樣的研究會有影響力和重要性,因
為網路將文學「權威」打散了,就算東方人再怎樣崇拜小說平
台,創作的力量依舊十分個人、私人,小眾社群自己可以和平
台拆開運作。然而,以小說而言,唯有文字的技術不會改變。

  只要順利讓寫手看到純文學的價值,純文學作家看到網路
創作的自由性,這對於台灣文學界肯定有所幫助。

  如果已經有人做了這些研究,我就會建立在其基礎上,直
接拿李奕樵的《遊戲自黑暗》來玩玩看吧。

  這樣說完之後,稍微更新一下和本篇、研究完全不相關的
近況吧:我用膠帶和紙屑,把網路修好,但基於沒網路的前兩
天工作超有效能,所以只要我不上痞客邦,大概就不會開網路。
我最近,總算寫完了《你是人類的未來救星》,排進更新日程,
十月底大概會貼我再讀的反省文,在這期間,我想翻譯一些洽
克.帕拉尼克的小說摘錄,用來當作那個短篇的亡羊補牢補習。
我之前想寫的,內腔宇宙短篇還有一篇,叫做《隨著星辰噴燒
的弧線》,試著拼湊出最低階的太空載具設定,還有燃料、引
擎、太空交通的一些世界觀內容,下下篇則在明年一月開始;

我很想寫《內腔》正篇,所以在完成靈機一動的「宇宙恐怖飯」
系列第一篇前,應該是不會再動短篇了。

  

  以下為正題的讀書筆記。

  

  我很喜歡形式主義和結構主義,因為這些東西之於文學,
就像人工語言之於我們的自然語言。雖然被非常理性地切割、
設計,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之後,就不會有太大的差異。而且,
只要願意學,就一定有所成果。

  這就像廚藝。開火做菜試相當科學、精準的藝術,如果你
將所有過程分解,告訴機械該怎樣做,機械手臂就能做出一模
一樣的餐點。

  這大概是,為什麼我會選這本書來看吧。

  

譯者序和吐槽

  這本書的譯者,似乎和朗格(作者)有著相當不同的看法,
雖說在我看來,他們兩人所要用的理論基礎,都十分有哲學風
格地,概略了超多科學事實。而且她寫作的當初,神經心理學
並沒有足夠發達,人工神經網路對他們的電腦技術說也是不可
能辦到,她才會那樣自豪地寫這本書吧。

  雖是這麼說,譯者的想法,也非常有台灣味:他認為朗格
理論的社會實踐不足。

  美學、形式主義這些屁話只要能合理地講出來,對於創作
者已經足夠了。想把自己的想法套用到他人身上?真不愧是台
灣的SJW社會工程,完全認為自己不可能不是正義。

  不管怎麼說,我還是很喜歡這本書。朗格的頭腦很清楚,
不過她有些時候,會一語「顯然」帶過她所引用的書。

  我真的很希望她能好好把引用內容,放在本文裡或註釋裡。

  朗格的吐槽十分犀利,她所發出的疑問,也十分有討論價
值。我會想推薦這本書給所有,希望從事藝術創作的人。

  

第一部分筆記

  為什麼沒有藝術、美學的哲學系統?朗格的年代,確實已
經有不少人討論了藝術,但這本書說,他們大多淪為趣味、情
感或技術的討論,沒有人敢以哲學深入藝術話題。

  朗格的解釋是說,哲學是相當「普遍化」的概念系統,而
藝術不能輕易概略化,更不用講系統化。然而,她也說,哲學
所重的是方法,它並不追求結果,也不為報導現實而存在。

  下一段,朗格說明,藝術與哲學不同的地方是,藝術創造
問題。(我記得她說,這是上一集的結論之一。)

  從這個角度來看,當初的理論家所書內容,都有非常嚴重
的邏輯缺陷。比如貝爾說,藝術品不是用來表達創作者的情感,
最後又自己打臉說,觀眾之所以能從藝術中感到情感,是因為
其中包含創作者的情感。

  我個人認為,這比起邏輯缺陷,不如說是,知識量不足。
我並不怪貝爾理論前後矛盾,畢竟,我們所處時代不同。

  續前所說,藝術又可以被分為,創作者和觀眾兩方面來講。
而當觀眾的批評、評論自成一格時,朗格認為,對於藝術理論
產生了相當大的麻煩。我倒是認為,她應該把二次創作也歸類
於創作者,也就是觀眾與創作者身分的重疊。

  朗格在這時候,說明她作為哲學專長,想要挑戰、糾正其
他人的理論前提。其中最明顯的,就是尼采酒神-太陽神對比,
她說,這類情感定屬於自發性的邏輯中,並不包含形式,也就
是隨意而作、酒神類的創作,確實沒有太陽神的形式。

  我個人,非常不同意這個說法。因為,就算是隨便亂寫,
也是會有「形式」跑出來啊?這不是常識嗎?雖然那可能是非
常淺白和雜論的形式,還是形式啊?比如照樣造句句式?

  朗格說,藝術可以同時為作者情感表達,以及讀者感官、
情感刺激。但更重要的是,這種二分法很沒邏輯,因為大部分
作品都有自己的微妙、複雜點。

  她基本上,就是在一一揭露各個常見的理論。

  朗格引用一位叫作巴恩施的人的理論,他說,符號中的情
感屬於內容,內容可以有客觀性質,便存在了「客觀情感」這
種矛盾論述,但我倒能毫無滯礙理解他的意思。

  因為,情感表徵,不管怎麼說都是表徵。當然,時代不同、
語言變化,這樣作就有可能行不通,但只有文學會有差別,視
覺、聽覺藝術大多不會被語言符號的變化影響。

  如果可以的話,我會想自己去看看巴恩施的論述內容,但,
這樣深入「藝術」並非我本意,對我的論文也不是很有用的樣
子。我大概,不會繼續往下挖了吧。

  筆記:巴恩施那個著作叫《藝術與情感》。

  朗格要作的功課,就是解決巴恩施的客觀情感。(雖說,
我兩句話就解決了,但為了論文,還是繼續看下去~~)

  朗格大大一句提問,藝術表現的「表現」是什麼,頓時讓
我想從座位上跳起來,躲進廁所。我真的,很久、很久沒思考
這個超可怕的問題。

  要我說的話,表現就是……讓觀眾產生你所希望他們有的
反應的刺激。表現不一定會成功,需要很多時間磨練,但我的
想法一點都不重要。我要寫的是碩士論文,根本不會有人在意
我的想法好嗎。

  朗格對幾個理論家說法,結論道:各家各異,互相矛盾。

  所以,她便回到最基礎的語言學的符號符指,兩者之間必
須有邏輯形式。然而--朗格針對音樂說--其效果不可能永

遠一樣。重點在於,慣常的意義連結,也就成了本書最重要的
概念之一:符號性的表現。

  她在這個地方,突然說出客觀正確的事實,讓我真的有些
猝不及防呢。呵呵。

  朗格說,為什麼我們能直接理解「有意義的形式」,才是
美學的真正中心問題。什麼東西賦予人情感?什麼東西,使藝
成為藝術。

  這個問題,的確是哲學問題。對於習慣了存在主義的我來
說,要回答這個問題還滿簡單,但為了論文,還繼續看下去~

  最前面時,朗格說了好幾個藝術理論,很多人都談及了價
值和趣味,因為行為心理學的影響,那些理論大多淪為行為主
義和實用主義。和前面一樣,朗格依舊不認為那可以掌握藝術
的核心。

  她引用了杜威:有些人看藝術,就像拜神,崇拜才是重點。

  他的《視覺與構圖》說,藝術的「純化」導致受眾減少。
我覺得,這情況和台灣純文學界一模一樣呢。
讀到這裡,我真
心認為自己一抽就拿到這本《情感與形式》,真是如有神助也!

  在這部分最後,朗格對於神經心理學的嗤之以鼻,讓我十
分不理解。那學科,肯定是當今最科學的研究之一了。

  朗格她的論述,真的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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