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於120181212寫於120181212寫於120
  有個貌似很偉大的作家說,任何人想以長篇小說開始寫作
不是白癡,就是瘋子,新人寫手最好的途徑是一週寫一篇短篇
小說,偶爾寫寫詩和散文來練筆,然後每天晚上睡覺前讀一個
短篇、一首好詩,如此培養個五年、十年,就能成為還過得去
的小說家。
  真令人驚訝~我竟然會認真採納他人意見~(棒讀)雖說
我每週更新短篇小說的一致性差到讓人吐唾沫都嫌懶。
  《莫泊桑 戰爭短篇小說傑作選》,我覺得很令人失望。莫
泊桑很強,他的一些非常簡單、形式靈活多變的文體相當引人
入勝,然而,戰爭主題玩久了,就算是他也會讓人生厭。
  不過,我認為不是所有人都願意深入戰爭這主題,還能不
斷翻出新花樣,而且在數個故事中,他寫出幾個我到現在也還
沒忘記的劇情。這樣也就算及格了吧。
  我認為莫泊桑值得欣賞的地方在於,他雖被歸類於寫實主
義,但並不像臺灣「寫實主義」那樣帶有強烈的政治色彩。他,
就只是寫著他知道的故事罷了。僅僅是書寫,創造著名為小說
的符號,注視著現實與夢境並溶解自己於意義與情感。
  他所寫的,不過他的世界。我因此喜歡他。
  寫著寫著,就有點想再借一本莫泊桑來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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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不知道該怎樣說才好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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