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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篇書評很難寫……

  不知道喬治.巴代伊的人,大概或多或少都有聽過《養鬼
吃人》這部電影,或對針頭男的電影海報有印象吧?如果沒有
印象,去看看《烙印勇士》到黃金時代結束的終末就能明白了……

  簡介一下,巴代伊的「思想」(如果那東西能被稱為有系
統的思想的話)能被這本小說完整地介紹。

  如果你很喜歡逛圖書館,你很有可能會看到《情色論》這
本書,普通書店應該是不會賣這種瘋狂的東西。情色論並不在
於色情,實際上,巴代伊的思想幾乎完全和性解放八竿子打不
著關係。

  我認為,看過、瞭解何謂洛夫克拉夫特風格的人,還有那
體驗過那種SAN值掉落的感覺,卻又對這種極端恐怖的刺激
毫無抵抗力的追求的人,一定能了解巴代伊想傳達的東西到底
是什麼。

  《眼睛的故事》說至福體驗,名為sublime的雄偉,或者
也能說是,身為人類的意義到底為何。

  為此,他喜歡以兩件事為主題:性的氾濫,以及死亡。

  做愛,終究無法避開那本為是人類繁殖行為的事實,不過
性在這故事中大多時候都索然無味,就像某種將男女主角綁在
一起的抽像事物--沒有人談及避孕。現實生活中,做愛不談
避孕和墮胎這類話題,就損了一半樂趣呢。

  巴代伊談死亡和屍體,沒說屍臭,不談人類腐敗的階段性
過程。

  這本小說是個非常簡化、概略的,濃烈腥羶漫畫。如果你
是買博客來上面的版本,請不要太在意書本後面的細節解析。
我不認為這本書在被那樣拆解之後,能被「完整地」欣賞。

  再說,整本小說最多只會花你三個小時,花半千塊,把這
A6小書弄到手……即使我再喜歡這個故事,仍不認為自己應該
向任何人推薦《眼睛的故事》,因為不懂巴代伊的想法的人,
大概會告我性騷擾,或是以異樣的眼光藐視我。

  ……雖說,我平常也沒寫多正經的東西就是了。

  

  在開始讀這本小說之前,還請明白:這東西原文是法文,
翻譯成其他語言,或多或少都會損失原汁原味。

  原汁原味……咳嗯。我真的中毒頗深。

  這本小說,男主角對於性的異常關係是全書前提,為了更
妥當闡述這樣的設計,我特地去著名網路成人影片平台找到某
種影片形式,來讓人們理解:普通人以影片做為日記,叫做
vlog,如果放在成人影片的話就變成porn vlog。將徹底暴露
的性作為日常,親密關係的互動被攝影機的四面黑邊切成一幀
一幀的方塊,然後賣出去。

  當你將某個清楚劃分你的世界的規律,拿在手上,狠狠摔
碎時,你會在宇宙中流淪到何處?你還會存在嗎?如此輕易被
破壞的世界,恐懼和令人發笑的瘋狂,你看見了至福、癲狂、
ecstacy。

  嘛,這本書就是要說這種,掉SAN的至福追求,或是在
掉SAN值的過程中體會身而為人、存在的本質幸福。

  男女主角兩人打從第一章開始,就不在意肉體的快感高潮
,追求這樣短暫、膚淺的幸福,遠比不上至福。

  雞蛋/眼睛、太陽、陽光尿意。語言的極限暗示著人類認
知的極限。而就像洛夫克拉夫特筆下角色們不斷追求好奇心的
滿足,男主角與西蒙娜追求至福。

  如果說《人間樂園》三聯畫能變成小說的話,那肯定就會
是《眼睛的故事》,那個看似是創造地獄的情侶鴛鴦,實際上
卻是盲目追求至福的地獄傳教士。

  《鬥陣俱樂部》是探底入門,《眼睛的故事》則屬進階。
讀過之後,你能理解人類認知的極限……然而,這不一定足以
說服你去追求,「正常」的生命。

 

該隱文化

  哲學自巴代伊以來,有個非常明顯的突破:以往沒有人在
意哲學家的生活是什麼樣子,帶著什麼樣的背景故事,有著什
麼情感,然而巴代伊一去世,所有東西發表出來後,所有人都
狂問:「這瘋子到底是從哪出來的?」

  之前在這個網誌上我有稍微談過《藝術的法則》這本書,
那個作者強調的背景,就是巴代伊所處的時代。法國人對於偶
像崇拜的文化,大概是從那時開始延伸到知識分子。

  市面上有很多關於巴代伊的思想的介紹書,或者是他的傳
記研究。而就我所知,他經歷的壓迫比他想的還要少,少很多。

  就連他自稱的,對母親的屍體打手槍,隔壁房間裡則有他
懷孕的妻子待著。這件事也一直為史學家所質疑。

  那麼,巴代伊所說的壓迫到底是從哪裡來的?

  既然巴代伊這個敘述者本身都不可信了,我們還能相信
《眼睛的故事》的第一人稱敘述者嗎?

  我覺得最近有點流行,絕對不相信第一人稱敘述者的潮流,
這背後確實存在第一人稱敘述的有趣特色,不過,我認為直接
否定不斷喊著「我」、「我」、「我」的人,會有所損失。

  嘛,先回到正題。

  該隱文化,這個名詞並沒有正式的被定義出來,取自於
《聖經.創世記》裡,該隱和亞伯的故事,大概全篇不超過兩、
三百字。

  該隱與亞伯的故事重點有三個:

  一、大多數人會認為亞伯才是主角,因為大部分的人都把
聖經當作「道德」指標叢書之一,然而,我認為該隱才是主角。
亞伯是該隱的完美目標,而他卻無視親情,殺了這份美善。

  二、該隱的「懲罰」是,所有人都想殺他。這個結果很合
理,畢竟一個主動殺死極致目標的人,任何醜陋的事都能作出
來吧?沒有人願意相信殺人犯,而該隱確實也顯露出絕對零點
悔改之心。

  三、該隱對神抱怨,說這樣的懲罰太痛苦了,沒有人能承
受,神認為他說的的確合理,便讓其他人也知道謀殺的恐怖:
殺死該隱的人,將遭報七倍。我認為舊約中,有很多地方顯示
出神討價還價的空間,這個故事就是個很好的例子。不過,應
該很多人不會同意吧。

  加上後續的子子孫孫的話,我們也能知道該隱的後代創造
了大型戰爭武器,以及藝術。不管人們再怎樣苛責該隱,還是
得承認他所種下的果子中仍存有美好。

  我這麼說,是因為就我所知,巴代伊是頗典型的該隱。他
很喜歡抱怨,無法看清事實(我不確定他有沒有神經官能症狀)
也沒有對於形而上美好的尊重與追求。

  至福說到底,是人類體驗的極限之一,是凌遲過後讓你的
臉發笑的體驗。巴代伊說,這是對於存在本身的追求。但我不
認為他有思考「之後的事」。

  每十年,人類的骨骼會完全更新一次;每七年,人類的細
胞會完全更新一次。人類無法跳脫時間線來思考,一定要有前
因、後果,學習的技能也往往與記憶相連。人的存在,就是忒
修斯之船,處於不斷變動之中。在這種狀態下,體驗至福確實
是有其意義,因為它述說著存在的某些真實。

  然而,人所形走的軌跡有自己的「方向」。方向超越時間,
也超越空間,成為某種,「愛情」的投射物。就好像……你正
崇拜著這個目標一樣。

  如果一個人願意承認他這樣的崇拜,至少--僅能有至少
--能在這個世界上決定出自己的位置。不再需要探底,也不
需要跨越各式各樣的道德、倫理界線。

  《眼睛的故事》很美,因為它問出的是超越「利用價值」
的問題,但如果不回到真正的生活,這樣的疑問就真的「沒有
價值」了。

  另一方面,如果我們盲目地將巴代伊的作品當作地圖,探
索哲思與存在,我們必須了解巴代伊這個人的不足。然後,盡
量不要被他墮落的旋渦吸到,你再也沒辦法爬上來的深處。

  

  我想,談到形而上,就得澄清:我是個基督徒。我雖然把
自己訓練到,任何書本、文字形式的作品都能讀,也能理解,
可是仍不代表我「百分之百理解」。就像我無法認同巴代伊的
崇拜,巴代伊無能愛我的神。

 

  我想以人肉,及這個故事的另一種版本,來試試自己到底
有沒有真正理解這個故事。

  希望我能順利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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