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於120190421寫於120190421寫於120

  最近生活很大一部分變成碼字。我之前想著,如果自己一
直批評那些將寫作當成打字工的創作者,卻不去了解他們的生
活的話,我的虛偽無法賦予我的言語足夠基礎。所以,我盡量
每天都寫些東西。可是,我發現自己比起單純打字,編輯自己
的文章和故事,時間過得比寫字還要快。

  我很享受編輯的過程,然而編輯消耗的腦力不下寫草稿,
昨天週六剛編輯完一個八千字左右的文章,感覺腦子還沒適應
新工作模式,提不起勁,所以乾脆來把《美國眾神》給飆完。

  

  尼爾.蓋曼是西方相當有名的幻想文類創作者,「幻想
(Fantasy)」不僅限於科幻或奇幻,廣義來說甚至連架空都
市小說都算,但大部分人還是只說科幻或奇幻。

(這樣,大家都能明白「力量幻想」就是西方文類分法的「爽
文」文謅謅講法。)

  尼爾寫了很多故事,台灣翻譯還沒全部引進……這一點,
真得很讓我不爽。很多人都在抱怨台灣書市都被外國作品擠滿
了,可是那些是好故事啊?誰管你古人、今人、未來人,西方、
東方或國際遊民,只要你寫的故事夠好,就該引入市場啊!但
台灣不知道為什麼,連這點資本主義基礎概念都沒貫徹,薩特
很多作品都有中文版,可是《Existentialism And Human
Emotions》卻沒翻譯……算了。回歸正題吧。

  很多寫科幻的人也會寫奇幻,寫奇幻的也有寫科幻。這兩
個東西同樣都屬幻想,所以才會稱尼爾為幻想文類小說家。

  

  《美國眾神》的特色不在於題材特別,因為尼爾在後記時
也說過,詹姆斯(我不確定是哪個詹姆斯)已經處理過類似的
話題,而以台灣人來說,就像是九把刀的《月老》(我沒記錯
的話)。

  以身為基督徒,以及對神學、形而上學稍有瞭解的背景來
說,我無法理解這些人對於宗教,或榮格所說的「集體潛意識」
為何無法理解。

  如果神會死,那人們幹嘛拜祂們呢?或者說,為什麼人們
有任何理性能解釋的理由來拜神呢?

  雖是這麼說,這部小說是奇幻,並不是以什麼深奧的東西
為主題的故事。尼爾作對的地方,有以下兩點:

  一,有弄清楚人們「崇拜」的本質。

  二,認清宗教所說的神,對於崇拜所指的方向,兩者之間
的關係。

  但是整個「人格化神」的概念,完全無法令我接受呢。活
了一、二千年的東西,怎麼可能和一般人類有著同樣常識呢?
就算是人類,活那麼久,累積的這些知識應該會讓你完全變形,
成為某種奇怪的人形生物吧?

  神與人類不同,載體不是智人種的肉體,即使看起來一樣,
也不該這樣類似吧?基礎的物理法則,還是要遵守下吧?

  嘛,我想大部分人應該都不會在這種細節。畢竟,幻想文
學最重要的就是提供一份娛樂,而在這方面,《美國眾神》做
的非常好。

  以用文、場景描述及轉接、故事結構……等等技術成分,
這個故事在幻想文學當中毫無疑問是數一數二地高端,任何想
寫這種濃厚神話成分的幻覺風格的人,都應該來看一看。我也
打算把尼爾其他作品都看一遍。

  

  我會推薦《美國眾神》嗎?絕對會。這是一本好故事。

  但它不是本,能幫助你的信仰的小說。

  

  

  

  

  

  

  

-「葉叢搖風吹雲藍天,晰白輪廓耀眼了陽光陵透明,長髮如雪絲漫舞,裙擺搖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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