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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玫瑰的名字》這本書相當有名,除了作為超嚴肅歷史小
說(我想作者可能不會同意我這麼說,但廣義而言,這確實是
「歷史小說」)之外,也彰顯著,研究與創作的整合可能性。

  這本小書,有幾個重點。

  作者認為,如果他寫理論性文章,他會想問讀者到底有沒
有懂他想傳達的意思,而如果寫小說,任何作者都應保持沈默。

  《玫瑰的名字》起源於,「想毒殺一個僧侶」的想法,加
上對於中世紀研究的興趣,累積而成了這篇大作。

  如果你認為這本書前一百頁很無聊,文風就像紀實雜誌似
地大放厥詞又毫無感情的冰冷,是因為作者真的把研究編年史
後所學會的風格用於本書,紀實雜誌則是學編年史寫法,而至
於前一百頁的慢節奏,是因為修道院就是那樣。你想要有個超
有帶入感的體驗?就接受那一百頁吧。

  小說,就是要有趣才行(作者真的這麼說,不只有我的座
右銘)。他希望讀者能跟他一起享受,在中世紀修道院解謎、
研究、和僧侶辯論神學的樂趣。

  如果你覺得這樣不有趣……那也沒關係,把書放下也行。

  

  我個人認為,任何職涯想走研究的人,都應該讀一下這本
小說。

  要說有趣……確實是很有趣,但《玫瑰的名字》有趣之處
藏於中世紀氛圍之中。像是火災那一幕,作者的老婆驚訝評論
說,他竟然懂了看火,因為每次出外郊遊生火時他都沒辦法欣
賞枯枝之中火花紛飛的美感,而他卻回應她說,他確實不知道
怎樣看火,但研究過後,他學會中世紀的僧侶如何看火。

  我想,從這本書我學到的東西大概以研究的熱情為最多。

  研究耗費時間、金錢和心力。做研究賺錢不易,而研究成
果有不一定為社群所接受。然而,卻是作者的研究讓這本書如
此特別。

  很多人認為,他的作品是典型的「知識分子作品」,因為
他所用的文獻非常多。真的,非常多。然而,我認為這並不是
正確的,安伯托作品(或任何「知識分子作品」)閱讀方式。
因為很多奇幻巨作都有類似的寫法,當然主角都不是僧侶或研
究者(就我所知大多中世紀僧侶都是研究者或創作者),自然
不會有這樣濃縮的資訊量。

  如果說,我從零開始建立一個奇幻世界,仿照山德森的風
格以法則為基礎建立物理/魔法系統,然後加上一千年的時間,
寫出一大堆有不同背景的研究者,試著瞭解他們的世界、使用
自己的知識,最後再加上一個研究者角色,使用第一人稱敘事,
自然而然,就會產生出類似《玫瑰的名字》的故事。

  嘛,不是很多人能享受這種風格呢。

  另一點,是作者一再強調小說創作者得閉嘴。

  他不知道自己為什麼寫小說,寫完了,將故事包到第四層
之後,他理解自己為什麼寫了,便停下寫作一整年。他已經滿
足,對他而言,這個作品就是如此。

  我認為,這是所有創作者的理想狀態。作者,理應在創作
結束後退場。如果讀者想解讀,那是讀者的事。而如果讀者沒
辦法獲得作者想要有的效果,那應該是作者有意或無意的選擇
結果。

  但是,如果是連載呢?如果是網路連載,這種互動超級頻
繁的形式呢?

  就像野豬桑寫《蠕蟲》和《看護》時那樣的細微調整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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