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於120190627寫於120190627寫於120
我很想回去專心寫小說。就我計算,只要接個家教打工,
把其他時間拿來讀書,休息時間拿來寫小說,應該有可能每周
連載一篇,然後也能趕出來一周一篇翻譯。
想著未來要怎樣規劃,沒有人不喜歡心情雀躍幻想將來,
但作為一個想完成目標的成年人,就得將所有東西計算妥當。
我真的很期待能認真寫小說的日子。
這次文章是黃大大寫的。我最近借的那本《印刻文學生活
誌》集冊之中,有一篇他寫的小說。說實在的,和我最近讀的
短篇集作者比起來,黃大大的小說相當沒有尼爾的光環。
我不想說,天資差太多了,但兩者相較之下,實力確實有
所不同。不過這很容易理解,尼爾他高中畢業之後,就一直在
寫小說,寫到能靠故事這行吃飯,在國外市場也算表現頗佳,
而黃大大雖有創作,他的正職卻是在學術界之中,他的工作是
文學研究,自然而然,不會在故事創作上花太多心思。
我很喜歡周芬伶大大所說,純文學的主要讀者說到底還是
學術中人。是相當狹窄的小眾。
我很高興能在這篇文章中看到他還記得,小說是主要被用
來說故事的工具,但這並不是小說的唯一用途,也不是人們拿
來做事的唯一方法。
有幾個地方,我看了,覺得相當心寒。
黃大大說了一句「情色與本土成為主流論述」作為朱天心
和舞鶴的《巫言》與《亂迷》的評論之一,我一看到,直覺地
反應想著:PC(政治正確)和H是純文學市場主流?幹他媽
的,創作者都是在寫三小啊?到底有沒有想工作啊?
同樣一句話,恐怕得套用到大陸網文身上,才能讓學術界
知道這聽起來到底有多糟糕吧?沒辦法寫出震撼人心的作品,
那就算了,畢竟大家資質都不同,也需要時間磨練小說,可是
如此墮落……
我絕對不是說那兩本小說沒有價值,絕對不是。我深愛小
說這個藝術形式,知道它可以用來說出美妙的故事。我也曉得
黃大大所說的歷史背景。然而要知道,任何人都可以學哲學,
在小說中引用深奧的思考不會加深你提供給讀者的任何體驗。
就如朱天心《巫言》評價兩極,也是非常自然的反應。強
調藝術性以及技術創新的作品,並不理會讀者觀感,因為它原
本就不會是為了提供體驗而被寫成。
就連黃大大自己也發覺了,這兩本小說同樣對於故事帶有
抗拒。不是無視,而是抗拒。
我明白他們想用小說的形式作其他事情,卻又甩不掉已經
被界定下來的慣常作法。可是,不說故事的小說,真的是小說
嗎?我認為,那應該是散文化、詩化了的小說,不管怎麼看,
都不能以小說視之。
就算是我,也能回答黃大大於起初提到的三個問題:
不。《巫言》和《亂迷》並不是什麼創新,散文和小說分
界有些時候就是很模糊,但假使你捨棄故事、角色和劇情,我
就不認為你寫的東西是小說了。
不。這並不是為小說掘墳。就算朱大大和舞鶴大不想繼續
寫小說,全台灣、全世界都有人繼續寫。小說這個說故事的媒
體不會就此結束,實際上,我不認為這樣的實驗會是中文或小
說的極限。
我認為實驗是有必要的,可是如果有人想和我辯論說,那
是高品質的故事體驗,我絕對不會承認。因為首先,閱讀速度
被強迫慢下來,會破壞讀者的代入感,資訊量太大太複雜,只
能說明他們沒有足夠實力,把小說寫得簡短又簡單。
除這三個問題之外,我也認為這種討論往往會無視純文學
在書市上的表現,而同樣是純文學,我敢打賭就算經過這麼多
年,翻譯的純文學作品肯定也比國內的還要高。不是因為台灣
人崇洋內外,而是外國人還是有考慮自己的讀者的感受。
當然,如果要說這些本來就不是大眾向作品……那麼我認
為,這黃大大講的「小說」它應被正名為「純文學藝術/技術
向小說」。
我想順便推廣下我的純文與純文學差異,也希望有人認同、
採納我的分類:純文是以故事作為核心,以體驗作為目標;純
文學說到底,是只有學界會讀的作品。
我完全可以理解,為什麼會有人想寫《亂迷》那種看起來
像是以小說寫詩的零散家庭故事,也明白黃大大自己將《巫言》
與朱大大的散文作品連接,將故事之外的目的引進小說創作。
有些時候,你就是想寫些其他人看不太懂的任性作品。我
在方格子的創作方針就是如此。
在讀這篇文章時我忽然想到,或許我當初不被藝大看上,
一定和我那句「人們是以故事的形式來觀看這世界」評論有關
吧。他們似乎超愛駱以軍的《女兒》,對於我這種只想寫小說,
走大眾向的無恥作家,當然是不會想採用啦。
而就算黃大大引用了《印刻文學生活誌》的採訪紀錄,我
也絕對不會去看那些散文和詩詞的。我沒有分岔精力和時間的
餘裕。但如果我讀書能賺錢,或許會讓我更心動一些。
令我相當意外的是,《巫言》對於巫的解釋,和我對藝術
家的看法十分相近。可是黃大大和朱大大都搞錯了,左派的極
端不是這種捨身犧牲,雖然舞鶴的虛無主義情感和極左派很像,
但是虛無主義是該隱那邊的東西,並不是左右分類這種文明後
的概念。
我不是很喜歡這篇文章。應該說,雖然小說的評論分析很
有趣,可是這兩本東西,看起來根本不是小說吧?